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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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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在坚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加快培育家庭林场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家庭林场的认定登记和工商注册,着力将家庭林场培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和骨干力量,使其在促进林业集约、规模、高效经营和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认定家庭林场772家,经营林地面积48.76万亩,年总收入5.12亿元,有效地带动了周边农户增收致富。一、精心组织推动,培育家庭林场  相似文献   

2.
正2015年,北京房山区被国家林业局正式确定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3年以来,房山区精心组织,大胆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改革试验任务完成情况(一)进一步解决集体林地经营问题,探索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体制机制通过制定政策性文件和培育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探索"三权分离"和规模化经营。截止目前,示范区共有家庭林场3家,林业专业合作社1家,推动土地流转950亩,  相似文献   

3.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营农牧团场的经营承包责任制的进一步发展,家庭林场作为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实体出现,成为农场林业战线上的一支主力军。家庭林场随着生产的发展在不断地完善自己,但家庭林场生产的自我完善的发展和存在需要具备必要的条件。  相似文献   

4.
发展林业是维护生态环境、发展经济、山区脱贫的重要保障。退耕还林 ,植树造林 ,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1998年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决定》 ,以大力推行林业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入点 ,在“节”、封、管、造”上做文章 ,林木蓄积量由1998年的207万立方米增加到216万立方米 ,全县已基本形成“山上无乱砍 ,地上无乱运 ,灶里无乱烧”的局面 ,林业事业出现了勃勃生机。全县已初步形成以国有林场为主导、乡办林场为骨干、村组林场为主体、大户林场为补充的林业体系。一、改革传统投入体制 ,构成林业投资…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家庭林场相关文献的整理分析,从家庭林场的概念、性质、特征、经营形式、与其他经营主体的区别、认定管理等五个方面对家庭林场的内涵进行了剖析,并结合对普通农户和家庭林场多项指标特征的对比,归纳提出了家庭林场的显著特征和定义。  相似文献   

6.
<正>一、围绕"山由谁来管",推进林业经营体制改革上世纪八十年代,浙江省就实行了山林分包到户,2006年开展山林延包工作,2009年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全省共换发林权证505万本,林权证换发率、确权到户率、承包合同签订率均超过99%。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三权分置",努力构建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经营体制。一是推进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总结推广林地股份合作制、林木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家庭林场等成功模式,引导林农以林地、林木作价入股,组建林业股  相似文献   

7.
江宁县地处南京市郊。全县27个乡(镇),有宜林荒林山42万亩,是江苏丘陵山地面积较多的县份之一。到目前为止,全县有林地37.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19.4%,立木蓄积量62万立方米,毛竹贮蓄量750多万株。 本文通过对江宁县发展乡村林场的调查,着重论述了集体林场在江苏林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呼请有关领导和同志对乡村林场的重视和支持,使其在江苏的林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乡村林场的基本情况 江宁县乡村林场从六十年代开始,经历了起步、发展、提高的发展过程。到目前为止。全县乡村林场已达95个。其中乡办24个,村办71个。林场职工3,100多人,经营面积29.3万亩。占全县集体林业用地的94%。其  相似文献   

8.
德保县广大人民有经营林业的悠久历史,木材、八角是农业经济结构中的主要产品,林业已成为农村主要生产活动和经济来源。一、林业发展概况从1990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0964.9公顷,飞播造林1569公顷,封山育林142662公顷。1994年实现了造林灭荒达标,1997年实现了绿化达标。目前全县已建成杉木速生丰产林934.2公顷,马尾松2235公顷,八角22867公顷等三大商品林基地。全县商品木材生产逐年增加,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年产5000多立方米发展到现在的近10000立方米。全县有各种林场182个,其中国营林场2个,乡办林场4个,村办林场18个,独资或联办林场…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怀化市委、市政府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将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战场,以争创国家森林城市为重要抓手,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孵化”等措施,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培育了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专业协会、家庭林场、民营林业专业服务组织4种林业经营主体形式,为集体林业发展注入了动力。并大刀阔斧进行林业综合改革试验,推动林业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0.
随着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家庭林场这种新型的家庭经济在国有林区确立了,并迅速发展起来。实行家庭林场经营的客观依据是什么,如何认识家庭林场在林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户承包的家庭经济的性质和发展前途如何,森工采集生产是否适宜家庭承包,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是实践向林业经济理论界提出的新任务,本文拟结合林业企业实际谈些拙见。一、国有林区改革的重大突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有林区借鉴农业家庭承包的经验,以定包为基本形式,  相似文献   

