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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峨山县结合本县实际,于2001年8~9月,采取乡(镇)及部门自查,县组成检查组到乡(镇)及有关部门抽查的形式,对全县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2000年全县共收村提留乡统筹409万元,其中:村提留218万元,乡统筹191万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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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德安县白水街乡长庆一组全体村民。德安县在湖塘建设水库发电站淹没我组良田一百四十余亩,我们不但未得到任何赔偿。连被淹水田的公粮,乡统筹、村提留积累还按原来的水田154亩分摊上交。这种不合理的负担已长达10多年之久。今把事实情况再一次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按党的政策给我们一一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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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改革形成的不稳定因素1980~1982年农村按人口、产量进行土地承包时,力求平均,分给农民。各地区情况不一,把土地分成三等六级。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等(民兵训练,五保户,军烈属户等费用)按粮征收。随公粮一起交入粮所,分别算账;每个劳动力年要出10个义务工。土地由各村组留一部分作为机动地,人口增减调剂,大稳定,小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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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科技》2000,(10):3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村级道路建设资金和由村提留中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等村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具体操作办法是:年初由村民委员会提取预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审核,由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筹资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5元.经批准后的筹资额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监督卡由村委会组织发放到农户,并张榜公布,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的提取、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计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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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的资金和劳务,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伴随着财政奖补工作的全面推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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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九五”期间共取消不合理涉农收费项目38项;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从1996年的2.4%下降到2000年的1.89%;共减轻农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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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以来,章丘市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通过狠抓公示内容、公示程序、公示形式和公示监督四个重要环节,大力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有力地规范了涉农收费行为,使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走上了有序的运行轨道,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一、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主要做法 1.公示内容。一是公示向农民收取的村提留乡统筹预算、劳动义务积累工使用计划及以资代劳情况,让群众全面了解情况。二是公示村提留乡统筹减、免、缓的情况及多数村民要求公布的专项负担内容,三是公示各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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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事一议”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村民参与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桥涵、村集体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集体生产和公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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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地春连夏、夏连秋持续干旱,农业大幅度减产,农民大幅度减收。我们要求少收乡统筹、村提留,可乡、村干部说合同有约定不能减,且为了修桥扩路每亩地还比去年多收了一元钱。一些农户不交纳,他们就动用专政机关抓猪、扛粮强制执行。请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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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促进农村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前段时间我就乡统筹村提留收缴难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走访调查。现根据调查情况,简要阐述一下乡镇统筹费、提留收缴难的原因、特点及解决的对策. 一、原因分析 乡镇统筹费和村提留是农民依法应当缴纳的合理负担,也是乡村两级开展工作、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的重要经费来源。之所以农村部分群众缴纳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够,我认为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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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阿鲁乡把减轻农民负担真正落到实处 ,全乡10个村委会连续六年来一直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的人均10元教育费附加 ,1元国防费 ,1元优扶费 ,5元村提留的标准征收各种费用 ,费用负担仅占上年人均纯收入3%左右。除此而外 ,不允许各村以任何理由擅自征收任何费用。各地农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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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恭礼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1,(5):16-17
过去,对多个村共有的道路、桥梁、圩埂等跨村公共基础建设,主要靠镇政府出面组织安排,资金则通过“乡统筹、村提留”解决。税费改革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实行“一事一议”,跨村公益事业怎么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