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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月1日,河南省内乡县板场乡让河村西河组村民朱永胜,与相邻的西峡县二郎评乡汉王城村上沟组签订一份山林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上沟组龙王洞沟的47公顷山地由朱承包经营30年,每年承包费150元,共计4500元,2017年合同期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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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易春生、彭勇明问:在县森林公安分局的辖区内,某镇上村村第四、第五村民小组(甲方)有一块集体所有的山场,面积约60亩,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本县邻乡村民彭某(乙方)砍伐木材养香菇。双方约定:山场承包费1700元,税费另交。采伐指标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彭某负担。合同订立后,甲方到乡林政办办理了采伐剩余物(枝丫材)指标20立方米,每立方交管理费4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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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为期20年的山林承包合同,但只履行了7年便单方决定解除承包合同并封山。村民不服,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审理:判决村委会继续履行与村民签订的承包合同;驳回村民要求村委会赔偿封山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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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化县公安局对违反林区野外用火规定,过失引起山火的坪口镇平山村松山组村民梁花姣、张威民、张建军、张人华、戴玉秀、张人谋、张人亮、刘桂芳、张人庆、刘淑凤10人裁决治安拘留。安化县坪口镇新坪村有一块集体山插花在该镇平山村松山组境内,山名叫“岩山湾”。因不便于管理,村委会决定将该山林承包经营,松山组认为以集体名义承包经营便于管理。2003年4月29日,村民张磊山不顾村民小组集体意见,私下以800元承包费抢先与新坪村村委达成承包协议,签订了《山林流转承包合同》,商定承包期30年。事后,松山组与张某多次协商,愿出高价,要求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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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岁的村民贺立文为泄私愤,蓄意毁损他人栽培的103株苗木。日前,湘潭县人民法院认定贺立文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罗氏兄弟经济损失(苗木价值和鉴定费)6625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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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中国(A版)》2006,(9)
被誉为“绿色诺贝尔奖”的格德曼环境奖评奖委员会4月24日晚在美国旧金山市向今年获该奖项的6位生态保护人士颁奖。在保护云南生态环境和推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民间环保组织“绿色流域”主任于晓钢先生成为本年度该奖在亚洲的唯一得主。于晓刚早年在云南从事社区林业科研工作。他花费多年建立了开创性的流域管理计划,同时研究并记录了水坝对中国社会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他的报告被视为中央政府增加因对现有水坝搬迁的村民进行赔偿,并开始对重大水坝开发进行社会影响评估的主要原因。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克里斯多夫·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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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全市的516.46万亩集体林地管理基本上分为六种类型:一是由乡、村、组集体经营管理,采取聘任护林员的形式签定管护合同书,由护林员进行管护,面积约为67.48万亩。二是由承包大户经营管理,承包期限10~50年不等,都交有承包费,有承包合同,面积约为285.18万亩; 三是在80年代初进行的“林业三定”工作中,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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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皖南某村村委会在未取得林权证的情况下,以5万元的承包费,将本村集体林场240亩山林承包给王某,期限为12年.合同经县公证处公证后,乡林业站根据王某的采伐申请,为其在5个月内先后发放了3张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采伐立木蓄积140立方米.但王某实际采伐了320立方米,超采180立方米.事发后,引起村民集体上访,县公证处随即撤销了合同公证书.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对该承包合同是否有效、采伐主体如何确认、乡林业站发的采伐证是否合法有效等问题,存在不同的意见.试讨论如下,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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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5日,正当北京市爱鸟周 (每年4月的第一周)即将到来之即,大兴县礼贤镇西段家务村村民张景利救护 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目前,这只大天鹅已被县林业局安全地送到北京濒危动物驯养繁殖中心加以保护。 3月25日上午8点左右,46岁的村民张景利,在去村东北地里干活的时候,发现一只大天鹅正在地上慢跑,飞不起来。他意识到这是一只国家保护动物后,随即将这只天鹅抱回家中。由于这只天鹅体重有10余公斤,身长有1.4米左右,在回家的路上还休息了几次,衣服也被天鹅抓破了。村民们看到他抱回这么大的“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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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市一区林业局在河西新区有林地1块,作为下属二级机构某研究所(非法人单位)科研基地使用。因本地区属开发地带,近期即将征收。1999年7月,河西新区管委会发布公告:“严禁新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凡在1999年1月1日以后抢栽树木……等,在征收中一律不予补偿”。2000年9月,盈口乡团结村村民李某,利用熟人关系找到某研究所负责人,要求承包该科研基地。11月,某研究所在未经主管单位鹤城区林业局同意的情况下,擅作主张,使用已废止的原市某研究所印章与李某签订了20年的山地承包协议(协议约定了承包费具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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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国英系安化县金鸡乡潘溪村村民,1993年8月2日,其邻居张石魁修整菜园篱笆,县认为侵犯了他的利益,与张争吵,并发生扭打,经邻人扯开之后,夏认为自己吃了亏,当晚8时左右,手拿柴刀,径直潜入张家桔园,从山顶至山脚挥刀乱砍,使一片丰收在望的桔园,全部被毁。,这片桔园东世界银行贷款开垦栽种的,直接经济损失2规余元润接损失10万余元。经安化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夏国英判处有期徒刑1年,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夏的犯罪行为,受到了社会的谴责,法律的惩罚,完全是罪有应得。持刀毁桔园,坐牢又赔钱@向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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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常路镇西下庄村村民李万成,在当地是有名的义务护林员。30年前,他在村里没有人愿意上山护林造林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得失毅然接管了村东边无人看管的大山,成了一名护林员。他向村干部和村民们立下誓言:保证看护好山林,并用10年的时间把过去被砍掉的树木种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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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壶瓶山镇咸泥村第八村民小组村民唐弥盛,为筹款修筑一条从其家里通往村里的水泥路,采用欺骗手段,雇请村民帮助其盗伐集体和他人责任山上的杉树134株。2009年12月7日,石门县人民法院认定唐弥盛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2009年下半年,63岁的唐弥盛为在自家门前修筑一条水泥路与村里的公路相连,便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村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