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加强种子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质量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种子市场的价格竞争应该发展为质量竞争,只有靠高质量、高科技的名优品牌种子,才能使种子企业占领市场。在种子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进一步贯彻实施的同时,加强对种子质量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2.
邹德荣 《种子科技》2012,30(6):10-12
种子是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好坏、种子的真假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及农村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的实施,国有种子企业脱钩改制已全面完成。以农业科研、院校及民营种子企业为主体的种子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以农业行政区域划分的经营格局已被打破,以品种适应性、优质高产划分区域的市场正逐步建立。  相似文献   

3.
朱新明 《种子科技》2003,21(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一年来,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以法治种,推动种子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种子法》的某些条款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和对种子质量问题难以追究的问题。酒泉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有效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谈谈我们的对策与作法。1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况《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4.
李剑峰 《种子科技》2011,29(4):9-10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国种子市场逐年活跃,由此催生了一大批种子企业。特别是2006年国办发4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下发后,到2007年6月底,各级原国有种子公司先后与其农业主管部门脱钩,种子市场进一步放开,为民营种子企业扫清了最后的障碍,真正实现了种子市场的自由竞争。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种子经营格局。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因此,种子的经营模式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委托代销种子已成为种子企业扩大种子市场占有份额的一种有效形式。许多种子企业已经在适宜的区域内抢摊设点,委托代销,并形成了一定的经营规模,产生了一定的效益。现代企业应发挥自己的品种、品牌优势,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射阳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了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减少了种子事故的发生,加快了新品种的推广,促进了粮棉油单产和品质的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该县种子管理和种子市场也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  相似文献   

7.
浙江省浦江县是一个“七山一水三分田”的农业县,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我县的种子经营户象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而在种子管理与种子公司一套班子二块牌子的体制下.对种子管理来说形同虚设.种子市场比较混乱.时有种子质量引发的纠纷和上访事件发生。自从2004年我县按照《种子法》完成政企分开成立县种子管理站后。我站严格按照《种子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开展一系列种子管理工作,使我县的种子管理工作在短期内走上了依法管理、有序竞争、健康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8.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种子生产国和消费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遍布全国各地的种子生产与供应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使我国种业管理制度发生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促进了我国种业的发展,全面放开了种子市场,对培育龙头企业、实行规模经营、促进产业化等具有重要作用,将逐步增强我国种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且使我国种子企业基本进入了市场化运行轨道。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以行政区域划分的封闭市场格局被打破,民间资本快速、大量进入种子行业,种子市场空前活跃,但市场监管和质量控制难度增大,一些地方种子市场出现了混乱现象,种子质量事故(纠纷)时有发生,直接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实践表明,目前,法律的滞后性在种子行业里仍客观存在。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我市种子行业发生了深刻变化,种子市场放开、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基本形成。据统计,目前我市注册资金500万元的种子企业4家,注册资金100万元的种子企业1家,省内外种子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2个,种子终端销售网点500个,从业人员达1500多人。我市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玉米、小麦、花生、大豆的90%以上由上述企业销售。  相似文献   

11.
《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并附有标签,即通过《种子法》用标签标注质量的方法取代了原来的《种子质量合格证》。随着《种子法》的贯彻实施,种子的包装、标签已深入人心,种子包装标签也成了执法检查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但在市场检查中普遍存在于种子包装标签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应引起种子管理部门、种子企业和种子使用者的注意。  相似文献   

12.
1 强化内部管理 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的内因和关键。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国内种子市场的开放,民营种子企业的兴起,国外种子企业纷纷介入,原有的种子生产、经营体系被打破,种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激烈的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把握市场、搞好经营是每个种子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市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种子经营全面融入市场经济当中,一个开放、有序、繁荣的市场日趋形成。  相似文献   

14.
杨治仁 《种子科技》2006,24(1):2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由于种子市场放开,经营种子市场发育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假冒伪劣种子充斥市场严重,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也越来越多,尤以种子质量田问纠纷更为突出,不但给农民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活与农村社会的稳定。笔者从事种子管理工作多年,现对如何避免或减少种子质量田间纠纷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5.
杞晓花 《种子世界》2006,(12):1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一简称《种子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实施以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规范种子市场的经济秩序,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随着种子市场的放开和经营主体增多,使品种混杂,未审先推,不规范经营行为,制售劣质种子坑害农民的事件时有发生。农民一旦受到损失仅仅得到很少的赔偿。极少数有法律意识的农民往往要经过艰苦的法律诉讼才能得到《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所规定的应有的补偿,始终处于弱势的农民,其合法利益很难得到保障,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为了维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使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种子市场全面放开,企业竞争日趋激烈,这本是一剂提高种子质量,增强种子企业服务意识的良药,但一些种子公司或个人利用《种子法》没有明令禁止多家委托这一空子大做文章。从近年来种子市场综合反映来看,多家委托销售种子有以下弊端: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为种子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越是在市场相对放开的情况下越要强化规范种子经营行为。作为基层管理部门,如何依法对种子市场进行管理和规范,以保障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将成为我们探讨的热点之一。  相似文献   

18.
人们盼望已久、备受广大种子工作者和农民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经过10多年的酝酿、讨论和反复修改,已于2000年7月8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关于种子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我国种子行业乃至整个农业战线上的一件大喜事。它标志着我国种子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并将为我国21世纪种子业的腾飞树立了里程碑。《种子法》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下面,笔者就学习《种子法》的有关章节谈点体会。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后,种子市场全面开放,中国种业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种子质量显著提高,营销服务逐步优化,商业资本进入种业,新品种知识产权受到保护,种子营销网点遍布县、乡各地,不同品种和质量的种子在市场上拉开了价格差距,农民基本上可以购买到自己所需的种子。与此同时,种子市场也出现了一些现象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那就是有些地区和部分品种的种子价格明显上扬。  相似文献   

20.
张琦 《种子科技》2003,21(6):337-338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和我国加入WTO,种子市场已由国有种子公司独撑天下变成了外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共分天下的局面。使得种子市场十分活跃,走向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但是,种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除要按一般市场经济规律模式运行外,还要按《种子法》有关要求规范操作,有序竞争。但本人在三年多的种子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中,屡屡发现少数种子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不知不觉触了法、受了罚,声誉受到影响,经济遭到损失。现结合我大队近年来查处的种子案件,对规范种子市场谈点粗浅看法。1违法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