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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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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问:我家在30年前与相邻户互换了一块土地,当时并没有签订协议,现在我家想要回来,可以吗?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人在自愿的原则下,允许互换承包土地。虽然当时没有签订协议,但你们两家实质上已经履约30年。你现在反悔,想要回已经互换的土地,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可以通过协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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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0年年初承包村中耕地5亩,承包期为30年。3年后,我认为种地不如打工赚钱多,遂外出打工1年。2004年年初我回到村里,发现村委会已将我承包的5亩耕地交由他人承包耕种,理由是因为我弃耕抛荒,发包方有权收回耕地。  相似文献   

3.
<正>【案例】王生根是某县白河村村民,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全家承包了村里的4000平方米水田。2000年,因不愿交纳各项费用,王生根将该4000平方米水田抛荒,全家赴广东打工,下落不明。2003年,村委会单方终止了承包合同,将王生根的抛荒水田发包给同村村民王生华耕种,各种税费亦由王生华交纳。王生华还花了500元购买水泥修缮了坍塌的引水渠。后因国家取消了各项税费,王生根于2008年回村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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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致富》2012,(7):53
江苏省高邮市送桥镇读者金某来电:陈某承包的土地已有两年未进行耕种,村委会想依法收回其土地作为预留机动地,但被他拒绝。请问:村里能收回他的承包地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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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福建农业科技》2009,(1):48-48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防止耕地抛荒的意见》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耕地)。  相似文献   

7.
正村民袁某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同村村民熊某后反悔,双方协商无果,几十年的老邻居对簿公堂。近日,河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郭家坝法庭调解了这起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2002年,袁某将自己承包的荒山经营权转包给同村村民熊某经营,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转包期限至2028年,  相似文献   

8.
<正>【案例】同一村民小组的朱某与沈某两家为了方便耕作管理,于1997年12月对各自承包的2亩土地进行了互换调整,并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在签订协议书时还有多位同组村民在场见证。双方签订协议并履行多年后一直相安无事;可是在2016年9月,因国家修建城际铁路,朱某互换给沈某家的2亩土地将被征收,沈某将获得一笔数额可观的土地补偿费。为此,朱某找到沈某称当时的互换土地行为无效,欲要回互换的2亩土地。而沈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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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读者张某是某县某乡箬叶铺村委会主任,看了《湖南农业》2015年第5期刊登的《承包方能请求返还弃耕抛荒的承包地吗》一文后,产生了疑问,特来信咨询:现在当地政府对粮食生产抓得紧,杜绝水田抛荒,村委会压力很大。村委会有干部提出,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收回发包的耕地。据此,对于村里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的水田,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收回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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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读者李芳来信咨询:2007年,与肖某登记结婚后,我的户口迁至肖某所在的小河屯村。2009年春,小河屯村调整承包地,为我分了约2亩承包田,承包期限为30年(到2039年)。2011年秋,我和肖某离婚。之后,我将户口从小河屯村迁出落到我父母亲所在的大齐庄村。为摆脱婚姻失败的苦恼,我离开家乡去外地打工。此后,我的2亩承包田一直由肖某耕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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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1971年秋,李哲父亲李成宝经申请村委会同意、乡土地管理所报批,获得建房宅基地并建起3间平房。房屋建成不久,李哲出生。1995年李哲考上大学户口迁出后,就再也没回农村落户。李哲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后在城里安家。2012年春,李哲的父母因病相继去世后,3间平房因破旧失修、无人租用、一直闲置。李哲回乡处理完老人丧事。临走时,村委会就曾与李哲协商,告诉他要么将宅基地转让给其他村民,要么交还给村里。可李哲有自己的打算,老宅虽旧但毕竟是自家的,将来自己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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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09:00~11:00石林、罗平、江城经历了一次暴发速度快、降水量多、局地边界明显、破坏性强的降水过程。通过分析雷达和地形,得出了“速度值越大,降水越强;坡度越大,降水越强”的结论,指出了预报此类降水的手段是“看速度的变化,注意云团移动方向前方是否有陡峭的山脉”,提出了快速发布的建议,即让智能程序自动检测采用“自下而上”的预警流程;并提出了规避风险的做法,即推广半永久性钢架大棚,使作物生长周期避开灾害多发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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