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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多菌灵、苯菌灵和甲基硫菌灵的农药登记使用情况,对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和日本等的农药残留规定,分析指出了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有关多菌灵、苯菌灵和甲基硫菌灵在食品中的残留物定义和最大残留限量(MRLs)规定存在的问题,建议在GB 2763中规定苯菌灵和甲基硫菌灵残留定义同多菌灵,规定食品中多菌灵残留为多菌灵、苯菌灵和甲基硫菌灵残留量之和,使GB 2763规定更合理可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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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橘柚是庆元县主产水果之一。甜橘柚属于杂柑类水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对水果、柑橘类水果和柑进行最大残留限量(MRLs)规定的农药有150种。欧盟对柑橘类水果的农药MRLs规定共计492种;韩国柑橘类水果的农药MRLs规定共计82种;日本对柑橘类水果的农药MRLs规定共计264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对柑橘类水果和柑橘杂交种的农药MRLs的规定共计79种。本文介绍了我国、韩国、日本、CAC及欧盟关于甜橘柚农药MRLs标准的现状,分析表明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对农药MRLs的共同关注度较低,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甜橘柚的生产种植管理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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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实用技术》2016,(2)
正为保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科学、规范、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特制定本指南。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是指根据农药使用的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规范农药残留试验,推荐农药最大残留水平,参考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结果,推荐最大残留限量(MRL)。本指南用于指导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制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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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是影响水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水禽产品中的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主要存在3方面的问题:一是规定的农药品种少、覆盖面窄,仅规定了9种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二是品种老,没有覆盖生产中的常用农药;三是与欧盟、日本等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相比,对于水禽产品中均有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的农药,限量标准总体偏宽松。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对水禽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开展持续的监测,并开展风险评估,明确我国水禽产品中农药残留及风险;在监测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加强水禽产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的制订,确保覆盖常用的农药品种;开发和推广水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降低水禽产品中农药残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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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现行食用菌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6)
【目的】食用菌由于较高的营养保健价值近年来备受关注,但食用菌中农药残留导致中国作为食用菌出口大国在国际贸易中屡屡碰壁。本研究以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切入点,对比分析国内外现行食用菌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以期为完善中国食用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建言献策。【方法】先分别阐述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及中国主要出口贸易对象(欧盟、美国和日本)现行的食用菌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然后再从食用菌分类、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及农药种类、残留限量值3个方面系统对比分析其异同。【结果】中国没有分类考虑栽培食用菌和野生食用菌农残,农残限量标准数量、农药种类、限量指标与国际差距大,没有考虑实际生产用药等问题。【结论】为提高中国食用菌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众健康和国际贸易公平协同发展、实现双赢,本研究提出应积极跟踪国际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动态,建立统一、实时的国际农残限量标准查询平台,尽快制定和完善中国食用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积极参与国际农药残留标准修订工作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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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桃果生产第一大国,桃产业在我国实现农业增效、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和农产品公平贸易意义重大,各个国家及组织均对其非常重视。本研究收集整理了国内外有关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将我国与欧盟、美国、日本、新加坡和CAC规定的与桃相关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系统分析对比,找出限量标准之间的共性与存在的差距,进而对桃生产管理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以期为我国桃产业生产上科学安全用药、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水平、降低进出口贸易壁垒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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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国和东盟相关国家的大蒜产品标准中质量指标、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差异来对比中国与东盟相关国家大蒜产品标准的差异。结果表明: 我国和东盟在大蒜产品标准中质量要求、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方面有差异。(1)质量要求方面,中国和东盟等级具体要求和等级不合格容许度不同;尺寸规格上,中国分为四个等级,东盟分为五个;(2)污染物限量方面,东盟只要求铅和镉的最大限量,分别为0.1mg/kg和0.05mg/kg,中国还有汞、砷和铬的限量要求;(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方面,中国对大蒜规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有135种,东盟有24种,共同有规定的17种,仅东盟有规定的有7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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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完善食用菌中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保障国内食用菌安全并促进出口贸易,对2016—2020年中国食用菌出口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的受阻情况及原因进行梳理,对比分析中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的食用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结果表明:2016—2020年,中国出口上述贸易国(地区)的食用菌被召回/扣留共计385批次,其中农药残留超标引起的占38%,原因主要是部分农药中国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或制定的残留限量标准与上述贸易国(地区)的农药种类和限量值不一致。从出口受阻及标准对比分析中国食用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存在以下2个问题:一是中国食用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实际生产用药不相符。7种登记的农药有效成分只有5种制定了相应的残留限量标准,而制定了残留限量标准的其他63种农药在食用菌上没有登记。2016—2020年,明确标明因为农药残留超标被扣留/召回的食用菌,涉及的农药共35种,中国仅制定了其中10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二是中国制定的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种类、限量值与上述贸易国(地区)仍有差距。中国对食用菌已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有68种,虽然总数上超过CAC和美国且完全覆盖CAC,但是仍然有4种农药美国有残留限量要求而中国并未制定。此外,中国制定的食用菌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种类数量远少于欧盟和日本。中国与欧盟相比,并未区分栽培食用菌和野生食用菌,但是欧盟第一次未在食用菌的残留限量标准方面全覆盖中国。中国与上述贸易国(地区)的农药残留限量值也存在差异,部分限量值比上述贸易国(地区)宽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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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学报》2017,(3)
为全面了解中国草莓质量安全标准现状,摸清中国草莓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程度,通过收集整理国内外草莓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标准,系统比较了中国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等国际组织及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草莓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全面分析了中国草莓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果发现,中国草莓质量安全标准存在与国际接轨不足、与生产用药不符及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建议积极跟踪国际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动态,参与国际农药残留标准的制订及修订研究,并尽快完善中国草莓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和农药合理使用技术研究,提高农药检测技术和草莓用药技术水平,以期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为草莓质量安全监管、生产指导和出口贸易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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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14,(4):27-27
<正>近期,欧盟对进口茶叶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和检测要求出现了2个新变化,中国出口企业应予以高度关注。首先,2014年1月31日欧盟公布了法规EU87/2014,并计划于8月25日正式生效实施。该法规对欧盟法规EC396/2005动植物源性食品及饲料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的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修改了附录Ⅱ中4个农残限量,其中将茶叶中的啶虫脒、异丙隆、啶氧菌酯和嘧霉胺的残留限量加严了1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