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2.
3.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农办农[2010]22号1,经过三轮征求意见已经基本定稿。“种业新政”重新界定种子企业准入门槛.简单地说.就是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归农业部审批.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归省市种子管理站审批。其中,固定资产比例不得低于50%。 相似文献
4.
伊农种业是一个以新疆伊犁农四师农科所为依托,集科研、生产、推广、经营于一体的国营科技型种子企业。下设科研部、良种繁育部、种子经营部、农药经营部。2001年取得新疆自治区及新疆兵团种子管理总站颁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518万元。伊农种业地理位置优越.特别适宜制种业的发展.可生产、经营各类作物常规种及杂交种。 相似文献
5.
转型社会下,我国农作物种子行业逐渐脱离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经济格局日趋多元,行业合作与渗透也日益复杂.同时也带来诸多风险与问题。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等非法行为给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管工作带来挑战。因此,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部门分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资源投入等措施来完善我国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管工作,为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6.
7.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以下简称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由县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对制种行为的类型进行了划分,规定了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主体。 相似文献
9.
10.
随着农作物种子市场的多元化,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更新速度加快,种子经营单位和从业人数越来越多,使种子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下,切实加强种子管理,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好育种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是种子管理工作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行为违反了种子法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种子买卖合同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相似文献
15.
16.
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新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出台,中国种业发展将进入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和转型期,新一轮“种子工程”实施为中国种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舞台。面对新一轮种业发展政策的战略性调整.各种子企业都在积极寻找和研究自身未来发展规划,应对扑面而来的机遇与挑战。 相似文献
17.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和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出台后.对中国种子企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本文根据公开数据.推导出2009年中国主要农作物和蔬菜种子市场规模已达608.6亿元.潜在种子市场规模达800亿-1000亿.并根据种子市场构成情况.提出了大的种子企业和中小种子企业在发展路径上的不同选择。 相似文献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