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张文川 《农村电工》2003,11(7):20-20
1案情简介原告:凤世和鲁秀春被告:四川省三台县里程乡五龙村一社被告:四川省三台县里程乡五龙村被告:四川省永安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公司)2000年7月28日18时许,四川省三台县里程乡五龙村一社凤世和、鲁秀春之子鲁袁树(9岁),到其外祖父鲁明双(同一个社)家上坡放牛,经过其外祖父房屋北侧斜坡时,被掉落在地上的电线击倒触电死亡。之后,凤世和、鲁秀春夫妇多次找乡政府、县安全办公室及永安公司要求解决赔偿,均遭拒绝,便于2001年5月起诉至三台县人民法院,要求五龙村一社、五龙村村委会、永安公司共同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参加…  相似文献   

2.
阎付克 《农村电工》2004,12(12):11-11
2002年9月.七岁的李某,同其母亲一起到责任田割草时,爬上400V电线杆被电击,双手致残。2002年11月.李某将所在地县电业局、村委会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的理由是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被告的电线杆存在缺陷,扁柱形、有台阶,可以徒手攀登。  相似文献   

3.
冷军 《农村电工》2006,14(4):20-20
2003年8月22日下午,曹某外出回家时,见邻居刘某某家进户线耷拉下来挡住去路,便用手将电线挑起欲从线下钻过,不料却触及接头处裸露的带电线头而触电身亡。2004年4月5日,曹某的丈夫刘某向所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以该县电业局在电网改造时没有更换裸露的电线,该村农电工吴某没有尽到监督、检查责任,以及线路产权人刘某某对自家线路没有尽到管理和维修责任为由,要求3被告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4万余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4.
前几年,在陕西农电系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2001年,发生35起,死亡33人。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不管是什么原因,谁的责任,伤害者都认为是电引起的,只找县电力局,要求赔偿,并且是漫天要价。2001年,陕西农电系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要求赔偿金额达1千多万元,当县电力局不能满足其要求或拒绝赔偿时,受害者的家属便采取过激  相似文献   

5.
1999年 6月 24日上午,河北省滦县樊各庄乡杨家沟村村妇毛瑞云 (女,时年 31岁 )在自家承包地拔草时,发现断落在地的低压线,用右手去拾而触电死亡。……事发后,毛瑞云的丈夫刘永成在向滦县人民法院起诉中,将该县电力局列为第一被告,将杨家沟村民委员会列为第二被告。起诉书中说,造成毛瑞云身亡的责任在于杨家沟村委会维护线路不当及滦县电力局供电安全设备失灵,因此二被告应依法赔偿毛瑞云触电身亡给原告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1999年 9月 13日,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滦县电力局代理人针对原告的诉状,认为依据…  相似文献   

6.
1 农电系统电力设施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1) 弱电线路搭建电力线路问题。电信电缆线、广播电视闭路线、居民电话线等弱电线路的单位和个人 ,为了自己方便 ,擅自将自己的线路搭建在电力线杆上。对于这种严重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做法 ,对电力企业和搭建者以及社会人群的设备、财产、人身埋下了不安全隐患和日后纠纷的种子。例如 ,某县广电局擅自将电视闭路线路搭建在县电业局电力线杆上 (与电力同杆架设 ) ,该闭路线的承重钢绞线与县电信局的通信电缆承重钢绞线在另一处紧紧相连 ,电信局的该承重钢绞线又连在一根电信杆的拉线钢抱箍上…  相似文献   

7.
<正>春节前夕,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未成年人相邀游泳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七被告的监护人赔偿死者的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  相似文献   

8.
春节前夕,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未成年人相邀游泳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七被告的监护人赔偿死者的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36000元。  相似文献   

9.
陈艳 《农村电工》2010,18(8):14-15
2010年4月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高压触电死亡案作出了邓州市电业局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终审判决。  相似文献   

10.
2011年9月22日,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关于原告孙玉兰、张德亮、张爱玲、张爱芹与被告萧县供电公司、赵本源、胡远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审理终结,依法驳回四原告对被告萧县供电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50元由四原告承担.  相似文献   

