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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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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1998年,我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0.8公顷,承包期为30年。合同订立后,我在承包地上种植了果树,每年都按时交纳了有关承包费用。2002年底,村民委员会以村民人口增加为由,要求调整我承包的土地。请问,村民委员会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2.
《农家致富》2013,(10):53
江苏省东海县洪庄镇读者杨某来电:我的孩子参加工作后,去年5月,乡里要求交回一份土地再承包给别人,致使地里种的经济作物损失1.6万元以上,至今未得到赔偿。请问:村里能调整我的承包地吗?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4.
《陕西农业科学》2014,(3):47-47
答: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但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相似文献   

5.
6.
问:1995年,我与村民委员会订立承包1公顷土地的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5年。现在,我们夫妻俩准备将户口迁到上海去,与在那里工作的子女共同生活。我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交回所承包的土地。村民委员会却不同意我退回承包地,要求我自己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请问,村民委员会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7.
问:1995年,我与村民委员会订立承包1公顷土地的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5年。现在,我们夫妻俩准备将户口迁到上海去,与在那里工作的子女共同生活。我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交回所承包的土地。村民委员会却不同意我退回承包地,要求我自己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请问,村民委员会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8.
《农家致富》2012,(2):55
江苏盱眙县明祖陵镇读者鲁某来电:我外出打工期间,村委会擅自收回我的承包土地,交给别人耕种,双方并签订承包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归还承包地吗?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9.
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然而,土地承包者赵耀却不但闲置、荒芜土地,还将自己承包的土地非法买卖作建设用地,给土地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近日,广西那坡县法院判决解除了赵耀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相似文献   

10.
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然而,土地承包者赵耀却不但闲置、荒芜土地,还将自己承包的土地非法买卖作建设用地,给土地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  相似文献   

11.
最近,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村委会、村民小组违法收回承包耕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乌江镇栋头村村委会、邓坑村小组返还原告邱初建承包耕地6.81亩。  相似文献   

12.
《农家致富》2013,(9):53
江苏省大丰市西团镇读者赵某来电:村民李某承包一块位于公路边的耕地,去年年底他擅自建了两栋房屋准备开饭店。请问:承包地建房开饭店合法吗?答: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等,而建设用地指用于建造建筑物、构造物的土地,包  相似文献   

13.
【案例】1998年,L县某村村民徐某取得所在村3000平方米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为30年。2012年1月,村委会与某农业开发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以每年每667平方米300公斤早稻谷的价格,将村里大部分农户的连片承包地共13公顷出租给该农业开发公  相似文献   

14.
我国中成药工业已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中药材年收购总值160亿元左右;中药及保健品年总产值700多亿元,约占国民经济总值的1%.为使中药材产业能健康有序地发展,国家药监局前不久制定并发布了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材种植者(生产基地),应符合GAP要求才能拿到批准的文号,否则不得擅自种植和销售药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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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正【案例】2019年7月,某市人民政府拟出台《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第3部分第1条规定:承包耕地的农户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发包方应收回发包的耕地,另行发包。对这一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各方有不同意见。《意见》起草单位坚持认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收回发包的耕地。为慎重起见,该市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来函咨询。省农业农村厅在复函中建议,《意见》中不宜做出发包方有权收回连续两年抛荒的承包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福建农业》2004,(8):6-6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为翻盖住房,到我家承包的责任田挖沙取土时,被村委会干部制止,他们说这是违法的。我想不通,难道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挖沙取土也是违法的吗?请问:时此法律上有无明文规定? 梁东梁东同志: 你来信咨询的问题具有其型性。当前在农村这类事情并不少见。首先,我明确答复你,在耕地上挖沙取土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明  相似文献   

18.
我2000年年初承包村中耕地5亩,承包期为30年。3年后,我认为种地不如打工赚钱多,遂外出打工1年。2004年年初我回到村里,发现村委会已将我承包的5亩耕地交由他人承包耕种,理由是因为我弃耕抛荒,发包方有权收回耕地。  相似文献   

19.
20.
姜亚兰 《新农村》2000,(3):29-29
1999年7月份,某电工设备厂在未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生产的电工产品上使用长城认证标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检查时发现了电工设备厂的这一行为。经查明事实后,依照《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对电工设备厂作出了责令公开更正、没收违法所得3.8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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