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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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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2004年5月1日起,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农机主管部门的法律主体地位,拖拉机的牌证管理由过去的“委托”管理,改为由法律授权农机部门负责管理。2004年8、9月农业部以部长令的形式又相继出台了《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5月1日实施,它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以及农机交通安全的依法管理跨入了新时期。该法明确了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规定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检验、牌证核发,以及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驾驶证发放,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管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它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  相似文献   

3.
《现代农业装备》2004,(12):9-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直辖市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拖拉机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等具体工作。第三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  相似文献   

4.
《湖南农机》2005,(1):38-3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直辖市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拖拉机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等具体工作。第三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  相似文献   

5.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要正式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也就是说,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将行使如下管理职权:拖拉机的牌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等。这就给我们农机人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面对这新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6.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规定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检验、牌证核发,以及拖拉机驾驶人员的考试、驾驶证发放,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管理等,标志着农机交通安全的依法管理跨入了新时期。但也有一系列问题尚待明确或解决,特别是  相似文献   

7.
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自2004年以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拖拉机登记规定》和《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农机主管部门的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驾驶员、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牌证管理的职能。近几…  相似文献   

8.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吸收了1986年以来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与成果,是我国第一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它的发布实施,必将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对农机管理而言,《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彻底取消了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委托管理”,而直接依法授权农机主管部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  相似文献   

9.
云南省农业厅于3月21日发出第3号公告,公布《云南省农业机械考试员管理办法》经云南省农业厅厅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规定“……直辖市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  相似文献   

10.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正式实施了。该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也就是说,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将行使如下管理职权:拖拉机的牌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等。至此,我国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算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很显然,农…  相似文献   

11.
拖拉机驾驶培训是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机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通知》、《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多年来已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然而,涉及拖拉机的农机道路外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12.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拖拉机由农机主管部门行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部分管理职权,其主要内容是:拖拉机的登记注册、核发牌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考试、发放和审验等.为确保拖拉机驾驶人服从源头管理,主动准时参加检审,就必须实施动态管理.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与此同时,该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由此明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行政许可范围内,农机部门办理拖拉机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拖拉机驾驶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警察部队以外的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发证工作。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三年以来,已从原来的拖拉机管理权由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农机部门管理,改为由法律直接授权农机部门行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职权。这部法律明确赋予农机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拖拉机的行政管理职权,为农机部门流入新的活力。吉林省吉林市农机监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给的资格管理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全市农机化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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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第42号令) 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拖拉机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等具体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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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先后颁布下发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简称“两规定两规范”),已分别于2004年10月、11月起实施,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规范拖拉机管理行为,促进农机监理依法行政,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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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及相关法律赋予农机主管部门管理拖拉机等机动农机具的行政执法职责,农业部先后发布了41号至43号部长令,公布了《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在8月15日至9月21日不到30天时间内连续颁布三个规章性质的规范性文件来规范拖拉机安全管理,这在我国农机监理史上是空前的。这表明了主管部门加强农机安全监理的信心和决心,表达了对农业机械化依法管理重在促进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件事情看似偶然,实则是主管部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广纳群言,集近几十年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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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法》),表明了我国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化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道路交通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九、十三、十九、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年检,驾驶员考证、年审等具有与公安交管同等的法律地位:“本法实施前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在法律效力上,它与《刑法》、《民法通则》是同一等级。…  相似文献   

19.
农机监理工作是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以及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实行登记制度,发放号牌、行驶证,对登记后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根据用途、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拖拉机驾驶人员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类别的驾驶证,定期对拖拉机驾驶证实施审验。农机监理工作关系到广大农业机械拥有者、使用者和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机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快速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据此,农机部门依照法律授权行使对拖拉机的管理权。但是拖拉机安全管理中仍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不少。一、关于拖拉机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是关于国家对机动车实行强制登记制度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只有经过农机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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