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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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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争议中的仲裁申请期限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就劳动争议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法定期限,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的起算时间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保护应以诉讼时效规定的期限作为标准。  相似文献   

2.
试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我国现行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时效的法律规定存在的疑难,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争议时效制度的几个理论问题及相应对策:①关于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点,②协商、调解程序的时效意义,③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农村科学实验》2008,(2):41-41
问: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应支付工资到哪天?答: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计发到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  相似文献   

4.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缺陷及其完善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是“一裁两审”体制,这种程序安排过于复杂,增加了处理劳动争议的成本;人民法院与劳动仲裁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相互脱节,造成多方面的浪费;处理劳动争议的渠道过于狭窄,不适应处理呈爆炸性增长趋势的劳动争议的要求;另外也体现不出仲裁自愿原则。所以应当实行“裁审分轨、各自终局”的双轨制体系,尽快出台《劳动争议处理法》。在举证原则方面,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让企业方负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5.
《中国农村科技》2006,(9):53-5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相似文献   

6.
《农家致富》2015,(3):54
【案例】王某与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王某认为公司应向他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并不知道这权利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这就是说,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的权利依法予以保护;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则不再保护。  相似文献   

8.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里所说的中断是指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原来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中断起再重新计算1年。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有三种情况:1请求。请求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要求。如甲多次向乙提出归还借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务为2年,每索讨一次,诉讼时效就中断一次,诉讼时效期间都要重新计算。这里特别要提醒的是,请求必须有证据,如电报、有无利害关系的两…  相似文献   

9.
张勇 《湖南农业》2005,(12):24-24
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1.协商协商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相互让步,协商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从而求得争议的解决。2.调解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解,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协商和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最方便、最常见的2种方法,但不是处理此类争议的必经程序。3.仲裁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实践对于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相似文献   

11.
正1.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原劳动保障部在《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认定劳动关系应具备四项条件:当事人双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适用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举证责任上,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招工招聘信息记录(招工表、招聘表)和考勤记录等主要证据均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只要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或工友的证言就可受理。  相似文献   

12.
我国司法解释及实践中,将保证期间确定为除斥期间,在学说上存在较大争议,法律适用上也出现了逻辑矛盾、价值判断混乱等诸多问题。而将保证期间定性为诉讼时效,则既有理论支撑,更能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因此应根据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则对保证期间制度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保护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权利的保护有时间的限制,在诉讼时效期内,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保护;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则不再予以保护。实践中,有不少权利人不知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却因诉讼时效已届满而败诉。那么,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有何规定呢 ? 普通诉讼时效,即由《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诉讼时效,包括: 1.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 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  相似文献   

14.
诉讼时效     
64.什么是诉讼时效?答: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65.什么是除斥期间?答:除斥期间是指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66.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是什么?答: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除斥期间是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期间经过后,权利本身消灭;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实现权利本身仍然存在。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没有中止、中断、延长的问题;而诉讼时效为可变期间,可中止、中断、延长。67.诉讼时效为1年的适用案件有哪些?答: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案件有: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  相似文献   

15.
<正>一、如何化解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上,我国实行的是"一裁二审"制度,即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劳动仲裁的办案期限为2个月,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服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我原在广东一家公司打工十余年,去年春节期间(2月份),请假回家乡探亲。节后返回公司时,因春运期间车票紧张,延误了两天。公司声称为了严明纪律而强行将我辞退。后来我急于重新找工作,于去年6月份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可仲裁委认为已超过了期限,不予受理。请问,该仲裁委的决定合法吗?读者彭国亚彭国亚读者:从你的来信可知,你与原公司的争议是因该公司将你辞退而产生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及工资、保险、福利等发生的纠纷,均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我因工作出色被镇团委命名为优秀团干部,并被选为参加县团代会的代表。我向厂长请假参加团代会,厂长不同意,后在镇团委的坚持和努力下,厂长勉强同意我参加团代会。结果,我因参加团代会被扣去两天的工资。厂方的做法合法吗王华王华同志: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  相似文献   

18.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劳动关系。产生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有:①由于录用、调动、辞职、自动离职或开除、除名、辞退就业者引起的争议。②由于劳动报酬问题引起的争议。③由于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问题引起的争议。④由于职业技能培训问题引起的争议。  相似文献   

19.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劳动关系.产生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有:①由于录用、调动、辞职、自动离职或开除、除名、辞退就业者引起的争议.②由于劳动报酬问题引起的争议.③由于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问题引起的争议.  相似文献   

20.
《当代农业》2009,(20):55-55
答复:你离岗原因是公司安排,而根据工资支付有关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基本生活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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