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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全面实行国务院以及党中央关于优先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思想理论,对农民合作社进行合理的规范,促进农民合作社积极健康地发展,加强对国家示范社的管理,做好评定、监测的工作,对农民合作社和示范社提出指导工作,制定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下文简称为《评定及监测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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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超过220万家,其中县级及以上示范社15.71万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8470家.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尤其是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整体发展水平,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发展指数研究,选取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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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合作社》2014,(1):8-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水利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林业厅(局),各银监局,供销合作社:为切实做好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3)84号)关于“制定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银监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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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合作经济需要合作理念驱动,发展农民合作社需要合作精神引领。对广大农民合作社来说,示范社就是目标追求、价值导航、行为所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先后有4个中央一号文件做出专门部署,要求实行示范社部门联合评定、分级管理,将规范发展与政策扶持有机结合。按照中央要求,农业部与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质量与数量并举,坚持法定性约束与倡导式要求相统一、树立典型与弘扬正气相结合,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共同开展了示范社建设行动,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发布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将示范社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齐扶共促合作社规范发展,构建了示范社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地也开展了农民合作社“四有五好”、“百强百佳”示范社评定和示范县创建等活动,催生了一大批合作社先进典型和模范示范,全国各级示范社达到12万家,不断传递出正能量,提振着广大农民群众团结互助、干事创业、联合合作的精气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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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按照“生态、高效、精致、规模”的思路,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培育的建设力度,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有效推动了农民合作社健康稳步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得到了不断增强。目前,全市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3078家,其中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7家、省级示范社73家、市级示范社434家、县级示范社346家,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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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2016,(23)
正近日,农业部与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决定加大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六类发展经营融合主体,并将金融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作为一项长期工作。《通知》指出,金融支持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工、休闲旅游等一体化融合发展,要重点支持六类发展经营融合主体。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支持农民合作社(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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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2016,(5)
正两年一度的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正式启动啦!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将采取名额分配、等额推荐、媒体公示、发文认定的方式,评定国家示范社950家、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示范组织100家。农业部规定,申报国家示范社要兼顾产业分布,在不降低申报标准且符合条件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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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甘肃省始终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作为促进农民合作社快速、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树立了一批可学可比的农民合作社典型,规范了运行机制,增强了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提升了全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截至2013年9月底,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3.9万多家,成员总数92万多户,带动非成员农户230多万户。全省农民合作社中,跨区域跨行业的达到6387家,其中跨省的18家;总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达到232家,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15家。省、市、县三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2400多家,其中省级示范社718家,国家级示范社456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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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国家示范社创建引领合作社规范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民1合4年5月,江苏省向全国农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额报送187家合作社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对国家示范社申报工作,江苏省主管部门非常重视,摆上重要位置,要求在部署、推荐、认定过程中严格坚持标准,为全省各类农民合作社树立“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标杆,能够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