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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辑同志:我是一个农民,去年在一农机批发市场购买了一台大型收割机,使用时发现收割机存在严重缺陷,后经技术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为此,我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产品生产、销售者要求赔偿,我的一位朋友却说,我购买收割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而不是为了个人生活消费,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请问,我朋友的说法对吗?刘明刘明同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据此,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  相似文献   

2.
近几年来,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速度很快。但是,由于一些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进入市场,给农民带来了一些问题和困难,致使农业生产受阻,效益下降,甚至农活被耽误,农时被贻误,使本不富裕的一些农民生活雪上加霜。由于农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了解得比较少,而且维权过程长、效率低,致使许多农民在消费中受到损失后不去投诉,而是忍气吞声,  相似文献   

3.
《四川农机》2010,(3):29-29
1999年7月经四川省消委批准,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农机产品投诉站成立,挂靠在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作为农机产品专业投诉站,其主要职能是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协调处理消费者、销售者、生产企业三方的关系,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农机产品投诉站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会选购、懂操作、善维权、重保养、勤维护,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机械成为农业生产和发家致富的帮手。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使用、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机械故障,不能实行三包。购机时农民朋友一定要做到以下三点:一、认真读懂产品说明书,熟悉并掌握结构、性能农民朋友在购买农机产品后,要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充分了解机械的基本构造原理,熟悉每个部位的作用,正确操作和掌握保养机械的要求,了解各种故障的表现形式,三包维修网点…  相似文献   

5.
阳春三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山西省各市(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机产品质量市场监督管理“3·15”活动,旨在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环境,让农民明明白白买农机,放放心心用农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农业部近日联手建起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以便有效地解决农民农资投诉难的问题。 虽然1994年1月1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将购买、使用农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民列入保护范围,但由于农机产品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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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速度很快.但是,由于一些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进入市场,给农民带来了一些问题和困难,致使农业生产受阻,效益下降,甚至农活被耽误,农时被贻误,使本不富裕的一些农民生活雪上加霜.由于农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了解得比较少,而且维权过程长、效率低,致使许多农民在消费中受到损失后不去投诉,而是忍气吞声,自己承担遭受的损失.有些农机产品由于质量低劣,还给农民带来了人身伤害.尽管质检、工商等部门不断加大对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监管力度,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强制性认证,但损害农村消费者利益的事件仍屡屡发生.这不仅给农民带来了极大的损害,而且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农业机械化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因素。在广泛开展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中,农民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却越来越普遍,这会直接影响到对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最终影响农村经济的更好发展。因此,当前加强对农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势在必行。以法经济学为视角,笔者运用法律供求均衡理论和成本-收益理论两种分析方法对农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进行剖析,以期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南方农机》2001,(3):5
为了贯彻国家工商局、农业部下发的联合通知精神,县农机局会同工商局在 4月 4日开展了一次农机专项“打假”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打假”行动重点检查了水泵、脱粒机、植保机械、耕整机、小型柴 (汽 )油机、变型运输拖拉机等机具及各种农机零配件。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机“三包”规定》、《永丰县农业机械市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假冒“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及“合格证”、安全性能差的劣质产品进行了严厉查处,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曝光。对农机维修市场检查了各网点是否有技术合格证书,对不符合要求及无证经营的一律予以取缔;同时对农机销售点的销售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规定每个销售点必须取得《农机经营合格证》,销售人员必须取得《农机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这项行动共检查农机经营、维修网点 38个,产品 132台件,查处假冒伪劣农机产品 8种, 76件,折合金额 6万余元,办理案件一起,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60万元。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机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了农机用户的权益,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邓高祥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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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一个农民,去年在一农机批发市场购买了一台大型收割机,使用时发现收割机存在严重缺陷,后经技术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为此,我想依据消费权益保护法向产品生产、销售要求赔偿,我的一位朋友却说,我购买收割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而不是为了个人生活消费,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受消费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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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农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规,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01年11月30日制订并发布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规则》。《规则》规定,凡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的争议,均可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及地方投诉监督站投诉。受理投诉原则(1)依法受理、调解当事人的争议;(2)受理投诉、调解争议,要以事实、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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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农机质量与监督》2004,1(F03):M001-M001
2002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编辑散发了《农机维权常识》小册子,告诉农民朋友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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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3月15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中国农机安全报社、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等5家单位联合发布了《"大马拉小车"问题农机产品消费警示》(以下简称"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农机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不  相似文献   

14.
为了减少农机使用故障,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作业安全,使购机者得到及时有效的三包服务,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农机产品投诉站请农民朋友在购买农机产品时注意以下事项:一、选择国家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最好是名牌产品或是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和推荐的产品。比如获得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从而保证制造质量,防止上假冒伪劣产品的当。要在有一定销售历史和规模的商家购买,以得到企业信誉和服务能力的保证。二、要与销售者一起当面验货。1、检验所购买产品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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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对农机产品的监督力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热情、公正、有效、及时地处理和解决农民对农机产品的投诉问题,经广西消费者协会和广西农机化局的批准,于1999年1月ZI日设立“广的壮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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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机》2001,(3):5
2001年 3月 12~ 20日,大余县农机局联合工商、农业、技术监督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声势浩大的农资市场“打假”整治执法行动。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整顿农资市场,加强农资打假”的指示,根据省工商局、省农业厅《关于实施农资市场“打假”整治联合执法活动工作方案的意见》及市工商局、农业局、农机局的统一部署。大余县农机局积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农机违法行为,确保该县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在这次“打假”整治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 80人次,查处无农机“二证”的经营点 2个,无农机维修合格证的 3个,查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农机零配件 74件。并结合 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向农民大力宣传鉴别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消费者投诉须知等有关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3600份,增强了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兰强发、黄建平、东训胜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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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5个途径进行投诉: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简称“消协”)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农机用户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时,应当掌握以下基本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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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1年 11月 30日发布  第一条 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及时、有效地处理农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第二条 凡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 ,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的争议 ,均可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及地方投诉监督站投诉。第三条 受理投诉原则(1 )依法受理、调解当事人的争议。(2 )受理投诉、调解争议 ,要以事实、证据为依据 ,依法、合理、公正为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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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及时、有效地处理农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第二条 凡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 ,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的争议 ,均可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及地方投诉监督站投诉。第三条 受理投诉原则(1 )依法受理、调解当事人的争议。(2 )受理投诉、调解争议 ,要以事实、证据为依据 ,依法、合理、公正为基础 ,以当事人自愿和解为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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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农机市场,加强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方便农民投诉,切实保护好农机产品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凉山州消费者协会、凉山工商局、凉山州农机局决定:近日在农机系统设立农机产品投诉站(点)及12315联络站(点)。在凉山州农机局设立“凉山州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投诉站”及“四川省凉山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农机产品联络站”。各县市农机局设立相应投诉站(点)和联络点。其工作职责为: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消费者提供农机行业管理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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