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号文件出台以后,孟津县工商局共办理注册登记家庭农场12户,走在了全市前列,其中孟津县会盟镇台荫村洛阳河之南家庭农场是河南省首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的家庭农场.目前,孟津县家庭农场累计注册资金达23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以粮食、烟叶、果树、蔬菜、 相似文献
2.
家庭农场发展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建武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0(5)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应注意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土地流转和集中必须严格遵循双方自愿和平等互惠的原则;应做好农场主和劳动力转移的培训工作等.发展家庭农场,应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建立注册登记制度;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相似文献
3.
4.
5.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它的组成形式可以是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家庭农场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市场主体资格登记。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具备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注"家庭农场"字样。 相似文献
6.
《农村.农业.农民》2014,(10)
<正>河南首个家庭农场进退维谷,折射出家庭农场目前所处的窘境——2012年12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自此,家庭农场成为一个热词。2013年2月28日,河南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台荫村农民陆利峰,在孟津县工商局顺利拿到了"洛阳河之南家庭农场"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而这也是河南首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的家庭农场。截至目前,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注册家庭农场289家,但 相似文献
7.
<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农户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主体形式看,家庭农场一般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经营规模较大,产业覆盖面宽,使用土地面积多,实行企业化管理、机械化作业。从经营范围看,家庭农场不仅从事传统的粮食种植,还扩展到蔬菜种植、苗木花卉培育、特种养 相似文献
8.
江苏省农委近日召开推进家庭农场发展新闻会,会议表示江苏省支持专业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家庭农场联合起来组建家庭农场合作社;不提倡家庭农场过大规模;不支持已经登记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经营主体变身家庭农场。江苏省农委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根据农业部的定义,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农业部统计口径初步调查,全省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复合经营的各类家庭农场总数达24.2万家,其中种植业8.8万家,占 相似文献
9.
10.
<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以来,各地都在加快推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而"家庭农场"做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作用日益凸现,实践证明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12.
13.
<正>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加快发展家庭农场是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一、目前洛阳市家庭农场发展的数量及结构从全省整体情况来看,洛阳市家庭农场起步早,发展速度慢,目前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总数低于全省其它市(县)。截至目前,洛阳市家庭农场注册的总数量263个,主要分布在孟津县54个、新安县5个、嵩县134个、汝阳县4个、宜阳县7个、伊川县23个、偃师市23个、洛宁县4个、吉利区3 相似文献
14.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1号文件中出现。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家庭农场的主要特征(一)家庭农场是规模化农业生产家庭农场是规模化农业生产,这意味着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面积要远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