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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信息共享已成为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方式。文中介绍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现状及特点,包括国际间联盟机构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员国等建立的国外平台和我国的林业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分析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同和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
1999年6月17-19日,由科技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共同举办的“技术创新与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研讨会”在昆明市举行。在这次研讨会上,有关专家介绍了我国在农林领域推进技术创新的政策、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框架和实施细则。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副总干事长格林格拉斯和英国、新西兰、日本等国的专家,介绍了各自国家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经验。这次研讨会的召开为我国宣传、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有关背景1997年3月20日,李鹏总理批准国务院第213…  相似文献   

3.
1997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去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的决定,并于近日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的第39个成员国。  相似文献   

4.
《热带农业科技》2009,32(2):53-54
4月23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行的中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十周年庆祝活动上。据悉,我国自1999年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为其第39个成员,同时启动实施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累计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6348件和2312件;  相似文献   

5.
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的前前后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是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以下简称UPOV)十周年。十年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共受理了6311项(其中林业574项,占9.0%)新品种申请,现已批准了6311项(其中林业239项,占3.8%)。其中受理了国外445项(其中林业172项,占38.7%)新品种申请,现已批准了101项(其中林业77项,占76.2%)新品种。我国已经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大家庭里的重要成员,并且和UPOV及世界上许多国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回想起当初加入UPOV的前前后后,情景至今依旧历历在目。  相似文献   

6.
植物新品种保护与DUS测试的发展现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介绍了UPOV、世界各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审查方式的建立与发展现状;概述了DUS测试指南研制及测试技术研究现状,并重点阐述了分子标记技术在其中的应用;论述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并分析了我国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授权情况;最后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和DUS测试的发展提出了4点建议。即加快立法进程,为加入UPOV1991年文本奠定法律基础;提高审查与测试方式的灵活性;加快DUS测试指南的研制和已知品种数据库的构建;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相似文献   

7.
林木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编写方案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述了林木新品种DUS测试的重要意义及植物DUS测试的国内外现状, 探讨了在我国开展林木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编写工作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及操作原则等。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为:学习UPOV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编制原则、相关规定及我国部分农作物编制的成功经验; 收集林木现有品种(系)的有关资料, 内容包括:品种的表型特征、适应性、生长特征、抗性特征、适生环境等; 整理汇总资料, 参照UPOV的原则选择测试性状体系及设计科学的田间测试操作规程; 结合UPOV评价体系和具体树种的育种现状, 建立我国具体林木属(种)的新品种DUS测试指南技术标准和可能的DNA指纹档案。  相似文献   

8.
国际植物园界最具学术权威和影响力的盛会——第三届世界植物园大会日前在我国湖北武汉召开。大会由国际植物园保护联盟、中国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共同主办。这是亚洲国家首次承办的国际植物园界最高规格会议,来自世界89个国家和地区的726名境外植物、园艺专家,以及252名中国国内代表,就“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植物园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陕西林业》2007,(2):9-9
第三届世界植物园大会主办方之一的国际植物园保护联盟(BGCI)在此间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全球现有2500多个植物园,保育了8万余种植物的活体种质资源。  相似文献   

10.
为了保护植物育种者的权利和利益,使育种者能从新品种的选育、生产和销售中收回投资和获得利润,鼓励继续投资和培育新品种,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薪品种保护条例>,对植物新品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本文综述了我国林业植物保护制度实施后的总体概况、特点,以及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近期的合作与交流.结合桉树在我国的发展利用前景,和近15a来全面系统的引种、改良和良种选育成果,认为桉树是我国南方最具林业产业化的人工林树种,也是林业最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树种之一.  相似文献   

11.
段丽晶 《云南林业》2007,28(1):12-12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称“植物育种者权利”。这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的专利权,也是种植业最重要的知识产权。1998年9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1月27日,  相似文献   

12.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在历史上是专利保护的一个分支。1993年,中国政府与VPOV合作。于1993年9月15日~17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亚太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研讨会议.经过几年的准备工作,于1997年3月20日,正式以第213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条例》发布后,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配套规章和保护名录,  相似文献   

13.
作者在现实的品种权及其案例中发现,特定的品种权客体有着多方面和多环节的价值。我国现行的品种权制度和有保留加入的UPOV公约78文本,根本不涉及植物新品种的收获材料,没有赋予品种权人在收获材料所创造价值方面的权利。我国尚未加入的UPOV公约91文本,尽管将植物新品种权的权能扩大到了植物新品种的收获材料,但是,在其上设置权利的使用行为和物质只涉及观赏和用收获材料制造的产品,不涉及其气味和所含物质的提炼。而本文所论及植物新品种的价值,主要的恰恰就是其特殊气味功能的利用和对其作为原料的收获材料所含特定物质的提炼。因此,笔者建议立法应该将植物新品种权能扩大到特定植物的特定气味功能和作为原料的收获材料所含物质的提炼行为。  相似文献   

14.
在对我国和国际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进行介绍的前提下,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角度出发,对海牙《排他性法院管辖协议公约》谈判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我国在谈判中应采取的立场提出了独到见解。通过与国际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对比,指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5月24日至28日,有木材保护行业“奥运会”之称的第40届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年会成功在北京召开,来自30个国家和地区的260多位代表出席会议。  相似文献   

16.
论述了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现状,并阐述了林业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历程,结合国际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论述了我国的发展对策,并展望了未来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的研究内容。  相似文献   

17.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文本与1978文本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品种权范围、保护植物范围、保护期限、实质性派生品种保护及农民特权等方面。文中总结日本经历公约文本转变过程以及韩国直接加入1991文本的经验, 指出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所面临的问题, 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中日植物新品种法律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护植物新品种是维护遗传资源多样性、推动农林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式。日本是亚洲最早用法律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国家,也是亚洲唯一一个经历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转变为1991年文本的国家,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悠久的历史。文中分析了日本植物新品种相关法律的发展历程,重点对比中日植物新品种相关法律在保护对象、主要授权要件、权利的产生与保护期限、农民特权、品种登记制度和法律责任6个方面的区别,总结日本在植物新品种相关法律中的优势与特色制度,最后立足我国国情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农林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9.
行业简讯     
<正>木竹联盟理事会暨2017专家会议2017年4月22日,国家木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第二届理事(成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17年第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在浙江南浔召开,来自40家联盟成员单位的10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理事会审定了联盟2016年工作总结以及2017年工作计划;批准了书香门地、北新国际木业、鑫鑫木业、天津盛世德和广州酷匠等企业提交的加入联盟申请;与会代表们就木竹产业发展战略与国家"十三五"计划实施、木竹联盟创新机制、活动组  相似文献   

20.
遵循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及我国的相关规定,分析木瓜属植物品种的性状变异规律及其稳定性和相关性(DUS),探讨标准品种和测试性状的选择。筛选31个测试性状和12个标准品种用于新品种DUS测试;其中,质量性状10个、数量性状6个、假质量性状15个,*号性状24个、非*号性状7个,每个性状的表达状态给以相应的代码。*号性状主要有株型、花色、花径、重瓣性、果实形状及果皮皱缩状况等。提出木瓜属植物新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判别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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