11.
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9岁男童杜永丰触电一案已有定论. 原告即男童父母杜家根、奕水娟因监护不力负主要责任;第一被告浙江上虞市沥海镇前倪村村委会,因电力设备管理不严负次要责任,赔偿杜永丰父母经济损失12345.54元;第二被告浙江上虞市电力局不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2.
1.1 1992年3月18日,××县电业局对白雀35kV变电站10kV出线做春季防雷预试工作。生技股副股长临时增加校验35kV避雷器工作任务,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和检查现场情况,盲目指派工作班成员陈某进行工作。当陈违章爬到未停电的35kV母线架(9m高)触及避雷器时,当即触电由高空坠落下来,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似文献   

13.
吸取少年触电死亡教训王岩河南省商丘县供电局(47610o)1996年5月2日,天下大雨,河南商丘县观堂乡8岁少年娄震去上学。当他走到一低压线杆的拉线附近时,因路面滑,右手抓住了拉线,因拉线带电、不幸触电死亡。这件事引起县供电局的高度重视。该局立即派人...  相似文献   

14.
在供用电关系中,产权分界点具有很强的法律意义.在历年来发生的多起触电事故赔偿案件中(尤其体现在低压线路触电事故处理中),我们发现,产权分界点的确定,直接影响了案件最终的结果.下面以南丰鱼塘人身触电死亡案为例进行分析,希望有关问题能够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  相似文献   

15.
荣成 《农村电工》2008,16(4):13
1 案例简介 2006年3月,牛某在某县大河边钓鱼,将碳素鱼竿甩起时,随风扬起的钓鱼线触及上空的10 kV高压线,牛某不幸触电身亡.因协调未果,2006年4月,牛某的亲属以某供电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电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余万元.  相似文献   

16.
王竹章 《农村电工》2007,15(5):18-18
日前,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黔江区濯水镇"7.17"触电事故进行终审,原判要承担75%赔偿责任的黔江供电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6.8万余元的赔偿金全部由已故的线路产权人罗某的3名财产继承人共同承担.  相似文献   

17.
最近,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触电赔偿案,产权单位丰城市南沙村六坊村小组被判赔偿.1997年8月5日上午,丰城市第二中学高中二年级学生任江(19岁),前去丰城市剑南街道办事处南沙村委会六坊村小组袁家湖自家责任田拔除杂草.当行至距六坊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的袁家湖抽水架空线路第三根电杆2米处时,不慎碰到在1997年8月2日下午被大风吹断落地的电线上,触电倒地,待发现解脱电源,任江已经死亡.任江父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六坊村小组赔偿丧葬费、扶养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计人民币2700O元.  相似文献   

18.
金凤  薛凤光  王奎 《农村电工》2007,15(6):16-16
近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时间长达8个月的凤阳县武店镇街道王某某触电死亡赔偿一案:被告凤阳供电公司具有免责事由,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荣成 《农村电工》2009,17(8):15-16
1 案例简介 某冶炼厂自有10kV高压供电线路上的高压跌落式熔断器和避雷器使用时间较长.2002年4月,该厂法定代表人满某电话委托某县供电公司抢修班班长邹某为其代购设备材料并为其更换安装.4月18日,邹某应满某的要求,带领其所在供电公司的2名职工为该冶炼厂更换安装了高压跌落式熔断器和避雷器.4月24日晚8时许,新更换的避雷器发生爆炸,变压器烧毁,造成了该厂停产等经济损失.于是该冶炼厂将某供电公司和邹某列为共同被告诉至当地县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34 763.55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撤销了对邹某的起诉,仅诉请法院判决被告某供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0.
最近,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农村触电死亡赔偿案,产权单位郭家岗村被判赔偿。1997年7月22日6时许,郭家岗三组贺德付之妻刘明芳到其责任田摘黄花。10时许12岁女孩魏三在玩耍中发现刘明芳手触电线,便高喊救人!正在田里打农药的贺德勇闻声赶到现场,用竹杆将刘明芳右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