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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由2005年8月15日上午,吴中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接到一群众举报:吴中经济开发区某街道小区内有一辆微型小货车,车主将车上运载的一车死猪已卸下,放在自己家里进行屠宰加工,血水从屋内流向屋后沟里,经过屋后的路人都能闻到死猪臭味。接到举报,我们立即通知有关执法单位,会同生猪定点办、街道办、派出所、城管等一行20人直扑事发地点,一举成功抓获,核定情况属实,经上级部门批准,立案查处。2案发现场事发在某街道小区9号,事主徐某(女)与丈夫许某一起非法经营病死猪肉。当执法人员赶到,从前门进入徐某家时,许某听到风声即从后门骑摩托车逃走,徐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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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兽医行业法治建设的深入展开,现面向社会征集稿件.欢迎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者踊跃投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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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
2006年1月16日下午.河北省大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大厂县夏垫镇102国道东侧“好运来”旅社内一旅客在其租住的客房贮存了大量病死动物皮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举报后立即派三名执法人员前往“好运来”旅社进行检查。在进入该旅社的107房间时,一幅不堪入目的景象呈现在执法人员的眼前,在该不足15平方米的房间里.除两张单人床外其余地方堆满了大小不一的动物皮张,经统计共有羊皮57张、狗皮46张、牛皮1张、驴皮2张,屋内污秽不堪,恶臭难闻,同时在该旅社院子东墙的角落里堆放着死羔羊23只。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了封存,采用照像、录像等手段提取保存了证据,并将当事人带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深入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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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概述
2009年10月16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大兴屠宰场检疫员汇报,屠户杨某拉一头死猪到屠宰场准备加工,检疫人员对其死因询问调查登记时,杨某拉猪逃逸。执法人员通过全面调查核实,确认该屠户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而当事人逾期未履行,经多次催促无效,后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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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9日,南昌市动物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一团伙准备在本市某巷口贩卖病死猪肉及猪下水。在公安派出所的协助下,我监察大队立即组织监督执法人员赶往该地点,同时联系市电视台实地拍摄。当场查获病死猪肉及猪下水100余斤。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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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
2010年3月15日,遂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上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通报,称有一批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染疫病死猪肉被重新挖起,已贩运至本县的一些加工窝点进行加工,动物卫生监督所与本县公安部门取得了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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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2005,22(10):18-19
病死猪肉摇身一变成“儿童香肠”,2005年8月2日,经过长春、四平、公主岭三市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联合检查,一处非法屠宰病死猪的黑窝点被查封,1吨病死猪肉被焚烧销毁.这些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猪肉竟然作为“儿童香肠”的加工原料,并且生意火爆.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所长说,秋季是动物病死的高发期,而这些运来的猪肉不仅没有经过临床检查,同时也没有经过检疫,可能携带猪链球菌等人畜共患的疾病.为此,省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要求九市州的动物防疫部门对本地区内的屠宰点等进行检查,防止疾病传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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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13日上午,淮阳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与本县西关汽车站派出所配合,成功的查获一起长途贩运病死猪肉的案件。1案件经过 13号上午车号为予B04170大型汽车从开封发往安徽省临泉,一不法商贩在途中宗店镇南约100米处装货(病死猪肉胴体),将病死猪装进车边箱内,运往临泉销售,运输费100元。上午12点10分行至淮阳县西关车站被查获。经核实无任何检疫手续,病死猪肉胴体25头,约1400公斤左右,经县动检人员检疫确认多为猪瘟等传染病死猪。2案件处理 按照《动物防疫法》第18条、第48条、第50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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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05年4月11日。通辽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简称动监所)和科尔沁区动监所分别接到群众举报:科尔沁区清河镇积善屯村部有外地人陈某正在非法屠宰犊牛并加工血清。市区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立即赶到现场.果然发现陈某正组织人员分割犊牛加工成的。草原兴发”肉卷并提炼血清.现场惨不忍睹。据陈某交代.他了解到该地公犊牛价廉等情况,并因与该村某领导关系特殊才搞此。项目”的。自2005年3月1日起,已宰杀犊牛125头.加工出肉卷62件.提炼血清32件。陈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随即取证.并下达《违法行为处理书》。但当执法人员于15日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时,当事人以乡政府领导支持为名.一意孤行.继续屠宰加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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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新出台的《动物防疫法》,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依据,较之旧《动物防疫法》内容更完善,职责更明确。使我们从事动物卫生监督的执法人员能有法可依,提高了执法过程中的可操作性,严厉打击了各种动物卫生违法行为。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案件,即“证物不符”,在新的《动物防疫法》中没有明确这种违法行为,也没有设定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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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垂杨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0,(3):48-48
<正>2010年3月中旬,上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县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法查处了一起盗掘已被依法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肉案,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1案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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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定点屠宰场进行从收购、屠宰、加工及冷藏全过程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过程中,笔者发现因管理制度、工人操作不当以及屠宰检疫操作不规范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猪肉卫生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使病害肉品流人市场,这不仅损害了经营者利益,更影响到消费者身体健康。在此,笔者针对影响屠宰生猪肉品卫生质量的几种常见原因提出了几点改进及控制建议,供各位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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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鹤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侦查支队进行了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查获一起贩卖未经检疫狗肉的违法行为.通过此次活动,分析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处理病死动物、动物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因此,针对当前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普遍面临的实际问题,结合严厉打击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提出以下几点举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