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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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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农业》2012,(13)
农业部发布的《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于2012年4月15日起施行。品种名称是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识别各类种子的直观依据,确保品种名称的唯一性是维护种子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协调机制,导致同一品种以不同名称申请农作物品种审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现象比较普遍。  相似文献   

2.
《北京农业》2012,(11):20
正2012年3月14日,农业部发布了《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2年4月15日施行。品种名称是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用以识别各类  相似文献   

3.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征求意见稿)》前不久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品种名称“唯一性”原则,要求一个农业植物品种,无论是申请农作物品种审定、植物新品种保护,还是进行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或直接进入生产、销售环节,始终只能使用同一个名称。 据了解,农业部起草的《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征求意见稿)》正是为了解决当前农业植物品种命名中存在的“一名多品、一品多名”和“夸大宣传”等问题,维护种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农民权益。  相似文献   

4.
正为规范农业植物品种命名,加强品种名称管理,保护育种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农业部日前发布《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并于2012年4月15日施行。其主要内容为①明确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农作物品种审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中的农业植物品种命名。②"唯一性"原  相似文献   

5.
《北京农业》2011,(32):26-27
<正>《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日前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品种名称"唯一性"原则,要求一个农业植物品种,无  相似文献   

6.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农业部发布的《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将于2012年4月15日施行。  相似文献   

7.
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作物新品种作为人类劳动的成果,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品质改良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近25年来,世界粮食产量翻一番,其中75%来自提高单产,而在单产的提高中,品种的贡献率占据30-50%.  相似文献   

8.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对农业科技工作者工作成果进行的一项保护,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一部分,是提高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推动农业科技工作者培育新品种的激情、确保植物遗传资源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对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情况的深入研究,发现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建立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促进我国农业科技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9.
据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发布的品种权授权公告获悉:我省有5个水稻品种获得了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其中,Ⅱ优航148系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选育.2005年通过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Ⅱ优3169、Ⅱ优3229系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选育,分别于2006年、2007年通过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相似文献   

10.
《广东农业科学》2006,(10):14-14
近日,根据农业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超级稻示范推广确认品种的通知》(农办科[2006]36号)文件通知,华南农业大学陈志强教授等人选育的杂交稻新组合培杂泰丰被确认为第一批超级稻示范推广品种。培杂泰丰于2004年通过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审定号:粤审稻2004013),于2006年通过江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审定号:赣审稻2006044),并于2004年申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号20040228.5)。  相似文献   

11.
农业高等院校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讨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性,针对农业高校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主观和客观原因,文章提出了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3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河北农业》2006,(6):4-7
我国自实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截至2005年11月1日,农业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已对698个农业植物新品种授予了新品种权。本刊2004年第6、7、8、12期连载了503个授权新品种,现将2005年公布的195个授权新品种登录如下(见下表),向我省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特别是种子管理、生产、经营人员提供授权保护新品种信息。  相似文献   

13.
《新农业》2011,(9):8-9
农业部7月5日出台了《草品种审定管理规定》,共六章22条,《规定》所称草品种,包括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栽培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申报育成品种者,直接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报地方品种和野生栽培品种者,须经种源地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相似文献   

14.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28,自引:6,他引:28  
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外又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植物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国家审批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程序授予完成新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一样,同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对植物新品种实施保护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农业科技进步需要的产物,也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5.
《农家顾问》2014,(2):7-7
<正>农业部2013年12月底发布2013年第4号令《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增加审定项目、简化审定流程、提高审定门槛、强化退出机制、开通绿色通道:  相似文献   

16.
《现代化农业》2006,(5):F0004-F0004
垦鉴稻7号,原代号垦99-34,是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培育出来的水稻新品种,2003年经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命名为垦鉴稻7号,并于2006年由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命名为垦稻12号。  相似文献   

17.
《北京农业》2008,(1):26-26
<正>科技兴农,种子先行。为加快农作物品种更换,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日前一次审定通过了棉花、玉米、花生等7种作物的41个优质高产新品种。  相似文献   

18.
植物新品种权是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新品种保护,充分发挥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作用,是提升科研育种创新能力、种子产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农业科研单位综合实力的政策保障。河南是农业大省,种业已逐步成为全省农业的优势产业。河南省农科院作为河南省最大的科研育种单位,一直将新品种选育作为中心工作给予重点支持,把植物新品种保护提高到增强单位综合竞争能力的战略高度加以推进。  相似文献   

19.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在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善于创造、利用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已成为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并从中获益的重要条件。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已成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1997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20.
《广东农业科学》2006,(7):42-42
据从7月3日在北京召开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第35次大田作物工作组会议”获悉,截至2006年6月底,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总量已达3378件,授权总量达810件。这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和农产品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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