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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阐述了我国目前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中存在的可操作性低、农业再保险经营机构自身承保能力较弱、政策和财政对行业支持力度不够以及行业积极性不足等问题,通过对中外农业再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及对域外成熟经验的学习借鉴,提出了优化农业再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采用合并立法模式,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炼制度内容,加大政府税收优惠、考虑设立专项基金,组建农业再保险公司,明确农业再保险行业监管主体等对策建议,以保障农业生产稳定性,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的战略性目标。  相似文献   

2.
农业再保险是美国农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美国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是一种促进农业保险实现良性循环的制度安排。美国的农业再保险制度之所以能成功运行,一方面取决于其精准的内容设计,另一方面也与健全的再保险法律法规有关。美国的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启示是: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选择合理的农业再保险经营模式,加大政府对农业再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农业再保险人才培养机制。  相似文献   

3.
从美国《标准再保险协议》看我国农业再保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标准再保险协议>是美国农业再保险的最重要的法规,它使美国农业保险制度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而我国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业再保险基本还是一片空白,我们应当以美国的<标准再保险协议>为主要蓝本,加大政府对农业再保险的支持,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再保险人才,探索建立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再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4.
杨建学 《安徽农业科学》2008,36(17):7464-7466
《标准再保险协议》是美国农业再保险的重要法规,我国应以该协议为参考,加大政府对农业再保险的支持,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再保险人才,探索建立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再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状况不甚理想,农业再保险发展更是缓慢。过去的近十年里,政府出台了一些农业再保险的支持政策,但法律法规、经营主体及技术的缺失制约了农业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农业再保险体系仍未真正建成。我国可以加快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采取农业保险和农业再保险合并立法的模式,并制定农业再保险合同法律制度。同时,政府可成立国家农业再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数据中心及农业再保险经纪公司,并加强农业再保险人才的培养。  相似文献   

6.
农业保险法制化是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跨越商业性和政策性的农业保险立法模式已然成为阻碍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病因”,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专门立法。基于日本《农业保险法》,分析日本农业保险法的发展历程、法律框架和基本特点,探讨我国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方面可以借鉴的经验做法。研究表明,日本在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之初就对其进行了单独立法,法律条款不仅包括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保险责任、保障水平、违规处罚办法等基本内容,还基于农业保险的外部性特征对财政、再保险等各项配套支持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具有法律内容全面、规定强制性保险项目、与其他法律协同配合等特点。我国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虽然填补了农业保险法规制度的空白、初步确立了农业保险制度架构、明确了农险经营的法律责任,但与日本相比仍存在立法目标未能体现战略意义、与其他相关法律错位、对政府行为缺乏规定、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因此,中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立法经验,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中规定制度模式、财政支持方式、费率厘定要求、大灾风险分散体系等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7.
再保险制度是保险业中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某种程度上足以左右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与世界再保险制度现状进行比较,从法律完善角度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的再保险制度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文章阐述了当前我国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开展农业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应有明确的政策目标、探索先进的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9.
农业再保险作为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一项措施,对于支持农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十分重要。目前,我国农业再保险仍处于初级阶段,法律制度方面仍有较大缺失,暂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因此,我们通过对我国众多学者和保险公司在农业再保险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的先进理念,结合我国经济、农业社会的基本情况和立法状况,提出完善我国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的可行性措施。  相似文献   

10.
农业再保险具有保费补贴无法取代的内在优势,是农业保险真正的“强心剂”,当前我国农业再保险的财政地位薄弱是导致政府对农业保险不能实现有效供给的关键原因。因此,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的主力是政府,无论从财政立法还是财政实践的角度均应有所作为,如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和调整相关的税收立法,给予农业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更多的税收优惠,以及考虑国家出资设立专门的农业再保险公司或政府设立农业再保险基金等。  相似文献   

11.
国外典型农业再保险发展模式分析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再保险不仅可以有效分散原保险人的经营风险、提高原农业保险人的承保能力,还可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现阶段我国农业再保险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农业再保险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通过对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印度国家的农业再保险发展模式加以分析,针对我国面临的农业再保险体制不完善、立法不完善、财政支持力度不强、农业再保险监管薄弱等问题提出完善农业再保险立法、选择适合我国农业再保险发展的模式,增加农业再保险监管力度等措施。  相似文献   

12.
肖玉红 《北京农业》2008,(11):25-28
<正>世界各国发展农业保险制度的5种模式根据世界各国具有自己的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特点、操作方式、地域特征以及法律制度、社会、经济等特点,由此形成了不同的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5种。  相似文献   

13.
韩柱 《农业展望》2013,9(7):35-39
2004年以来,中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目前已覆盖全国各地。但仍然存在农业保险制度尚不完善、缺乏稳定持续的政策支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缺乏规范、农村基层机构参与农业保险存在法律障碍及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等问题。以日本为例,介绍日本农业保险制度,指出其存在强制性与任意性加入相结合、政府负担部分保险费及共济、保险、再保险重层保险体系等特征,从共济加入方式、损失评估规定和共济金支付方式3个方面分析了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发现其具有减轻农民损失、稳定农业经营,提高凝聚力、促进协同发展,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等社会化服务功能,为中国目前面临的农业保险业建设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肖玉红 《北京农业》2008,(32):25-28
<正>世界各国发展农业保险制度的5种模式根据世界各国具有自己的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特点、操作方式、地域特征以及法律制度、社会、经济等特点,由此形成了不同的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5种。  相似文献   

15.
程丹  常伟 《安徽农业科学》2014,(29):10402-10404
在农业现代化不断加快的大背景下,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结合田野调查,研究发现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果,仍存在农民认识不充分、参保意愿不高、法规体系不完善、财政补贴方式不科学、抵御巨灾能力较弱、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应从加大宣传力度、发展信贷保险模式、完善法律法规、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建立巨灾基金、发展再保险、明确监管责任等方面解决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难题。  相似文献   

16.
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物品决定了农业保险必须走政策性发展之路。在分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发展的建议: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转移制度,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17.
<正>1日本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1.1日本农业保险制度的特点日本农业保险制度是国家对农业灾害实施的一项经济政策性保险。农业保险与商业性的一般损害保险不同,具有4个特点。一是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家畜保险、果树保险、旱田作物及园艺设施保险实施再保险。政府接受由都、道、府、县设立的农业保险合作社的上述保险  相似文献   

18.
针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了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供求不足、缺乏法律支持、财政补贴等的问题.为推动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有关法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渠道筹集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建立再保险机制等对策.  相似文献   

19.
农业保险对一国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目前仍未建立起农业保险制度,极大地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入世后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提高。我国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模式可以采取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导,以政府支持为辅,全社会参与的模式。  相似文献   

20.
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防范机制探索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两年来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如何化解面临的巨灾风险已成为促进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无论是从制度要求、现实需求还是从政策需求来看,北京市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防范机制都是十分必要的。设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发行农业保险巨灾风险证券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的分散途径各有利弊。应构建多层次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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