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和市场经济处在快速发展的阶段,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出现对农业规模的发展起到了限制性的作用,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承包权当作土地流转情况下的制度来说,缺少相应的理论支持。因此,一定要充分明确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义,实现两者的分离,将两者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本文以商河县白桥乡为例,分析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承包经营的分离情况。  相似文献   

2.
事由:2003年9月,河南省汤阴县伏道镇某村村民李某,将自己的0.4公顷承包地与本村王某的0.37公顷承包地互换,双方签订了承包地互换协议.201 1年,因修建公路需要,该县依法征用了李某从王某家互换来的0.37公顷承包地中的0.27公顷土地,并给付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因土地征用补偿费较高,王某以当时互换承包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未办理登记手续为由,要求换回土地,遭到李某拒绝,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相似文献   

3.
4.
李德勇 《河北农业》2011,(11):57-57
律师同志:《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这里是否表示对于林地之外的土地如稻麦田等,若承包人死亡,村集体就可收回承包地?这与中央“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是否抵触?  相似文献   

5.
《农家致富》2012,(22):55
江苏省大丰市小海镇读者田某来电:我父亲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承包了5亩耕地。他于1991年去世,近年,本村土地被征用,按照征地有偿原则。请问:我是否可以继承父亲的补偿费?答: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法》相关规定,承包人死亡,其所承包的土地所有权,属村农民集体所有,不存在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  相似文献   

6.
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中央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权的决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文件还指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  相似文献   

7.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最近说,在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应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抵押。  相似文献   

8.
王永库 《农业与技术》2003,23(4):21-22,28
农村土地承包是实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有效途径.依法流转是土地使用权的本质特征,而流转的方式是有效实现流转的关键事项。本文就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用土地承包权入股投资的问题作了探讨,剖析了两种承包方式下土地承包权入股投资的异同点,以明晰立法本意,方便实践操作。  相似文献   

9.
问:2006年我出嫁后,户口一直没有迁往男方居住地。2008年我娘家调整承包地,我也要求承包13340平方米(20亩)山林种植果树,但经群众会议讨论,不同意我承包山林,原因是我已出嫁。且村里早有规定,只要妇女出嫁,户口迁出与否都要收回土地,而且不得再承包土地。我吃住在  相似文献   

10.
力斯 《农村新技术》2004,(12):49-49
编辑同志: 我父亲是养鱼专业户,1997年开始承包了村里的6670平方米鱼塘,承包期限为10年。2002年9月,我父亲因意外事故死亡,从此该鱼塘由我接管。今年5月份,村委会要收回鱼塘并将它转包他人。可是当初我父亲和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并未到期。请问:我父亲承包鱼塘的权利我可以继承吗? 读者阿灿  相似文献   

11.
《农家致富》2012,(6):53
江苏省句容市白兔镇读者方某来电:2004年,我父亲与村委会订立为期20年林地承包合同。今年父亲去世,村委会通知要收回林地并进行重新发包。请问:我可以在承包合同有效  相似文献   

12.
李佳 《甘肃农业》2005,(8):36-3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物权法草案的设计中定性为用益物权,为了避免与现行法律和政策的太大冲突,该法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中的弊端没有太大动作。而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存在着的弊端是非改不可的,但改有个根本原则是不能触动的———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所以需要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前提下另辟蹊径———从承包经营权的主体突破,尝试新的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13.
马继德 《新农业》2010,(12):58-58
刘某、徐某、李某、苑某和朱某等6户农民均是在2001年之后从外地农村迁入东陵区下坎子村落户的。该村于1998年1月已经完成了30年承包工作,村里仅预留135亩机动地。2005年该村在给新生儿解决承包地,进行“小调整”时,刘某等6户以自己家是新增人口为由,要求村委会也将他们按照新生儿对待,分给其一份家庭承包地。  相似文献   

14.
在现阶段的法律体系下,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置面临来自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需要认真分析其中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解决。该文主要结合莎车县实际情况,就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置的实现途径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1994年我父亲与村委会订立了为期20年的林地承包合同,承包了村里的1公顷林地。今年1月父亲去世。4月,村委会通知我,要收回林地并进行重新发包。我认为林地的承包期还未满,我可以在承包合同的有效期内继续承包。请问,我的理解对吗?读者李毅李毅读者:  相似文献   

16.
案例:2005年,周某与邻村女青年程某结为夫妻。周某夫妇所在的村委会分给了他们两个人份额的承包地。婚后周某、程某未能生育,二人互相猜疑对方有病,经常吵闹。2010年6月,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周某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承包地一份。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程某婚后  相似文献   

17.
《云南农业》2012,(2):58
【案情】甲村的花某五岁时,正值第一轮土地发包,村委会也发包了土地给花某。1998年6月,花某和乙村的孙某结婚,户口未迁出。次年,第二轮土地发包时,花某既没承包到甲村的土地也未承包到乙村的土地。2006年9月甲村的土地被国家征用,甲村村委会领取了足  相似文献   

18.
19.
春城 《新农业》2004,(2):6-6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中明确规定,只有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才有法律赋予的土地承包权利。农民“农转非”后.已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