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还山于民,还林于农,是我省农民多年来的迫切期待.根据国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省内实际情况.我省启动了首批县(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这对我省正忙于发家致富的农民来说又是一重大利好。林权制度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我省林业生产力的内在需求: 相似文献
2.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承包之后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从耕地向林地延伸,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战略决策,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次伟大变革,但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如林权证发放不彻底,采伐处置难,农民失山失地,生态公益林补偿低,林地使用费收取难等一系列问题。为此,结合一些工作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难点,就广大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者需要注意的问题谈一些粗浅的改进措施,以期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者进行交流探讨。 相似文献
4.
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促进林农就业增收的一项重大举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革对策,以期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6.
7.
孔祥智 《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2010,(3)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深化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重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配套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支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2003年前后,由福建、浙江、江西等南方集体林区率先发起,目前逐步推进到北方林区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进一步的改革,要在配套改革和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等方面下功夫。实践证明,林农专业合作社对于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区农民致富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9.
1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是一项利在千秋,造福农民的好事。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一年多的试点,完成了明晰产权,确权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做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基本要求。现在,全省的林改工作正全面展开。在这次改革过程中,群众参与其中,自己做主,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这样做不仅是在实施决策时具有高度的承诺性,在改革的过程中有更大的创新性,还有更强的鼓舞性,还使农民有更多的责任感。 相似文献
11.
[目的]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众多利益主体中确定主要利益相关者,为深入剖析改革中的利益配比关系和研究此类相关问题提供参考借鉴.[方法]采用美国著名学者米切尔的三要素评分法,从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3个属性入手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主要利益相关者进行探讨分析.[结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为集体林的经营者、政策的制定者、普通农户及村集体,在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不同利益需求使他们各自在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表现出显著的利益竞争或冲突,同时又有利益需求的一致性.[结论]主要利益相关者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发展进程产生重要影响,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会因改革的推进而不断变化,同时利益需求也会随之产生波动,促使三者间的利益需求达到均衡才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2.
在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随着农民产权意识的加强,林产品价格上涨,政府减免农业税等多项惠农政策,经营林业的收益明显增加,相关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对已租赁的集体林地所进行改革已达共识。在综述我国已租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法规出台的背景、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分析认为我国新一轮已租赁集体林产权改革的公开性、农户的参与性高以及林改后农户间经营的林地面积均分化程度有所增强;提出已租赁集体林产权改革演化机理为:由分权到集权再分权的过程,可以概括为从家庭到团队经营再到家庭经营;依据林业经营行业特性,认为其家庭经营模式应是在自愿合作的基础上实现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13.
永定县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经营方式的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制度改革对提高林农的生产积极性及提高林农收入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分析永定县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经营方式的变化,探讨了其改革成效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4.
介绍了信阳市浉河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的背景及现状,分析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为浉河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基于南方集体林区浙江、江西312户竹林种植户调研数据实证检验了林地产权对林业生产绩效的影响机理。结果表明,稳定的产权和完善的流转权有助于提高农户林业生产绩效水平,且稳定的产权能够通过影响林地投资水平而对林业生产绩效产生间接的正向影响,流转权则通过影响农户投资水平和劳动力转移而对林业生产绩效产生间接作用,抵押权也会通过影响劳动力转移而对农户林业生产绩效产生较小的间接影响,但其并未对林业生产绩效产生直接作用;显著影响林业生产绩效的因素还包括户主受教育年限、户主非农生产、竹林种植面积、竹林种植块数、村庄距离加工厂、村庄与加工厂合作以及村庄竹林面积比例。因此,应在继续深化林权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户对产权的认知水平,并建立完善的林地流转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降低林权抵押贷款门槛,充分发挥林地产权的各项效应,以提高林业生产力水平。 相似文献
16.
在简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户林业收入的基础上,以福建省和江西省为例,通过分析和实际数据论证,表明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户林业收入显著增加;除了林权制度改革提高了农户林业收入以外,林业税费减免和木材价格上涨也促进了农户林业收入的提高。不过,林权制度改革使乡镇财政收入和村财收入减少。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集体林权流转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本鑫 《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2(1):9-13
集体林权流转是实现集体森林资源有效配置和切实保障林农权益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集体林权流转实践正面临着“不愿意流转、不方便流转和不规范流转”的三重困境。立法价值取向偏差、立法模式功能困顿、部分立法内容冲突、法律规制体系残缺等因素造成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激励性、服务性和规范性不够是导致这种困境产生的制度原因。为此,需要从以下方面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更新集体林权流转立法的价值取向,追求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多元价值和谐;实现集体林权流转立法从管理型立法向促进型立法变革,加强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服务功能;出台促进集体林权流转的国家专门立法,完善集体林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18.
随着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全国主要集体林区已基本完成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林改后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实践中还存在着林地经济效益受阻、生态公益关注不够和林地资源浪费等问题。林地承包立法针对性差,林地资源使用标准欠缺、林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等林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缺陷,无疑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制度原因。林地的特殊属性以及特定的时代背景决定了林地承包经营需要制度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林地利用标准和规划,强化林地承包经营中的生态责任,赋予发包方承包地收回权,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是既发挥林地经济效益,又有效保护生态公益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9.
摘要:随着大通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完成,森林、林木、林地产权的明晰及经营主体的落实,我县农村集体林业经营逐步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格局。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需求,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林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变,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竞争能力,对保护森林资源、降低管护成本、节约农村劳动力,实现林业产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提高林产品竞争力,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像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一样,是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其意义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推进现代林业发展。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笔者对广西宁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改革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促进边境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质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