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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自己继续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通过登记制度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抵押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1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满时,债务人甲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乙有权与抵押人甲协议以该台机器折价或者以拍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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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自己继续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通过登记制度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抵押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1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满时,债务人甲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乙有权与抵押人甲协议以该台机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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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指债务人或第3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3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根据质物的不同,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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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指债务人或第3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3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根据质物的不同,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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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设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为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提供了有效的保护伞,深受现代合同中债权人的青睐,大部分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以保证自身债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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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解决了土地规模经营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使土地流转更加顺畅,同时也吸引更多的农户、专合组织以及农业企业流转经营土地,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增加农业投入,从而增强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活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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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留置留置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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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正权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1997,(1):35-38
1995年6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我国的抵押制度作了较为科学详尽的规定。在抵押制度的具体运作过程中,抵押权一直为其核心问题。本文拟就抵押权问题作点探讨,以希引起学术界同仁对抵押权问题的重视和研究。 一、抵押权的意义、社会机能及性质 (一)意义和社会机能 抵押权(mortgage)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不移转占有,而于债务不履行时,就担保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由此可见,抵押权的设定不以移转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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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权利而害及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可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有关代位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学者已有较为深刻而又详细论述。笔者不描浅陋,拟就有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目的和关于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优先受偿权两个需要重新认识问题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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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文所谈的财产诉讼保护包括诉讼中财产保全以及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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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是优先权人依法律规定就债务人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在我国未来制定的物权法或者民法典中应当规定优先权制度,并且要同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留置权、质权相并存。本文从优先权的涵义入手,继而阐述了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关系,最后分析了我国应当制定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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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颖章 《黑龙江农垦师专学报》1997,(2)
浅谈债权人代位权的现实意义马颖章代位权是当债务人有权利而不行使,并影响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得以实现。因此债权代位权是为了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保证债权的实现,法律赋予债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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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了保护多数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按照法定的原则公平地偿还债权人的诉讼程序。法律上的破产,与日常用语有所不同,它有四个特征:(1)债务人没有任何能力清偿全部到期债务;(2)该债务人有两个以上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可按普通债务纠纷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