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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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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琼 《种子科技》2004,22(5):267-269
1997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1999年4月23日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同年6月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称<实施细则>).截止2004年5月30日,近5年间农业部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 500余件,授权465件,申请量已跻身UPOV成员国前10名.随着授权品种数量的迅速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日益成为种子管理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我国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时间不长,对<条例>的宣传、普及程度不够,各地在处理新品种管理事务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概念模糊、界限不清的现象.本文就行使品种权的两个重要行为--许可实施与转让进行分析,澄清混淆之处,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2.
林琼 《种子世界》2003,(12):6-7
1主要进展 1.1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第39个成员国.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动实施,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申请.1999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颁布施行.随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繁殖材料保藏中心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以及数十种申请文件相继出台.  相似文献   

3.
亢立平 《种子科技》2004,22(3):143-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已正式实施,但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发布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来看,2000年以前申请新品种保护的作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少,2000年以后无论作物种类或品种数量都直线上升.由此也可看出,知识产权保护已为越来越多的种业界人士所接受和重视.下面从育种者、种子经营企业、用种者三个不同的角度谈谈应如何应对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4.
1 形势与抉择 1997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6月,农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此后,农业部又公布了3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水稻、普通小麦、玉米、大豆、甘……  相似文献   

5.
我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7年 3月 20日,我国颁布了第一个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999年 4月 23日,我国正式签署<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1978年文本),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 39个成员. 2000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种子法>进一步明确规定 ,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条例>实施 6年来,有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对我国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育种行业产业化、优化育种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当前,我国也正面临着加入 UPOV公约 1991文本的压力和挑战.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经2007年8月25日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简称《旧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在《旧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修改和调整,  相似文献   

7.
《新疆农垦科技》2013,(8):69-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已经于2007年8月25日经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8.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进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在激励育种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内外经济的发展,现行的新品种保护条例已不能适应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本文重点论述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面临的形势、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6月11日,农业部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河南厅召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副秘书长沃尔夫·爵顿先生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农社司、国家林业局科教司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在讲话中说,从1999年到今年5月31日,农业部5年内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566件,授予品种权数量达到46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农作物育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成效日益显著.(讲话全文另发)  相似文献   

10.
1997年3月20日我国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植物新品种保护走上了法制轨道,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经过两年筹备,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其第39个成员国。同一天,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实施《条例》,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申请。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在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从而使我国农业领域的这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渐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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