11.
随着兵团农牧团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林业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也已基本形成。专业承包、家庭承包及家庭林场等多种承包形式,改变了过去造林与抚育、生产与经营相互脱节的局面,推动了兵团造林事业的发展,提高了林业生产经营水平。1984年以来,全兵团累计造林达到9.13万公顷,相当于过去三十年造林累计保存面积的2.43倍。到1987年,兵团各垦区团场共兴办家庭林场3386个,造林管林面积达2.16万公顷,占这一时期造林总面积的23.6%。各种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已成为振兴兵团林业的重要措施。因此,完善和健全各种形式的林业生产经营责任制,对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提高林业生产的经营水平和社会效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正2015年3月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三年来,宁陕县在林权抵押贷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公益林管理经营机制、"银林合作机制"等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林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一是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出台《宁陕县林果产业建设实施方案》《宁陕县林果产业奖励扶持办法》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兴办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协会等多元化、多类型的  相似文献   

13.
<正>西吉县龙王坝村创新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2014年被农业部评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其创新的做法是将村内西吉县心雨家庭林场、西吉县心雨林下产业专业合作社、西吉县心雨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协会、西吉县心雨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有效整合,做到四位一体协同发展。科技协会为农民提供科技培训、科技支撑,家庭林场为农民提供个体经营理  相似文献   

14.
一、集体林场的历史和现状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和林业生产的发展,建瓯县于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由农民群众集体投资、投劳在荒山上创建了林业专业队——耕山队,至1965年已初具规模,全县兴办了林业耕山队120个,劳力3,500多人。七十年代初,进行调整并发展为社队林场共341个,劳力1万多人。到1981年止,全县共有社队林场247个,劳力1.3万人。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建瓯县为适应农村的新形势、新特点,对社队林场分期分批进行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绩,至1983年止,全县巩固下来的社队林场有165个,劳力8,700人。这  相似文献   

15.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森林资源的培育基地。国有林场是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生产性事业单位,依据1994年颁布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是林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林场经营活动的中心地位,在林场生存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参谋作用。随着林场经营情况的改革发展,怎样才能更好的加强林场财务管理,成了每个林场财务工作者所面临的首要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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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林业经营企业、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是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基本单元和责权利主体。这些主体(森林经营单位)编制和执行森林经营方案是确保森林经营目标一贯性和可持续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根据现实调整目标、优化经营的根本遵循。通过总结河北省木兰林场GEF新型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修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编案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提出新型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多年来,我省林业由于实行单一的经营形式,不适应不同经济形式和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不利于调动企业,职工和广大林农的积极性,阻碍了林业生产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林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改革,林业经营形式也朝着多样化发展。国营林业系统中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乡村林农兴办家庭林场、经营自留山、承包责任山,并创造了许多联营形式的林业合作经济.广大乡村,千家万户经营林业的形式,已成为我省发展林业生产的主要部分。以1984年我省造林产值为例,国营和集体占39%,属个人所有并经营的林  相似文献   

18.
随着昆明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本完成,各类新型林业生产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是当前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有效结合和生态扶贫的重要载体,已成为现代林业发展的核心主体。文章简述了昆明市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以及基本特点,从四个方面对林业经营发展趋势与经营主体适应性进行了分析,结合"两区两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培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思路,以及生态扶贫的科学合理对策,为昆明生态扶贫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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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转让的形式福建省尤溪县是全国的林业重点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7.6万hm~2,其中集体林占89%,森林蓄积量1554万m~3,森林覆盖率70.5%,全县年林木生长量110万m~3,消耗量107万m~3,年生产木材60万m~3以上,商品材20万m~3以上。1984年林业体制改革,集体林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建立产权组织——林业股东会;1986年按两权分离原则,全县又建立股东会领导下的经营主体——乡村股份合作林场。但由于山林产权和股份制改革深度  相似文献   

20.
改革开放以来,尤溪县各级领导和广大林农群众不断探索集体林经营管理体制。1986年建立了以“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为特征的村级股份合作林场,促进了林业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1996年,以“押金管护承包”为主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3年以落实“山有其主,林有其主”,明晰山林权属,也就是集体的山和林通过分、包、租、转等多种形式落实到村民或其他经营实体。通过改革,尤溪县林业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非公有制林场蓬勃发展的新格局。随着林改的深入,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林木生产周期长,收益慢,林业再生产投入资金严重不足,本文就林权抵押贷款解决林业生产资金不足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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