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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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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森林生态效益现实补偿费的计量--以川西九龙县为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质上是消除生态效益"外部性",将"外部性""内部化"的一种手段.合理的补偿标准可以使资源配置最优,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探讨现实补偿费的计量理论方法,指出合理补偿是以现阶段人们的支付意愿为标准.并以川西九龙县森林(公益林)为例,计算出2002年现实补偿费为31.589亿元,平均补偿1.745万元·hm2,不足理论补偿标准的1/3.  相似文献   

2.
日前,天津市政府批转了市绿化办《关于加快我市绿化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对保证绿化用地提出了重要举措。 (一)2000年底以前,原则上停止批准征用占用林地,冻结各类林木采伐。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需征用林地的要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征用占用绿地的,要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征占用林地绿地要按有关法规,足额交纳绿地补偿费和植被恢复费。 (二)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绿化用地,必须达到国务院、天津市规定的绿化用地标准。达不到标准的,要交纳易地补建  相似文献   

3.
云南省"十二五"期间共审核建设项目使用林地4 464宗,类型包括交通建设、能源类建设、电力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旅游开发等。对目前存在的征占用林地定额与实际使用林地需求相矛盾,违法使用林地情况仍然存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通过减少用地总量,降低征占用林地规模,尽快出台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建立预审机制,进一步放宽征占用林地先行使用林地政策等建议。  相似文献   

4.
韩郸 《林业调查规划》2012,37(3):59-61,66
贵州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7.6%,截至2011年底,已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362.11万hm2,落实公益林专职护林人员55 819人.文中分析了公益林管护中存在的生态效益补偿未全面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低,林农缺乏护林积极性,公益林管护与农民放牧及生活用材之间的矛盾突出,监管不力,护林员的选聘不公正等问题.藉此,提出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尽快出台公益林管理政策,积极开展公益林的非木质利用,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机构等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5.
文章以石河子林业生态补偿政策实施调查为基础,探寻林业生态补偿成效和问题,运用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从理想化政策、执行机构、目标群体、政策环境四个领域剖析影响林业生态补偿效率提升的困境,进而提出提高生态林补偿标准、提升补偿资金使用效率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和畅的东风鼓荡着春天的信息,辛勤的劳作播种着绿色的希望,缜密的思维激涌着富民的热诚,不懈的追求承负着敬业的精神……坐在省林业厅厅长曹振声雅致静洁的办公室里,采访有关林业生产建设的话题,聆听着曹厅长统揽全局、简明扼要的一席谈话,记者就一直沉浸在充满春天信息、绿色希望、富民热诚、敬业精神那样—种氛围中.“我们林业建设上还有两大问题制约着林业的发展.第一是林业补偿,这是机制问题.林业肩负着优化环境与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必须建立生态补偿费制度,任何生产经营行为如影响了林业建设都应缴生态补偿费;第二是林业产权基本解决后的资源流动、优化配置问题……”一入话题,曹厅长似乎要叹苦经般地谈起了“问题”。在植树节前夕,在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活动15周年纪念之际,记者来采访,意图不言而喻是来抓成就写辉煌的,如此这般,如何是好?  相似文献   

7.
《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已颁布执行21年,期间国家和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可是吉林省在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和规定却没有及时跟进修订。近年来,该省一些地方在征占用林地补偿费上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特别是随着工程建设占用林地的迅速发展,问题就愈加凸显,迫切需要解决。那么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做好"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等有关法律条文的修订工作,新标准应充分体现其内容的科学、合理性。特别在补偿项目、林地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等方面内容上进行斟酌、修订,以制定出比较公平、公正、合理而且适用的新标准。  相似文献   

8.
森林具有外部经济性 ,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森林的外部性问题。随着经济手段在资源与环境管理中的广泛应用 ,国内外在采取经济手段对森林生态效益进行补偿方面作了有益的试点和尝试。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补偿费的归宿以及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社会福利的影响进行了经济分析。  相似文献   

9.
我区当前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又面临一些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征、占用林地初市率低,四项补偿费不到位。据12个地市上报材料统计,1992年以来,各地共征、占用林地对.而万亩,其中依法报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的只有354万亩,初审率为12.8%。绝大多数用地单位不按规定交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资和森林植被恢复资,尤为突出的是森林植被恢复步到位微乎其微。按自治区政府挂政发〔lop〕34…  相似文献   

10.
生态效益具有外部性,全社会包括集体、个人普遍获益(不是买主独家享用).效益价值已实现货币化(具一定货币量,林业经济学家有了计算方法),但货币量目前尚未被国家认可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市场发育也不够成熟。买方主体为国家.以支付生态林补偿费的形式,给经营者一定补偿,即国家“买单”。当前广东、江苏等少数省以国家名义出台有关补偿的规定(补偿额度应该说远低于生态效益计算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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