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农机监理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1984年农机监理成立,农牧渔业部和辽宁省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章相继公布实施.1990年按公安部、农牧渔业部文件精神,辽宁省公安厅、农牧业厅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试行办法》,农机部门受公安机关委托,办理农用拖拉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业务.随着形势的发展,1984年颁布的监理规章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根据农机监理工作特点,按照《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公安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施委托的工作要求,1995年《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公布实施.  相似文献   

2.
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于1999年7月12日发出关于农用拖拉机道路管理的《委托书》。《委托书》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九十一条精神,现将我大队辖下清城、飞来峡两区农用拖拉机道路违章管理业务工作委托清远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负责,以进一步加强农用拖拉机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在市农机化管理局的领导下,十分重视上述“委托”工作,正着手实施对两区农用拖拉机的依法管理,决心在公安交警等部门的配合下,艰苦奋斗,开拓创新,  相似文献   

3.
大连市农机监理所为使农机监理工作日臻完善,严格行政执法,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强化管理,在全市农机监理工作实施稽查。稽查内容:1对全市农机监理工作按部颁《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省颁《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实施稽查;2对全体农机监理人员按《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守则》、《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实施稽查;3对农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及驾驶员按《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实施稽查。稽查人员的组成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县(市)区农机监理所中政治素质好、精通监理业务、懂得有关…  相似文献   

4.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产生了九个方面变化1.取消委托,首次依法明确农机监理的执法主体。2.明确农用运输车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农机部门负责拖拉机管理。3.对多功能拖拉机的管理发生了变化,依法明确农机部门负责最高时速不超过40公里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明确农机部门上路检查权、纠正违章处罚权。5.拖拉机年检实行社会化管理。拖拉机驾驶员实行换证才能年审。6.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7.农机牌证由农机部门制作管理。8.实行机动车驾驶员与农机驾…  相似文献   

5.
福鼎县扎扎实实地开展农机监理工作福建省福鼎县农机监理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政府《关于上道路行驶的农用拖拉机委托管理的通知》,扎扎实实地开展农机监理工作。近一年多来,为全县有机户办理拖拉机牌证950多台,检验机车2050台...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来,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在稳定农机监理机构、理顺农机安全管理职能、加强监理队伍建设、规范机车业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有效地推进了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但是,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当前,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体制机制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前,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由公安部门委托农业(农机)部门负责,农机监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  相似文献   

7.
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现的新情况1.《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明确农机部门的上路检查权、纠正违法处罚权和事故处理权,导致农机部门执法难。县乡以下道路是上道路拖拉机的集中地,也是交警部门管理的薄弱环节,上述三权不明确,对农机部门加强对上道路拖拉机的安全管理不利。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监管的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监控难度大。拖拉机分布在农村千家万户,是农民主要货运及出行代步工具,而交警主要精力都放在监控城市道路和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路和乡村集市基本没法监控,委托以来,农机监理部门一直负责管理县、…  相似文献   

8.
“委托”曾是让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系统苦涩难言的记忆,1986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发[1986]94号)规定“农用拖拉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除专门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管理外,凡上道路行驶的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由公安机关按机动车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9.
《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农机监理部门如何适应新形势,拓宽监理业务?为此,钟山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审时度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围绕核发牌证的法定职能,开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监理怎么干”的大讨论活动。针对当前农用动力机械、耕作机械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情况,认真研究部署做好核发农用动力机械和耕作机械牌证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以创建农机安全村为契机,组织召开村委干部、机主座谈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二是对农用动力机械按纯农用、半农半运、纯运输进行分类登记;三是协调村委、农机校、推广站关系,按照共同参与、利益分享的原…  相似文献   

10.
当前,与农机监理工作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拖拉机登记规定》及《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在农机监理行业掀起了层层波澜,监理人员的心中有喜有忧,有希望也有失望。喜的是农机监理告别了从1986年以来近二十年的“委托”地位,取得了“主体”地位,从此可以大展宏图,一试身手了,忧的是突然发现农机监理管理面变小,业务量减少,有人没事干,有力无处使,新问题接踵而来。农用运输车按规定交由公安交管部门管理,农机监理部门只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管理,管理面大打折扣。新的法律…  相似文献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试行)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云南省公安厅、农业厅《关于抓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云南省临沧市试点工作在各级党委、  相似文献   

12.
简讯     
《中国农机监理》2009,(12):40-40
2009年10月22日,青海省农牧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全省各有关部门。该意见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农机监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县乡道路内,履行维护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职责。这项工作省公安厅、农牧厅将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取得成功检验后再逐步在全省推开。  相似文献   

13.
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出台,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行使对拖拉机道路安全管理职能的法律地位得到确定,取消了自1986年以来“委托农机部门办理农用拖拉机部分监理业务”的管理模式,结束了“委托”两字困扰农业(农机)部门近20年的历史,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开始对拖拉机真正行使依法管理。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的职能和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第一次由国家立法明确下来,这对进一步发展农机化和农机安全监理事业提供了有力的保…  相似文献   

14.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虽然赋予农机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相应的管理职权,明确了农机监理的法律地位和主体资格,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委托”相比,有了质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诸多突出的问题,对农机安全监理产生了巨大影响,使农机监理部门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发生了变化、其中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行社会  相似文献   

15.
针对拖拉机等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现状,云南省试点再由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农机监理机构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为做好委托管理试点工作,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农业厅和农机管理部门联合成立了"委托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委托监管试点事宜。农机监理部门为做好委托监管,着力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委托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委托试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扎实工作,切实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争取支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  相似文献   

16.
本刊讯(记者司法宗翁)12月12日,湖南省政府以明传电报发出《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低速汽车和拖拉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农机管理体制调整前,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继续履行原有职能;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农机部门搞好农机路检路查工作,支持协助农机监理机关及时处理好农机事故;各级农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理和监控,公安部门要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排忧解难。《通知》全文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省低速汽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以下简称农机)管理体制要进行相…  相似文献   

17.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配套的重要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目前正式下达。文件明确“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中,除城市(不包括郊区乡镇)、县城专营运输的拖拉机外,其余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和核发道路行驶牌证等项工作,由省公安厅委托省农机局负责,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具体实施”。至此,争论多年的“委托”问题被解决,这是农机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管理中的好事。“委托”后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更高要求,拖拉机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有相当部分同志,对“委托”的意义和面临…  相似文献   

18.
《河北农机》2007,(4):3-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与农机事故,现就做好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车辆及驾驶人档案移交工作,妥善解决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编制和财政保障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车辆及驾驶人档案移交工作从2007年6月下旬开始,我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车辆及驾驶人档案移交工作于年内完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移交已办理牌证的拖拉机车…  相似文献   

19.
一、法规文件赋予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执法职能   1984年,国务院国发 [1984]27号《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若干规定》明确:农民个人或联户的农用拖拉机,由县、市以上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负责检验,并办理报户 (过户 )、发牌证手续;其驾驶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考试、考核,取得合格证照。这是国务院首次在文件中确认了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合法地位和职能。同年 4月,经国务院批复,原农牧渔业部颁发了《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章》,这是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我国第一部全国性农机安全监理规章,标…  相似文献   

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以及《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的规定,车辆(拖拉机)必须经车辆管理(农机监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