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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农办渔[2011]13号,以下简称(《通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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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渔业法》将农村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确定养殖水面、滩涂的使用权,颁发使用证,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创新经验,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以下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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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合作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调整和增殖的议定书〉》的有关规定,确保边境地区和谐稳定,4月21日,黑龙江省渔政局在哈尔滨市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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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李明爽报道)7月26日,贯彻实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座谈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王乐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陈毅德主持会议。加快水域滩涂使用权制度建设,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截止2009年底,全国已核发养殖证37万多本,确权水域滩涂面积448万公顷,发证确权率达到6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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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始终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作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促进水产养殖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是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的一项关键措施。为了保障生产者合法权益,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以2010年第9号部令形式发布了《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办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