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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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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决定书)是处罚机关出具的载明对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关内容的法律文书和书面证明,也是被处罚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及处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的依据。探讨决定书的规范填写和注意事项,对于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依法行政、减少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动因、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动物防疫法》实施后,笔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9条等规定,就一般程序中动物防疫监督决定书的填写注意事项,体会如下:1填写…  相似文献   

2.
1动物防疫处罚告知程序的特点1.1告知的法定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也就是说,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如果不履行告知这一法定义务,不但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3.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援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实施制载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如何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认定后要认真规范使用行政处罚种类,处罚种类对动物防疫监督执法活动极其重要,随意使用处罚种类是执法办案人员的大忌,是造成当今实体违法的祸根,随意使用处罚种类是为行政执法的任性和专横产生埋下了种子,必须引起足够重视.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讨论如下动物防疫行政处罚种类:  相似文献   

4.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拒绝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的,何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呢?《行政处罚法》和农业部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不明确。笔者在与同行和法院的同志商讨时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15天后即可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理由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5、46、51条规定精神,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无论当事人是否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是不停止执行的。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  相似文献   

5.
动物防疫监督是我国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代表政府实施动物防疫监督,依法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同时,根据不同情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做出相应的动物防疫行政处罚决定.在实施行政处罚中,应正确理解和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告知程序.  相似文献   

6.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实施动物防疫监督,依法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根据管理相对人违法情节的不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具体的行政处罚中,应正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程序.  相似文献   

7.
马志强 《兽医导刊》2008,(8):16-18,38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质证的程序.<行政处罚法>为行政处罚设置听证程序,目的是赋予被处罚人了解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法律赋予被处罚人听证权利,有利于行政机关客观、全面地查清案件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有利于行政机关合法、公开、公正、高效地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有利于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构依法承担着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重要职能。在动物卫生防疫行政处罚案件中,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的合法性的核心是证据。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及现行的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  相似文献   

9.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为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在遇到当事人拒不履行罚没款缴纳义务时,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文按照时间顺序重现了一起动物防疫行政处罚案件从申请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毕的全部流程,详述了案卷整理、催告程序、申请非诉裁定、行政裁定告知、申请非诉执行和执行结案等操作步骤,并分析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补救程序,以期为今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加强和深入 ,行政执法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广泛重视并逐渐加强 ,其职能逐渐由政策、制度管理方式转变为政策引导、依法管理。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除严格执法程序之外 ,掌握好行政处罚的裁量 ,有利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更有利于教育当事人依法经营。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人员如何掌握好对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处罚度是困扰我们执法人的一个难题 ,现笔者就动物防疫执法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浅谈如下 ,愿与同仁探讨。1动物防疫行政处罚裁量的概念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处罚裁量即对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处罚度 …  相似文献   

11.
本文分析了基层动物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的问题,从行政处罚当事人的确定、处罚决定书标题及案号的规范、违法事实表述、证据的归纳与运用、违法行为定性、法律适用、相关措施程序表述、归纳当事人主张、依法裁量、告知书送达、权利救济保障等方面浅析了基本制作要点。  相似文献   

12.
动物防疫监督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照法律授权范围 ,对违法行为人 (单位或个人 )所实施的行政制裁 (处罚 )时所遵循的方式和步骤。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 1条的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不履行告知程序 ,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与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可见 ,告知程序是整个行政处罚程序中的第一程序 ,不论哪种形式的处罚 ,都必须履行告知程序。告知程序应当以书面形式交付当事人 ,主要内容应载明 :①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②处罚的理由…  相似文献   

