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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事故具有不可预见性、突发性和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受历史原因、传统观念等影响,触电事故发生后,无论责任在谁,设备归谁,公众一般认为供电企业就是第一责任人,就应该赔偿,直接影响到供电企业的形象。为进一步防范触电事故,减少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笔者深入分析了触电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原因,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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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事故回顾某用户与供电公司签订供电协议,供电公司安装1台10 kV配电变压器,并通过一段10 kV线路T接到供电公司公用的10 kV主干线路上。主干线路为供电公司产权线路,T接点处为产权分界点,T接点下方为用户产权的电力设备。某日用户向供电公司申请暂停供电,供电公司将用户配电变压器配置的跌落式熔断器断开。此时虽然用户变压器已停电,但T接点以下的用户线路设备及跌落式熔断器上口依然带电。随后有人触碰跌落式熔断器静触头,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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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事故时,法院在法律适用、归责原则、赔偿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比如同为在高压线下钓鱼被电击伤,有的法院判决供电企业承担主要责任,有的法院判决供电企业承担次要责任,有的法院判决供电企业不承担责任。笔者结合触电事故的归责原则,谈谈触电伤亡事故中的过失相抵原则在事故处理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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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漏电保护器是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及因漏电而引起的电气火灾和电器设备损坏事故的有效技术措施。1999年以来,我们莒南县供电公司结合农网改造,把触电保护器的推广应用和管理作为网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推广普及脉冲型总保护和安装户用触电保安器,并强化对触电保护器管理,使触电保护器总保护安装率、投运率全部达到100%,正确动作率达到98%以上,户用触电保护器安装率达100%,成为全省最早实现全县户户安装户用触电保护器的县级供电企业。截至2000年4月30日,我公司已实现连续安全生产4303天,继续保持了全市同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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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县供电部门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并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任何触电伤亡事故都不得隐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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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工》1995,(4)
随着电力的普及,家用漏电保护器已进入千家万户,但是笔者发现有很多用户因漏电保护器安装的不正确,而使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导致事故发生。 在220伏电力线路中,用户常把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熔断器(或闸刀)的出线上,会发生以下情况:当熔断器(或闸刀)的零线熔丝熔断时,电器不能正常工作,用户误认为无电或电器出了故障,就胡乱摆弄,一旦发生触电,此时漏电保护器内部的自动控制电路因已失灵不能跳闸,而发生触电事故。 笔者在实践过程中验证,如果把家用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熔断器(或闸刀)的上部,即把熔断器(或闸刀)安装在家用漏电保护器的出线上,在零线熔丝熔断情况下,家用漏电保护器的工作电压仍为220伏,自动控制电路能正常工作。当用户误触电器后,家用漏电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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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担任山东省平度市电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已12年之久,成功地处理了各类人畜触电事故。现结合司法实践及我国法律规定,就农村触电事故责任的界定原则及对策谈点意见,供参考。1 当前对农村触电事故责任的几种观点 农村发生人畜触电事故后,在对待和处理触电事故时,由于缺乏电业管理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少人持有错误观点和认识。 第一种,认为电是由供电企业输送的,电费是电业公司收的,电业公司是受益者,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农村发生人畜触电事故后,当然应该由电业部门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认为村电工是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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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6年上半年,某县发生了多起人身触电事故.某公司新建厂房施工工地,一对为孔桩抽水的夫妻遭到漏电的抽水泵电击,当场死亡;某门业公司一名电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因手持电钻漏电,触电身亡;某铸造厂一名工人在带电移动电风扇时,被漏电的电风扇击倒,当场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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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什么叫漏电保护器? 答:当低压电网发生人身触电或设备漏电时,如能迅速切断电源,就可以使触电者脱离危险或使漏电设备停止运行,从而避免造成事故。在电网发生触电或漏电情况下,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完成切断电源的装置,称为漏电保护器。 41、漏电保护器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答: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网中,作为防止人身触电和由于漏电引起的火灾、电气设备烧损以及爆炸事故的安全用电器,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间接接触保护。当其额定动作电流在30mA及以下时,也可以作为直接接触保护。 42、什么叫电磁式漏电保护器? 答:在控制电路中,凡是没有放大环节(电子放大电路)或放大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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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区低压供电系统中用户众多,用电线路很容易发生漏电现象,一旦发生漏电,会造成电能的浪费,而且严重的会造成触电事故。如某供电公司辖区内一台区有用户反馈家中出现LED灯经常闪烁现象,用数字验电笔测量该用户家中低压中性线,发现时有时无地出现36—55 V的电压;检查变压器出线侧,同样能检测到剩余电流(漏电流),且时有时无、时大时小。遇到这种情况,应查找带电原因,及时排除故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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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用电的急剧增长,对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合理的配置漏电保护器,是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由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及电器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也是提供供电可靠性的重要手段.为此,实施农村低压电网的三级保护,以实现漏电保护的科学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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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文蛟 《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2005,(3):45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用电的急剧增长,对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合理的配置漏电保护器,是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由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及电器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也是提供供电可靠性的重要手段。为此,实施农村低压电网的三级保护,以实现漏电保护的科学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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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源部1992年11月5日发布、199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农村安全用电规程》是国家的行业标准,是法规体系中的规章,它规范了农村安全用电工作,对于搞好农村安全用电起了积极地作用。由于它属法规范畴,一旦发生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受害者起诉到法院,法院就拿该《规程》作为各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该《规程》有些规定不够严谨,如农村用电设施的产权关系不清,乡村电工的职责不当,农村触电伤亡事故责任的划分不妥,处理农村触电伤亡事故的组织不明,《规程》的适用范围不全等等。由于存在这些缺陷,在处理触电伤亡事故民事责任时,该《规程》往往成了乡(镇)农电站、甚至县供电局头上的紧箍咒,判乡(镇)农电站、供电部门承担民事责任,使供电部门的声誉、形象和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应该亟需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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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一般情况分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是发生在供用电过程中因电能的破坏性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事故。笔者收集分析了近年来所发生的部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中的涉电纠纷,从事故点来看,发生的事故大都在220,380 V及10 kV线路上,发生在配电变压器的事故大都在台墩式或落地式台区;从供电企业产权范围来看,大都发生在县级供电企业;从区域来看,大都发生在郊区、农村;从触电人年龄来看,其中未成年人占1/3左右,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