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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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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陈芳 《河南农业》2014,(3):11-11,17
<正>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种植大户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需求,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根据河南省商丘市《关于组织开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调研的通知》的要求,商丘市睢阳区连续3年组织人员对全  相似文献   

2.
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中央文件提出,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适度发挥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当前,商丘市睢阳区正处于农业结构转型、农村体制转轨和农产品市场格局转变的关键时期,因此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尤显重要.  相似文献   

3.
济宁市围绕保障农产品基本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不断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以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合作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文章介绍了该市培育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经验做法,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鉴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和人地条件,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将共同构成中国的微观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这里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区分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和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服务的主体,前者主要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后者主要指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农民...  相似文献   

5.
刘一平 《现代农业科技》2013,(15):309-310,313
现阶段,我国要立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现实,大力培育以职业农民为依托、专业型农户或家庭农场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坚持家庭经营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农业的首要战略目标,根据不同省区的资源条件和生态类型,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对现阶段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的必要性、基本形式、主导模式等进行探究,并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新农村》2020,(9)
正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1.新型主体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截至2018年底,浙江省杭州市有家庭农场3 4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 166  相似文献   

7.
当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关键发展期。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形势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势在必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提高对乡村农民经营观念和技能的培养,要扩大现在的农业经营规模,要以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保障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8.
<正>近年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以企业为龙头、合作社为骨干、家庭农场为基础、社会有生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日益壮大。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1.合作社蓬勃发展,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重要载体。近年来,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针对我国目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做出的综合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着力点在哪里呢?对此,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表示,首先,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规模化生产主体,应注重引导其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成为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主要经营组织;龙头企业应主要在产业链中更多承担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的作用,并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类生产性服务。其次,积极稳妥发展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10.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具有适度经营规模、较好物质装备条件和先进经营管理水平,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较高的农业经营组织。云南省发展比较成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一、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一)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新型  相似文献   

11.
谈琰 《河南农业》2014,(15):7-9
<正>一、河南邓州陶营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一)经营主体多元化陶营乡初步形成了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呈现出多元多样的发展态势:1、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2.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实践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近年来,柘城县注重培育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14年9月底,柘城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  相似文献   

13.
正1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1.1支持多元融合发展。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鼓励普通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法组建专业合作社、综合经营性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培育多元化农业  相似文献   

14.
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言,实现产业振兴才是关键.而产业要发展,则必须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农业经济组织企业化经营,大力培育像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绿色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农户收入持续增加,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及农户抵抗风险的防御能力,助推农业产业振兴,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在新时代背景...  相似文献   

15.
正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指引下,杞县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引导全县农民进行土地规模性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了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杞县家庭农场在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成为当前或今后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组织形态,杞县家庭农场中种植业大多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型企业联合经营,多以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社会  相似文献   

16.
我国当前已建立了以家庭大农场、专业经营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为主要内容,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合作与联合为纽带,以立体式、复合型为表现形式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体系。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提出了一些新要求:第一,在尊重农民主动性、创造性的基础上,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传统小农户的平衡发展。第二,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要把尊重农业生产规律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7.
<正>四川省农业厅将采取4方面措施,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一、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重点瞄准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将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制定认定标准和扶持  相似文献   

18.
高宏 《现代农业》2014,(8):57-57
<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农户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主体形式看,家庭农场一般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经营规模较大,产业覆盖面宽,使用土地面积多,实行企业化管理、机械化作业。从经营范围看,家庭农场不仅从事传统的粮食种植,还扩展到蔬菜种植、苗木花卉培育、特种养  相似文献   

19.
以承包农户、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全县范围内正逐步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具体来说,要加强土地流转服务,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作,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  相似文献   

20.
<正>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一)发展数量稳中有升近年来,林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按照"加快培育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思路,采取"宣传引导、积极扶持、规范提升"等措施,全市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家庭农场9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9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9家。其中:建成省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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