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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惩治货币犯罪的立法存在缺陷,如没有将“变造货币”作为出售、购买或运输假币等罪的犯罪对象,持有、使用假币等罪的立案标准过低,没有把制造、提供制假设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没有根据使用假币的不同情形规定不同的刑事责任,没有将单位作为伪造货币等犯罪的主体,缺乏对货币犯罪被害人利益的保护等。建议修改法律降低立案标准,将变造货币作为犯罪对象,增设非法运输、携带假币印版、印模罪等相关罪名,根据使用假币的不同情形细化刑事责任,扩大单位犯罪主体范围,加强对货币犯罪被害人利益的保护等。  相似文献   

2.
<正>问:《土地管理法》主要规定了哪些土地违法行为?答: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侵害土地关系和土地管理秩序,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我国《土地管理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土地违法行为: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2.违反  相似文献   

3.
非法持有毒品会受到的处罚:若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其他少量毒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第72条规定,要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相似文献   

4.
国际犯罪是指国际公约所规定的,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全、震撼国际社会良知,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国际刑法是规范国际犯罪、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合作的国际公约、条约等国际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牟取非法的利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部近日出台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立案标准为: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批地4类行为,以及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标准》规定,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6.
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农民的“闲钱”不断增加,非法集资“下乡进村”。对农村非法集资类犯罪进行整治成为一种趋势。首先,本文以2017-2021 年农村非法集资类案件为样本,整理出农村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现状。其次,根据对案件的整理,归纳出农村非法集资类犯罪存在的问题;再次,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目的 了解民族地区初中生非法药物使用的影响因素.方法 采用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选取百色市6所中学初中一年级963名学生(10~16岁)为调查对象,以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学生本人及同伴非法药物使用行为、拒绝技能、自我情绪管理.结果 Poisson回归分析显示:年龄、自我情绪管理、同伴非法药物使用行为、拒绝技能(直接拒绝;拒绝并解释;拒绝并建议其他活动;对同伴药物滥用行为予以支持;转移话题;以攻击性行为反驳)影响青少年非法药物使用(β1=-0.217;β2=-0.156;β3 =0.986;β4=-1.464;β5=-0.737;β6=-0.748;β7=2.371;β8=-0.570;β9=-0.789).结论 同伴非法药物使用行为、拒绝技能、自我情绪管理能有效预测青少年非法药物使用行为.  相似文献   

8.
坤哥 《中国农资》2011,(31):4-4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在化肥行业有着很多类似洗钱的行为.我们且叫做“类洗钱”。  相似文献   

9.
如何遏制涉林案件,打击毁林犯罪始终是我们森林公安干警的新课题。因锯手缺乏主观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仍然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案发后采伐锯手为逃避打击推卸责任,而是否追究采伐锯手,对主犯的量刑毫无影响。遏制此类犯罪,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必须采取一定措施。  相似文献   

10.
《河南农业》2005,(10):1
什么样的土地违法行为必须予以立案,是各地普遍关注的问题。明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立案标准,是强化土地执法检察、规范土地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基础。结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违法案件的实际情况,国土资源部制定了《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明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立案标准,包括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批地四类行为,以及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标准》规定,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部刚刚出台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指出: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批地四类行为,以及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等。非法占地类包括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不按照批…  相似文献   

12.
<正>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秘密获取的方法,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骗取"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欺骗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他手段"是指侵吞、窃取、骗取以外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手段。犯罪主体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指的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  相似文献   

13.
海峡两岸商标犯罪立法各有其长短,主要表现在:大陆采用法典式的立法模式优越于台湾法典与附属刑法相结合的方式;台湾商标法第82条规定的犯罪几乎可以为刑法典第254条的规定所包含,其必要性值得质疑;台湾没有把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的行为犯罪化,是立法上的缺漏;台湾刑法将擅自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标识以及侵犯他人服务商标的行为也作为犯罪处理,值得大陆借鉴;台湾刑法对商标犯罪规定的带有上限要求的罚金刑比大陆所采用的无限额罚金刑合理,但这种普通罚金制易受币制改革和经济状况的影响,从完善的角度看,海峡两岸立法应  相似文献   

14.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之前,对这类行为,一般是按照《刑法》中有关投机倒把罪的规定对犯罪主体进行处罚。针对实际生活中愈演愈烈的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坑害广大农民、破坏农业生产的违法犯罪活动,《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第6条专门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罪。因此,自1993年9月1日起,对生产、销售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犯罪行为,应该按照《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规定》进行处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第6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是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外,按照《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第9条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犯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形势较为严峻。目前非法侵犯公民信息犯罪有着独特特点,在案件侦查中也出现了相关的侦查难点。传统的破案理念和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侦查的需要,需要对此类案件提出新的侦查理念和侦查对象的研究,争取提升公安机关对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破案率。  相似文献   

16.
法律在线     
私设电网致人死亡是否犯罪问:我们村上的王某在自己承包的果园围墙上私设了电网防盗,结果使一名偷苹果的小孩触电身亡。请问,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集体或个人财产重大损失或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关于严禁在农村  相似文献   

17.
不道德救济     
萧坊 《百姓》2006,(10):11-1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以<研讨会纪要>形式下发的"商业贿赂犯罪法律适用"政策意见,纪要指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私自将财物用于公务支出的,一般应当依法认定相应的受贿犯罪,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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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文摘》2020,(1):51-51
最近,民政部在官网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民政部指出,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相似文献   

19.
牵连犯刍议     
关于牵连犯,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但在刑法理论上承认牵连犯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它是客观存在的犯罪现象在法律上的反映。然而,刑法理论界对此并未取得共识,不同的措辞,不同的表述,反映了各派学者对牵连犯本质的不同认识。  一、牵连犯成立的条件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牵连犯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首先,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犯罪目的,这是构成牵连犯的主观要件。行为人为了达到某一犯罪的目的而实施犯罪行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他们采取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  相似文献   

20.
目前,洗钱行为呈上游犯罪高发、可疑交易规模扩大、金融体系被利用的风险增强等趋势。洗钱行为的治理,资金监管是关键,刑法应对是保障。司法认定中,应恪守以下原则:一是洗钱罪的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人;二是上游犯罪分子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赠与他人,接受人应认定为窝藏毒赃罪;三是洗钱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应从犯罪的构成要件上去把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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