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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废止,…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废止…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 (农牧、农业 )厅 (局、办 )、渔业主管部门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 ,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禁用清单》序号 1至 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 ,其质量标准废止 ,《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注销 ;地方批准的兽药中含有上述禁用…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废止,《进口…  相似文献   

5.
农业部于3月5日发出通知指出: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特制定《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具体内容如下: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见附件)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废止,《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注销;地方批准的兽药中含有上述禁用产品成分的,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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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发 [2 0 0 2 ]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 (农牧、农业 )厅(局、办 )、渔业主管部门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 ,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禁用清单》序号 1至 1 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 ,其质量标准废止 ,《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注销 ;地方批准…  相似文献   

7.
一、为加强兽药审批检验收费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二、凡按《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新兽药临床研究、生产审批和由试生产转正式生产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兽药专业标准已收载和批准的品种生产的审批,兽药注册登记的审批和复核质量标准检验,委托检验,新兽药质量复核检验,已生产的兽药品种注册登记,核发《兽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的消费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  相似文献   

9.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相似文献   

10.
《中国兽药杂志》2012,46(11):47-47
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品种的安全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质量不可控、毒副作用大、制剂产品生产无原料药合法来源、长期未生产、兽医临床使用量小且已有替代产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药材及可归属饲料添加剂管理的109个品种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人《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的兽药质量标准废止,并停止受理审批该类产品批准文号。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的兽药产品应停止生产,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自动注销。已生产的兽药产品可按原标准进行检验,并在产品有效期内流通使用。  相似文献   

11.
1987年5月,由国务院发布了《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的标准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包括《中国兽药典》、《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地方标准》。2004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兽药管理条例》,明确了兽药国家标准制度。规定兽药标准只有国家标准,明确取消了兽药地方标准,进一步使兽药标准规范化、标准化。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发布的兽药国家标准包括《中国兽药典》、《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兽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  相似文献   

12.
浅析《四川省兽药标准》(1997版)四川省华西动物保健药品研究所(622150)张国红四川省畜牧食品局于一九九七年一月正式发布了《四川省兽药标准》。全书共分上、下两部,上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制剂,下部收载中药材及制剂,共收载四川省兽药生产企业目前生...  相似文献   

13.
正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梅里亚有限公司法国吐鲁兹生产厂生产的阿福拉纳米尔贝肟咀嚼片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批准保加利亚标伟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预混剂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兽药质量标准、  相似文献   

14.
1.新兽药质量复核检验费 2.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3.《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4. 出口兽药检验费  相似文献   

15.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英特威国际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鸡病毒性关节炎灭活疫苗等6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现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发布的同品种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6.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美国礼来公司生产的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在我国再注册,现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产品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同品种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7.
《北方牧业》2013,(14):11
为加强兽药国家标准管理,2013年6月24日,农业部予以发布,截至2005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以及未列入《中国兽药典》(2010年版)一部、二部的兽药质量标准,编纂为《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具体事宜如下:一、《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收载的兽药质量标准为兽药国家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二、自2013年9月1日起,除《中国兽药典》(2010年版)和《兽药  相似文献   

18.
农业部于2001年12月29日发布第183号公告,发布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3号根据《进口兽药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美国法玛西亚公司等12家公司的2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注册或再注册,并核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品种见进口兽药注册目录),注册目录中的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和盐酸氨丙啉执行《中国兽药典》标准,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乳房注入剂(泌乳期)和氨苄西林钠、苄星氯唑西林乳房注入剂(干乳期)执行随本公告发布的质量标准,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其余产品执行农业部…  相似文献   

19.
政策法规     
农办医[2006]2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施行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动物卫生监督)厅(局、办):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有关事项衔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6年7月1日起,与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同品种的原兽药国家标准一律停止执行。我部已发布标准的、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未收载的兽药品种,暂按原兽药标准执行。7月1日以前生产的兽药产品,仍按原兽药国家标准进行检验。二、自2006年7月1日起生产的2005年版《中国兽…  相似文献   

20.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联合发布了第176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下简称目录),本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与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收载以外的兽药和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所列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在饲料监管中统称为"违禁药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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