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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饲料》2009,(1):52-52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2008年中国出口饲料近600万t,货值约30亿美元;进口饲料近250万t,约20亿美元。近年来,质检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强化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管。这些措施包括:会同海关总署,将所有蛋白类、维生素、矿物质等添加剂纳入法检商品目录;配合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所有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纳入注册登记管理范畴;加强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三聚氰胺检测等。质检总局表示,做好进出口饲料检验检疫工作,保障进出口饲料安全,对保护国内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和消费者安全,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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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09,(4)
2009年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据悉,《办法》包括:总则、风险管理、进口检验检疫、出口检验检疫、过境检验、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计71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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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与饲料.饲料世界》2010,(1):23-23
饲料安全是食物链安全的基础,进出口饲料安全是畜牧业及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安全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台州检验检疫局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以国家质检总局第118号令发布的《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为依据,积极探索出口维生素类饲料添加剂风险确认、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对不同风险的饲料添加剂采取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切实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率和监管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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