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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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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正>农业部启动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近日,针对当前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问题,农业部印发了《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年)》,将利用五年的时间开展系统全面的综合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全面提升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管控能力,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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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最近,为进一步规范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全面提升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管控能力,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业部印发《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年)》,将利用五年时间开展系统全面的综合治理行动,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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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博览     
<正>农业部启动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针对当前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问题,农业部日前印发《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年)》,将利用五年的时间开展系统全面的综合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全面提升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管控能力,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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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针对当前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问题,农业部日前印发《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年)》,将利用五年的时间开展系统全面的综合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全面提升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管控能力,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治理行动以突出问题整治为核心,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以转变养殖方式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实施系统、全面的综合治理。一是明确工作目标,通过五年的综合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使用  相似文献   

5.
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下通知,发布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一、凡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收载于附录一),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生产含有“附录一”所列品种成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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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畜牧兽医》2009,(5):60-60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强化兽药全程监管,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重点整治产品包括禁用兽药、假劣兽药、兽药标签违规产品、非法改变兽药标准产品、兽药标准已被废止的非法产品及非法进口兽药产品。重点整治环节包括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  相似文献   

7.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工作 ,农业部发布公告宣布自2003年4月10日起 ,我国有关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的规定皆以第265号公告为准。同时该公告强调指出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出口肉禽饲养环节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出口肉禽养殖场(户)使用的兽药(含饲料药物添加剂) ,应首选已取得《兽药GMP合格证》企业(车间)生产的产品 ,严格遵守国家兽药使用管理规定 ,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第22号令)规定的兽药产品 ,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2002年农业部第193号公告)所列产品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 ,不得使用进口国明令禁用的兽药 ,肉禽产品中不得检出禁用药物。对进口国允许使用的兽药 ,应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 ,出口肉禽产品中的兽药残留不得超出进口国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出口肉禽养殖场(户)必须实施兽医处方制度和用药记录制度 ,设置专职兽医人员 ,并根据兽医处方正确使用兽药 ,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 ,做好用药记录对非法使用禁用兽药、未经批准的兽药和不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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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农业部发布了今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公布了5家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分别是:统一集团(北京)药业有限公司、河南三盛弘茂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广州侨光制药有限公司、广西百吉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和西安市华大兽药厂。经查,由这些非法兽药企业生产的乳酸环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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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 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凡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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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牧民正确使用兽药,控制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农业部以农牧发(1997)8号文发布了《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凡在饲料或饲料产品中使用兽药的单位,均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科学、准确地使用兽药,各级兽药管理机关应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本规定所指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是指为预防动物疾病和促进动物生长、提高饲料转化率的需要,将兽药与适当的载体混合制成的剂型。本规定所列品种是指可用于制成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除表中所列品种及农业部批准可用于制成饲料药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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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牧民正确使用兽药,控制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农业部从农牧发[1997]8号文发布了《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请各地遵照执行。 凡在饲料或饲料产品中使用兽药的单位,均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科学、准确地使用兽药,各级兽药管理机关应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规定所指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是指为预防动物疾病和促进动物生长、提高饲料转化率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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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以农牧函(1998)9号、10号分别公布了“关于加强饲料药物添加剂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兽药残留检测工作的通知”.9号函指出:农业部将陆续公布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规定.除农业部批准可制成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外,其他兽药及产品均不得做饲料药物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已批准用于防治动物疫病并规定使用疗程的预混剂属兽药制剂,其产品的审批、核发批准文号的格式均按兽药进行管理.严禁未经农业部批准可制成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非法制成药物添加剂或加放饲料中使用.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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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合理使用兽药,可以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如使用不当或违规使用,则会造成动物或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此,《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兽药实行分类管理制度。2013年9月11日,农业部发布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的颁布是我国兽药使用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标志。之后,农业部又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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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 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凡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收载于附录一),其产品批准文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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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 ,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合理使用 ,防止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农业部于 2 0 0 1年 7月 5日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并以农牧发( 2 0 0 1 ) 2 0号文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 (农牧、农业 )厅 (局、办 )、饲料工作 (工业 )办公室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遵照执行。《通知》要求 ,凡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 ,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 (品种目录如下 :二硝托胺预混剂 ,马杜霉素铵预混剂 ,尼卡巴嗪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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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霉素和杆菌肽都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促进动物生长的“药添字”类兽药。这两种兽药虽然在促进动物生长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其抗菌机理、应用范围、理化性质都各不相同,各自的生产成本及市场价格也有很大的差异。如果因生产厂家管理混乱或者是有意混淆这两种兽药的活力效价,会给饲料厂用户及消费者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本文所提供的资料将协助用户对这两种常用兽药有更全面的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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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保健》2011,13(6):70-74
近期,农业部发布的通知(农医发[2011]10号)显示,江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监察所上报了2011年1月至3月经抽样确认的246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企业23家,涉及假兽药24批;合法企业确认非该企业产品222批。2011年1至3月份非法企业名单标称北京地区的企业:北京奥尔森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宇阳之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标称上海地区的企业:上海新城牧业科技有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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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畜牧兽医》2004,29(5):28-28
农业部最近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饲料、兽药、渔药等的监督检查 ,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饲料、兽药、渔药坚决依法处理。通知说 ,各地要依法对养殖企业的饲料、兽药、渔药采购情况、使用情况、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 ,以及养殖环境、动物防疫 (病 )条件认真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顿 ,对故意使用非法饲料、兽药的要依法处罚 ,对继续添加和使用“瘦肉精”、氯霉素等违禁药品的行为要坚决打击。通知强调 ,畜产品、水产品上市流通前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严格实施检疫检验。按照《动物检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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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兽药残留会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畜禽产品加工及其产品国内和国际贸易,严重影响畜牧业、食品加工业的发展、从业人员就业,影响人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的稳定。售药残留产生主要来源以下几个方面:1非法使用违禁或淘汰药物及饲料添加剂农业部2003年265号公告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所列21类药物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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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禁用兽药即在所有食品动物或特定动物不得作任何用途使用的,在所有可食组织中不得检出的药物。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于2002年4月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2002年12月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第235号公告)中附录4进一步完善了禁用兽药清单的品种、动物种类以及靶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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