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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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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饲料安全检测的依据、方法的性能要求3.1饲料安全检测的依据饲料安全检测与法律、法规相互支持、相互依存。我国1999年颁布实施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01年结合饲料安全的新形势,修改并重新颁布实施了该《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后来又出台《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93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和关于饲料饮水中禁止使用克仑特罗等的发文。这些法规条例规定:药品不得直接加入饲料中使用,必须制成预混剂(即饲料药物添加剂),而预混剂又必须按农业部发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及标准的规…  相似文献   

2.
《饲料广角》2005,(6):16-16
针对食品农兽药物残留超标威胁食品安全的问题,3月11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抓好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动物源性食品的生产、加工、检验和出口齐抓共管,在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上。严禁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国家已经禁用的品种.严禁饲料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禁用药品、滥用药物作为饲料添加荆。  相似文献   

3.
《广东饲料》2002,11(2):12-13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农业部公告第176号),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  相似文献   

4.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解决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制订“兽药残留标准检测方法”和“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休药期”的标准,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检测工作,打击、查处在动物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等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使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问题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近年来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在基本满足了数量要求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的质量安全的要求已成为主要的问题,人民都要求吃上“放心肉”、“安全肉”,在这方面目前的现状尚有一定的…  相似文献   

5.
《贵州畜牧兽医》2002,26(6):42-43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刺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公告要求:  相似文献   

6.
正1用药范围养殖场选择兽药和药物添加剂时要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拌料用药应符合《允许作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严禁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药物品种目录》等中规定不得使用的药物,禁止使用违禁药物。2针对性用药应根据养殖场周边畜禽的疾病流行特点,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拌料投药方案,并筛选防  相似文献   

7.
动物性食品中药物残留是指对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中有原形药物或代谢产物的残留。药物残留危害巨大,已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虽已制定《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以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但是兽药残留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兽药残留事件也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同时严重影响我国动物性食品的出口贸易和国家的声誉。  相似文献   

8.
<正>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的第五大类所列的为  相似文献   

9.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联合发布了第176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下简称目录),本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与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收载以外的兽药和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所列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在饲料监管中统称为"违禁药品".  相似文献   

10.
继今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仅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明确对氯霉素等8种原料药物及单、复方制剂在所有食品动物中全面禁用,对林丹等9种杀虫剂在水生食品动物中禁用,对性激素等3种原料药及其制剂限定使用。为此,药政部门对本市的兽药品种进行了核查,废止了兽药地方标准1个,撤消《禁用清单》中所列的兽药及含有这些药物成分的单、复方制剂产品批准文号31个,共涉及兽药生产企业15家,兽药品种9个(乙烯雌酚注射液、氯霉素、氯霉素可溶性粉、氯霉素注射液、呋喃唑酮、呋喃唑酮预混剂、鱼宝、宫得康悬浮剂、鱼泰乐)。  相似文献   

11.
《饲料广角》2002,(5):5-7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  相似文献   

12.
1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的来源食品动物用药后,药物的原形或其代谢产物和有关杂质可能蓄积、残留在动物的组织、器官或食用产品中,这样便造成了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影响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是不正确地使用兽药和饲喂不安全的饲料,导致动物产品药物残留。主要原因有:  相似文献   

13.
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及其控制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我国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处于食品特别是动物源性食品供应不足的状态,养殖业生产主要以增加动物源性食品的数量、满足市场的需求为主,对包括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在内的食品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在对药物残留的要求、兽药的法律法规、兽药的使用和控制以及残留监控体系等方面还存在严重问题,尚未建立全国范围统一协调的兽药监控检测体系,还不能做到对动物源性食品进行全过程监管。特别是一些饲料生  相似文献   

14.
《江西饲料》2007,(2):41-41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障动物性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确认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检测范围,现予公告。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主要承担相关药物残留检测方法(筛选法、定量法、确证法)研究和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仲裁、比对试验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相似文献   

15.
为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牧民正确使用兽药,控制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农业部以农牧发(1997)8号文发布了《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凡在饲料或饲料产品中使用兽药的单位,均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科学、准确地使用兽药,各级兽药管理机关应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本规定所指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是指为预防动物疾病和促进动物生长、提高饲料转化率的需要,将兽药与适当的载体混合制成的剂型。本规定所列品种是指可用于制成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除表中所列品种及农业部批准可用于制成饲料药物…  相似文献   

16.
《养殖技术顾问》2002,(12):42-42
为降低药物残留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保证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物的行为,日前,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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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公告要求: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05号)…  相似文献   

18.
兽药残留是指对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用部分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残留量以每千克或每升食品中的药物及其衍生物残留的质量表示。农业部发布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分别对4类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9.
《北方牧业》2015,(6):36
为加强兽药管理,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现就食品动物用兽药产品注册要求补充规定如下。一、在我国申请注册用于食品动物的兽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尚无国家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注册申报时应提交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建议草案。批准兽药注册时,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试行)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与兽药质量标准一并发布实施。  相似文献   

20.
农业部发布《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为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牧民正确使用兽药,控制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农业部以农牧发[1997]8号文发布了《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凡在饲料或饲料产品中使用兽药的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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