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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近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农产品生产供应量较大的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借鉴工业产品管理的理念,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农业部同时向六个试点省份印发《食用农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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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业部2016年7月底印发《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农产品生产供应量较大的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借鉴工业产品管理的理念,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农业部同时向六个试点省份印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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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报讯近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农产品生产供应量较大的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借鉴工业产品管理的理念,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农业部同时向六个试点省份印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6]11号),要求在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部分省先行开展主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探索。据悉,为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对接市场准入制度,农业部门积极探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制定的基本思路是: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倒逼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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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评审后,经农业部登记、以部公告形式颁布的。农业部颁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是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直接依据,其上位法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  相似文献   

6.
行业     
《新农业》2016,(16)
正农业部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8月1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优先选择河北、黑龙江、浙江等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进口猪肉对8、9月份猪价冲击性或减小猪农氏分析,对于6、7月份猪价的跌势除了极端天气利空,养殖户除信心丧失等影响之外,猪价  相似文献   

7.
《新农业》2013,(10)
第一条为严厉打击危害农产品质量及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资打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正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一)食用农产品市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将制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纳人调整范围,并把农业行政部门列为法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因此,《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面临一次重大调整。为此,现就《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10.
为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规范和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在中编办和国家认监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农业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于2003年4月16日以农市发[2003]6号文形式,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关工作要求发出《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本刊全文刊登如下,供有关部门和单位更好地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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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农产品生产供应量较大的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借鉴工业产品管理的理念,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  相似文献   

12.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是由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的我国惟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的综合指导性刊物。主要读者对象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有关的各级行政管理、科研  相似文献   

13.
农业部前不久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农业质量标准》2008,(5):16-19
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使用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于2008年8月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5.
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探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将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推入了一个新阶段。食用农产品作为食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的监管范畴相对独立地划归《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整。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管的主体部门.相对独立地承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已近4年.在新形势下,  相似文献   

16.
《农业质量标准》2012,(2):80-80
(一)《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由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支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协办.是我国惟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  相似文献   

17.
《福建农业》2008,(11):33-33
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使用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予以发布启发布之日(2008年8月8目)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是由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的我国惟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的综合指导性刊物。主要读者对象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有关的各级行政管理、科研教学、检验监测、技术推广、生产企业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为双月刊,大16开,彩色四封,另  相似文献   

19.
《农业质量标准》2007,(1):56-56
(一)《农业质量标准》由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协办,是我国惟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的综合指导性刊物。其报道的范围主要是:宣传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质量标准有关的政策法规,反映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测检验的进展情况,开展有关的学术研讨,交流有关的工作经验,发布新的农业质量标准,提供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及市场的信息动态,介绍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管理和检验检测的先进经验与动态。  相似文献   

20.
<正>为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对韭菜产品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按照国家农业部《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了《山东省实施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强化产地准出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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