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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家族企业继承人的选择是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基于对我国家族企业继承人选择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的分析,提出我国家族企业继承人选择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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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其继承权是平行的,如第一顺序中配偶、父母、子女,他们之间继承权是不应有什么区别的,可以同时继承,不应分先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相似文献   

4.
《中国农村科技》2006,(2):60-60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相似文献   

5.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族企业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时代不断变化,家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冲击,开始引入职业经理人帮助打理企业,但由于存在继承、委托代理等问题,家族企业对职业经理人的激励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对我国家族企业职业经理人激励机制进行分析,然后通过分析归纳出激励制度的局限性及原因,最后提出了完善激励机制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文化环境、职业经理人市场发展情况和经营者素质是影响我国家族企业权力传承模式选择的重要因素。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传承模式应是我国家族企业权力传承的首选模式,但这并不是必须的、唯一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案例】王某去世后,遗产由其子王甲和女儿王乙继承。后王甲病死,留下妻子刘某和两个儿女。此后,王某遗著出版,得到稿费3000元。王乙要求作为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全部稿费,刘某及儿女提出异议。【评析】转位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继承人尚未接受遗产死亡,另外又开始的一个继承。本案中,稿  相似文献   

8.
【案例】一件继承纠纷,继承遗产时能不能同时开始继承,死者配偶与子女发生争议。有的认为,死者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第一位,对死者遗产应由其首先继承;有的认为,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同时开始继承遗产。  相似文献   

9.
法律在线     
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除《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一、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相似文献   

10.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改革内容的深入,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各项权益已迫在眉睫。该文介绍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和继承的程序以及有偿退出形式,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中如何保障集体资产股份健康流动、定价、民主权利和集体资产股份继承中出现的4种类型,即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五保户"的集体资产股份继承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旨在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和继承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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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父亲去世后,我和妹妹都放弃了遗产继承权,全权交由继母办理继承事宜。最近继母找到我,说父亲有很多债务,现在遗产还不够还债的,多出的部分要求我和妹妹承担。我已经放弃继承了,还要承担父亲的债务吗?答: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法律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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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2015年11月我与丈夫张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11月30日在当地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12月6号,张某因醉酒驾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请问:我们离婚才7天,张某留下的遗产,我有权继承吗?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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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 《福建农业》2007,(10):37-37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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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作为一项关于"继承"的法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这项权利看似简单,其中却有不少法律关系,处理不好还可能影响家庭和谐。那么,这当中究竟隐藏着哪些法律关系呢?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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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规定,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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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根据这一规定,“四荒“承包经营权及承包收益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属于死者的遗产,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继承人继承.另一种情况是,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的继承人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对此没有限制.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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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其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那么哪些财产属于可以被继承的呢?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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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我未满月时被送给别人收养,去年,我的亲生父母相继去世,他们有两栋房子和5万元存款。请问:我是否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答:一般来说,形成合法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也就失去了对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婚姻法》第26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继承法》规定的以下情况,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  相似文献   

19.
单国胜 《新农村》2006,(4):29-29
编辑同志:我父母生有我们姐弟五人,现在都已长大成人。大姐婚后和父母同居一地,其余四姐弟都在外地工作。6年前大姐不幸病故,从此,照顾父母的重担都由大姐夫一人挑起。前不久两位老人相继去世,他们留下了不少遗产,但没有遗嘱。在分割遗产时,二姐认为小弟是家中惟一的男孩,财产应由他全部继承;而小弟则认为大姐夫赡养较多,财产应由他继承;我和三姐都认为姐弟四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为此,形成了不同意见。请问父母的遗产子女必须平分吗?读者许琳许琳读者: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似文献   

20.
问:我和老伴置有6间私房。十年前老伴去世,其后不久,我对这6间私房进行了分割。分给两个儿子每人2间。我现已年近70,丧失了劳动能力。本想两个儿子会孝敬我的,不料他们不但不孝,而且很少尽赡养义务。倒是25岁的大孙女宣萍对我很好,不但每月从工资中拿出100元给我作生活费,还经常来问寒问暖。因此,我想让大孙女继承我现有的2间私房。请问,在我死后,宣萍能否作为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我的2间私房。答: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不过,《继承法》第14条还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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