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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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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农业》2007,(3):5-5
国家农业部2006年12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出口和应急所需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登记工作。  相似文献   

2.
刘刚 《农家科技》2007,(7):14-14
<正>自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现将上述禁用农药的取代使用方法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3.
2007我国禁用5种高毒农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纪明山 《新农业》2007,(1):47-47
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只保留部分产量用于出口.这是继1983年我国停止生产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氯农药后,又一次较大规模的农药结构调整.  相似文献   

4.
《农家顾问》2006,(7):24-24
明年,将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有机磷高毒农药使用,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推荐推荐氟虫腈等17个农药品种作为5种高毒农药的第一批替代的品种。1.防治水稻二化螟①氟虫腈。推荐每667平方米使用的剂量(下同)为1.5~2.5克有效成分。不要在蜜蜂养殖区和虾蟹  相似文献   

5.
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用于农业生产的最后期限已经到来。然而,从各方面情况看,无论是生产企业、销售部门,还是使用者,目前似乎仍没有完全做好准备工作,有的甚至还存在侥幸心理。为此,农业部日前再次强调,不管面临多大困难,2007年1月1日5种高毒捉药禁用的最后期限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拖延。  相似文献   

6.
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农药在农业生产上使用。有许多农民朋友反映不知道用什么农药来替代高毒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为使农民朋友在禁用高毒农药后有药可用.  相似文献   

7.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国对5种高毒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这项工作的意义何在?4月25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全国高毒农药禁用暨统一灭鼠示范现场会上记者就此问题专访了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王守聪。[第一段]  相似文献   

8.
各级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迅速开展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查获收缴工作。8月份,全国农业部门共查获收缴五种禁用高毒农药111.7吨,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距离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售禁用没有几天时间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叶纪明最近再一次强调,不管面临多大困难,2007年1月1日这个高毒农药禁用的最后期限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延期。这是从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年度总结会上了解到的。  相似文献   

10.
国家已禁止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有机磷高毒农药的药剂品种,为了保证重大病虫害防冶的需要,及时筛选出一批可替代品种.有关专家和各省植保、农药鉴定单位按照科学、安全、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了包括室内生物测定筛选、  相似文献   

11.
为提高我国农药应用水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药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国将分3个阶段削减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自2007年1月1日起,撤销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登记证,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只保留部分生产能力用于出口。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禁用@雷振东…  相似文献   

12.
按照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时间表,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禁止在农业施用,只保留部分产能用于出口。3月13日,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组织召开的全国高毒农药削减工作座谈会上,国内27家“三证”齐全,可合法生产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原药的企业建议,对保留产能用于出口的企业,国家应严格量化标准优化选择,而对转产企业应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相似文献   

13.
农业部正在部署全国性督察以检查落实取消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农药的使用情况.农业部官员说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减少农产品农业残留,降低农业污染,提高中国农产品竞争能力,保护农民的生命安全.[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从2007年1月1日起,终于将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流通使用的大闸关上了。作为曾在我国农药行业乃至农业生产中,起过重要作用的农药品种,它们的全面禁用,留下了哪些值得探讨思考的问题,自然也应该受到广泛关注。[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12月1日,距离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售禁用还有整整一个月时间,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叶纪明再一次强调,不管面临多大困难,2007年1月1日这个高毒农药禁用的最后期限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延期。这是记者从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年度总结会上了解到的。  相似文献   

16.
根据2006年4月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632号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的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强五种高毒农药管理,确保禁令贯彻落实,农业部4月20日以农办农[2007]29号文印发《2007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工作方案》通知,现将《通知》主要内容介绍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农药由于其杀虫谱广、见效快、持效期长、成本低等优点一直受到农民朋友的青睐,但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入和科学家们的深入研究,以上五种高毒农药存在着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细微效应等风险,五种高毒农药将要退出舞台也是大势所趋、时代发展的必然。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一种事物都具有时代性、历史性,虽然这五种高毒农药是时代的功臣,但这即将成为历史。到2007年1月1日,农业部要撤销五种高毒农药制剂的登记,全面禁止这五种农药在我国农业上的应用。这将有利于国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天津市农药监管部门目前正在制定更严格的措施,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用于蔬菜和水果等农产品生产中。  相似文献   

19.
福建省:农业部门迅速行动收缴禁用高毒农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把清查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作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全面禁用五种高毒农药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建瓯市向农药经销门店发放《收缴五种禁用高毒农药通知书》。告知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上缴,否则予以查处和统一销毁;[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后。专家推荐了氟虫腈等经室内筛选、田间试验、大面积示范的农药品种,作为首批替代品种,现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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