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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畜牧兽医杂志》1999,(3)
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9]39号文发出通知,对“饲料”注释新重新修订,并对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修订后的“饲料”注释即“饲料”的范围是:饲料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本货的范围包括: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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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和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今年3月分别就饲料免征增值税政策发出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39号文对“饲料”注释重新修订,并对饲料征免增值税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修订后的“饲料”注释即“饲料”的范围是:饲料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本货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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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国税发〔2000〕93号文件。文件规定: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39号)中第三条“本通知自199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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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97)财税电字001号内部传真电报,向各地下发紧急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6]财税字018号)规定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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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年月日发财税明电 《广东饲料》2001,(1):9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12月27日发财税明电(2000)6号“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在新的政策文件下发前,从2001年1月1日后,财税字(1998)78号“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可暂继续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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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饲料征免增值税范围,强调原有饲料生产企业和新办饲料生产企业,应凭省级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及省饲料工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方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根据该规定,省饲料工业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审核工作的通知”(粤饲办[1999]005号),对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的审核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也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并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那么,企业申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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