13.
一、案件现场查处 2000年9月12日,浙江省临海市农业执法大队接到电话举报:有人收购加工病死猪肉。当天下午2时执法人员赶到案发现场,发现该加工场地是奶牛舍改造的,有三个冰柜,六口缸,还有煤炉,一口大锅。场地污秽不堪,苍蝇到处都是,收的病死肉排有65公斤,一部分严重变质。此外还有皮膘加工猪油,放置缸内大约400多公斤。当时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拍照,并请市电视台拍制录像,先取得第一手证据材料;然后将现存的病死肉拉回市执法大队,将当事人谢某带回执法大队做调查笔录。 二、当事人调查笔录 当事人谢某,男,54岁,是该市城关人,在城关菜场租有摊位,销售加工的肉片、排骨无动物防疫合格证。他从对外地联系收购病死猪肉开始,吸引外地不法商贩来菜市场与其接洽,再通过电话联系,由推销病死猪肉的人送货到其加工点的路口,由其去接货、付款。据当事人交代,他先后收购六次病死猪肉,数量407.5公斤,收购价每公斤6元至7.6元。加工成肉片和排骨在市场出售,每公斤14元至24元,共获违法收入5250元。 三、行政处罚 市农业局在现场取证和调查笔录基础上予以立案,送达当事人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5250元;2、处以26250元罚款;3、病肉无害化处理。并告知当事人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天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组织听证。第二天当事人来市农业局陈述和申辩,但不要求听证,申辩主要理由:1、认为自己如实坦白交代,并检举他人违法事实;2、自己不懂法初犯;3、家庭困难;4、今后改正不违法经营。 市农业局综合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经领导集体研究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250元;2、处以10500元罚款,并告知当事人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履行。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海市人民政府或台州市农业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临海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10月8日接到农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表示服从处罚,于10月11日缴款完毕。 结案: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将该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农业行政执法调查笔录、旁证笔录、照片、农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留档听证告知书、农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结案报告以及当事人收到法律文书回证和罚没财物统一收据等整理归档。 执法人员的感受:动物防疫法配套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具体操作难度较大。例如本案,在做调查笔录过程中当事人反复多次,执法人员依据法律说明违法严重性和危害性,责令其如实交代违法事实。事实上此案中认定违法事实,只是当事人所交代,如当事人不交代,又无旁证材料就无法认定。 2、动物防疫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一类疫病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而落实到基层具体执法难度较大。特别是强制性,如果必须依法强制扑杀,执法相对人要求经费补助,如没有经费补助,就千方百计阻挠、对抗,并以凶器威胁执法人员,甚至以命相拼。只有防疫经费有保障,扑疫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3、农业行政执法相对人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予配合或采取回避等手段,或者拒不交代违法事实,旁证材料又难取证的情况下,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应有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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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及处罚 2005年3月28日晚.陕西省宁强县一动物检疫报检点检疫员.在检疫执法中查出四川省绵阳市个体工商户唐某收购的5头生猪有2头无免疫耳标.检疫员依法将2头无耳标生猪予以扣留.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根据《动物防疫法》第46条第1款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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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做法 1.1 管理相对人资格及考核记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报检登记簿的运用 当管理相对人拟收购动物时,必须向所在地动物检疫报检点申报,检疫员按照报检的规定,审查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取得县级动物防疫机构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明>;具备的,填写<管理相对人资格及考核记录>、<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登记簿>,当事人签上自己的姓名,检疫人员依法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证明>.  相似文献   

16.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当动物、动物产品经营者违法经营受到处罚时,管理相对人有以下权利:1 了解权 有权要求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监督员出示“两员”证和执法证件,了解执法人员的真实身份。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有权了解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法规。2 陈述权 对执法人员认定的违法事实,有权从违法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3 申辩权 对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认定的违法事实和实施违法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进行申明、反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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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行政,<动物防疫法>第55条对动物检疫员违反本法规定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害,作出了由动物检疫员所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作出的具体规定.由于动物检疫具有技术方法标准、处理方式的法定规范性和法律效力的时效性等特点,所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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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某当事人作出罚款8 6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当事人因经济困难只能缴纳1 500元.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否可以免除其剩余的罚款金额? 答:不可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如果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当事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批准,可以允许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相似文献   

19.
动物防疫行政处罚的情节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罚违法行为人时,作为决定处罚轻重或者免除处罚所根据的各种情况。包括从轻或者减轻、从重和免除处罚情节。正确依据和把握处罚情节,既可体现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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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承担着动物防疫、检疫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重要职能。在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中,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的合法性的核心问题是证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证据必须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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