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针对一些古玩市场有不法商贩”非法收购、出售象牙等制品”的行为,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刑侦处指导下.对朝阳区程田古玩城等开展了集中打击行动。查扣非法象牙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107件,案值达44万元人民币.刑事拘留三人。  相似文献   

2.
讨论了我国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标准在实践中出现的几点争议,包括:野生动物与制品界定不清,数量认定标准与价值认定标准差异过大,以及CITES附录物种保护级别的适用和价值标准的核定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由于有关的司法解释与主管部门关于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标准核定相互间不衔接造成的。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明确界定野生动物本身和制品的范畴和价值标准,依据野生动物个体价值标准调整数量认定标准,明确不同保护级别认定的标准和制定公约附录物种的价值界定标准规范等。  相似文献   

3.
<正>一、网络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的现状与趋势近年来,一些富豪显贵为了炫耀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不少年轻人为猎奇、追求"宠物热"而饲养"另类宠物",催生了中国庞大的网络贩卖野生动物市场。早在2008年11月,淘宝网宣布,受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委托,建立全球首个"反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网络基地,但有网友发现,该网站居然为野生候鸟交易大开方便之门,在首页推荐野生候鸟交易。可见,如何打击和防范网络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远远没有只是建立起一个网络基地,喊一句"保护野生动物"口号这么简单。(一)网络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  相似文献   

4.
浙江省野生动物利用现状及开发利用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介绍了浙江省野生动物利用现状,分析了野生动物资源利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指出了浙江省野生动物产业需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和完善的检验鉴定机制,形成法律、法规规范的市场体系等对策.  相似文献   

5.
新两高司法解释以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作为定罪量刑标准,直接导致野生动物行政违法行为案件性质和数量发生变化。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对涉案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需要参照双重标准,这对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部门履职能力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出罪情节对行政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认为林草部门应认真履职,迎难而上;在遇到涉案野生动物较难解决的问题时,可借鉴相关部门的解决做法。建议徐州市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  相似文献   

6.
《福建林业》2020,(1):26-27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福建省明溪县林业局联合森林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辖区农贸市场、农家乐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场所和野生动物养殖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目前,专项行动共巡查检查11个野生动物繁殖经营场所。  相似文献   

7.
<正>"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是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最著名的宣传语之一。这句宣传语从消费的角度,强调消费者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需求,刺激了野生动物被猎捕杀害,以此引起消费者的恻隐之心,在心理层面施加压力,从而降低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需求。这句宣传语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做出了杰出贡献。但这句成功的宣传语显然没有遏制住野生动物犯罪的势头,随着互联网交易的爆发式增长,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全球野生动物犯罪有愈演愈烈之势。据统计,全球每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贸易额高达60亿美元,涉及商业、娱乐、科研、文化等多个领域。  相似文献   

8.
正近年来,公安机关与海关缉私部门多次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犯罪作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一种,日益受到我国重视。全世界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贸易每年估值为230亿美元,目前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走私对象。走私珍贵动物及其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野生动物致害现象愈演愈烈,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到威胁。对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进行合理的救济,直接关系到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但是,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致害救济存在一些问题,在损害救济的义务主体、范围、标准、程序、资金保障等方面,法律上都没有明确、合理的规定,亟需出台有关法规政策,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邓瑾 《森林公安》2004,(4):42-43
继年初破获瑞丽78只熊掌走私案件后,2004年6月1日,在经过2年的艰苦侦查之后,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又破获一起特大团伙走私、收购、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查获大量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  相似文献   

11.
<正>野生动物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公安的保护对象之一,而兽类在野生动物中又占有重要地位。我国是一个兽类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据统计和记载,我国兽类有14目56科530余种,其中有不少是我国特有物种,极其珍贵。野生动物案件在各地区频频发生,其中兽类制品案件占了很大的比重。本研究首先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查阅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为多地办案机关所完成的鉴定文书、咨询相关的鉴定人员以及浏览网络、观看电  相似文献   

12.
文中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价值及其分类研究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了完善分类体系的建议;对野生动物资源价值评估方法进行归纳和总结,对各种方法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价值分类和评估方法方面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即陆生野生动物价值构成和分类体系的全面性及主导价值的确定、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基础数据平台建设以及生境破碎化和分散化背景下的评估方法。  相似文献   

13.
县级野生动物管理站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管理单位,受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着县域内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行政管理职权。县级野生动物管理站既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直接执行者,也是完善法律、法  相似文献   

14.
<正>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属野生动物资源较丰富的地区,野生动物分布区域面积较大。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明显增加。近年来,不少捕猎者为了谋取钱财,常在秋冬雪后用铁夹子、钢丝套等工具猎杀野生动物,非法运输和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贩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案件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陕西省野生动物种质资源及其保护和利用现状的分析,论述了野生动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提出了我省今后野生动物种质资源保护的方法、途径和合理利用的机制,为我省野生动物种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依据。  相似文献   

16.
今年三月,云南省林业厅、公安厅作出决定,对全省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作出成绩的24个先进集体和39名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决定指出,自1983年以来,我省各级公安和林业部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行国家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方针、政策、法规,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不畏艰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查破了大量的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有效地保护了国家的野生动物资源。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全省共侦破猎杀倒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案件700多件,已处理570多件。决定指出,在积极宣传、保护管理野生动物资源和侦破猎杀、倒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犯罪案件中,我省涌现出了一批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两厅研究决定,对全省评选出的24个先进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野生动物已经成为世界上仅次于毒品和武器的第三大走私对象。云南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素有“动物王国”之美誉。全省有脊椎动物1737种,占全国总数的58.2%,奄我国公布的335种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云南就有199种,占全国总数的59.4%,其中亚洲象、野牛、绿孔雀、赤颈鹤等23种在我国仅云南独有。因此,深入研究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的规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对打击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当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政策和法规不完善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经营主体或社会组织都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主体当然也不能例外。为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和促进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国已制定和颁发了《森林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章在加强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方面确实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人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目前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与规章等方面还很不完善。  相似文献   

19.
正去年以来,宁乡市森林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功侦破"4·26"系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查扣高鼻羚羊角997根,象牙制品3727克,犀牛角制品327.9克,雕鸮、雪豹、野骆驼等其他野生动物制品1200余件,涉案金额高达2600余万元,移交线索12条,捣毁了一个通过互联网实施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大型犯罪交易网。  相似文献   

20.
针对最近一个时期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突出和重、特大案件频繁发生,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严重的现状,2003年4月10日零时至20日零时,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春雷行动”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集中统一行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