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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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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现场检查及审核,云南泊尔恒国际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符合兽药GMP要求以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现以云南省农业厅公告的形式核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  相似文献   

2.
<正>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现场检查及审核,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符合兽药GMP要求以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现核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并以云南省农业厅2015年第8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3.
正《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兽药GMP")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新规执行中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的事项。1.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应在2022年6月1日前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未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的兽药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22年5月31日。2.自2020年6月1日起,新建兽药生产企业以及兽药生产企业改、扩建或迁址重  相似文献   

4.
《兽药注册办法》已于2004年11月15日经农业部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杜青林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兽药注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兽药注册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  相似文献   

5.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1月15日经农业部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杜青林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农业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农业部根据兽药国家标准、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批准特定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特定兽药产品时核发的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第四条农业部负责…  相似文献   

6.
《云南农业》2014,(8):77-77
云南省农业厅2014年第6号公告获知,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经现场检查及审核,昆明牧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兽药GSP要求。  相似文献   

7.
《云南农业》2013,(6):78
由云南省农业厅2013年第4号公告获悉,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经现场检查及审核,昆明畜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兽药GSP要求,名单如下。  相似文献   

8.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标签、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第2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依法实施对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是兽药审批和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在审查产品申报技术资料的同时,必须按照《办法》的规定审核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并随产品批件与质量标准同时发布,凡未同时发布或内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不得核发《新兽药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各地在…  相似文献   

9.
<正>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为维护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农村部决定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并对相关管理政策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自2020年1月1日起,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兽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口兽药代理商停止进  相似文献   

10.
《饲料博览》2003,(7):12-14
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兽药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中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附件1),并确定了部分不需制订停药期规定的品种(附件2),现予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发布过的与本公告同品种兽药停药期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兽药停药期规定  相似文献   

11.
《农业质量标准》2009,(3):52-52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工作,提高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国家认监委近日公告公布了《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和《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并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2.
《饲料博览》2005,(2):15-15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农业部对符合规定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首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将于2005年6月到期,获证企业应申请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为了做好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3.
《农家致富》2008,(8):45
为使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兽药、饲料产品.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江苏堵兽药协会按照《江苏堵兽药质量优秀生产企业评选办法》.结合2005-2007年度兽药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和对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检查情况,评定出20家企业为2005~2007年度江苏省“兽药质量优秀生产企业”:  相似文献   

14.
《新农业》2017,(20)
<正>时隔六年,《农药管理条例》进行重新修订,并于6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使其能够被有效贯彻落实,农业部新制定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以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并将于8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农业部制订了《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  相似文献   

15.
《农业质量标准》2014,(2):47-47
3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公告》从违法添加违禁药品、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不执行兽药GMP且不改正、向养殖环节销售原料药等严重违法行为,规定了6种从重处罚情形。《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设定了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公告》既是对此项规定的重申,更是一种信号。今后,各地在执行《公告》对兽药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处罚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要视情节相应明确兽药生产、经营者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决定,写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内容,并对处罚内容予以公开。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人员数据库,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6.
王强 《油气储运》2007,(10):5-5
农业部要求在2004年10月31日前已经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兽药GSP改造和验收,最迟在2009年10月31日前达到GSP要求。自2009年11月起.未通过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再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信息走廊     
正兽药生产许可证目录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核,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符合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现以云南省农业厅2015年第19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18.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的370个产品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予以公告。本次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品种为5年,加工、复配、分装品种为3年,颁证产品的试产期为2年。获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注明生产批准证书编号。[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正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撤销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登记,禁止杀扑磷在柑橘树上  相似文献   

20.
兽药经营质量控制,也叫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即对兽药经营中的人员、场地、采购和保管、运输、销售等环节,依据《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达到保证兽药质量和药效安全的目的。重新修订后的《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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