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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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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总体情况 1.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 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即植物品种权制度,来源于植物选择者权利制度。《新西兰植物选择者权利法》于1973年立法,1975年实施。直到1978年修订替代了原始的法律并且做出了一系列的修改,其中一个重要的修改就是将“植物品种权”代替了“植物选择者权利”,从而产生了《新西兰植物品种权法》。1981年新西兰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此后又于1990年、  相似文献   

2.
1961年 ,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英国制定了《植物品种与种子法》 ,用以规范本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 ,于1964年颁布施实。并于1968年8月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 ,是促使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生效的5个签字国之一。随着该公约的修改 ,英国又先后于1983年和1997年颁布了《植物品种法》。一、英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植物新品种保护在英国及欧洲又称为 :“植物育种者权利”(PlantBreeder sRight,简称PBR)。英国现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是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3.
世界植物新品种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世界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局李建萍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作“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授予植物新品种的培育者利用其品种而获得利益的专门权利,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实施过程就是制定一项专门的法规即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其核心...  相似文献   

4.
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概念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作"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其品种排他的独占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5.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概念和我国品种保护的现状 植物新品种保护(P1ant variety protection),又称为育种者权利(Plant breeder's right),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其品种所专有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既然工业等发明可以通过专利的形式给予保护,那么新的植物品种也应该受到保护.  相似文献   

6.
荷兰的植物新品种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崔野韩  张文 《世界农业》1998,(10):23-24
荷兰于1941年通过了“植物育种者法”,以保护育种者权利的形式对新品种进行保护。1967年,又出台了新的“种子和植物条例”,并于1968年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目前荷兰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符合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1991年文本精...  相似文献   

7.
中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比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涛  申芳 《江西农业学报》2011,23(7):189-193
印度和中国作为亚洲发展中农业大国,基本国情相似,但两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政策却存在很大差异。印度将农民权利与育种者权利置于同等高度进行保护以及重视农民权利的做法独树一帜。在学习借鉴印度对植物新品种立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外又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指国家审批机关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一定的程序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新品种所专有的权利。植物新品种的本质就是授予育种者对其新品种享有排他权。国际上公认的关于植物品种保护的协议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除南非以外.最早参加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的发展中国家是乌拉圭和阿根廷(1994年),当时总共有26个成员。从1994年开始,又有24个发展中国家参加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中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同日,农业部和林业局正式启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实施5年以来,有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对中国农林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育种行业投资市场化、优化育种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28,自引:6,他引:28  
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外又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植物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国家审批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程序授予完成新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一样,同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对植物新品种实施保护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农业科技进步需要的产物,也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0.
参照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 制度( 育种人权利) ,介绍了关于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意在关注植物营养繁殖中的相关问题。阐述了梅花品种保护中育种人权利的有关方面,对践行联盟制度的实用价值、探索使其能够全球化的技术操作的流程、组织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1.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一部专门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法规,该条例规定了品种权的归属、授予品种权的条件、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等八个部分的内容.此条例主要围绕保障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展开,给予育种者充分的权利.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该条例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阻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顺利地开展,也对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建议通过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法律位阶、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健全相关的权利内容与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等措施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12.
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促进农业科技持续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 引言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是通过保护育种者对植物新品种商业开发的受益权,从而达到保护育种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一种法律活动,其品种保护权具有排它的独占性,未经品种权人允许或许可不得进行商业开发,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将受到相关法律的严厉制裁。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我国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制度,实施8年来,在激励植物育种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争取有利国际发展空间等方面展示出巨大的制度潜力。  相似文献   

13.
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经验与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是国家赋予品种育成者的权利。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步稍晚,与世界其它国家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还存在差距,在分析其它国家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形式的基础上,借鉴其发展的先进经验为我所用,提出了准备各项基础材料、建立完备品种权审查数据库、建立独立的DUS测试机构和将品种测试与品比试验同时进行,实现共赢等促进和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事业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不足,提出了通过制定《植物品种保护法》,构建适应我国国情和现阶段育种创新需要的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澳大利亚《1994年植物育种者权利法》特点的分析,希望帮助国内植物新品 种保护工作者、育种家和科研人员对其他UPOV成员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的了解,意识到我国植 物新品种保护水平与国外的差距,促进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16.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新品种的选育和保护,注重依法管理和先进技术的应用。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1995年的统计资料显示,1989~1993年间,在世界各国授于的植物育种者权益中,排行榜上美国为第一位。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有较长的历史和比较成熟的制度,1930年5月23日出台了《植物专利法》,将无性繁殖的植物品种(块茎植物除外)纳入了专利保护范畴,首创了植物新品种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实际保护。  相似文献   

17.
杨德兴 《安徽农业科学》2012,40(14):8348-8349,8351
对植物新品种保护背景下的农民特权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农民特权制度是为了平衡植物育种者和相关公众利益而产生的。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农民特权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从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权利内容3个方面完善农民特权制定,合理构建育种者与农民利益分析机制。  相似文献   

18.
英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测试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英国植物新品种主要指农作物、蔬菜、果树、观赏植物等。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体现了英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完整性。英国育种者培育的品种若要得到保护,必须首先对品种进行测试,通过测试达到新品种所具备条件的,再履行有关的法律程序(如:命名、提供新颖性的证明等),即可被确认为新品种,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利(PBR)并受到保护,才能进入市场。一、测试的目的和种类1测试目的确认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特别是特异性,以证明区别于已知的其他品种。了解品种的农艺性状、抗性和品质特性。2测试种类DUS(Distinctness,…  相似文献   

19.
《河北农业》2004,(12):7-10
自我国实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截至到2004年9月1日,农业部已对503个农作物新品种授予了新品种权。本刊2004年第6、7、8期连载了428个授权品种,现将近期公告的75个授权品种摘录如下(详见下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这些新品种自农业部初审合格公告之日起即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20.
从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公约的要点,保护对象的适用范围,新品种的定义,植物育种家权利范围及权利范围的限制(如强制排除条款、农民免责、权利耗尽原则)等方面,阐述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处理原则,包括属地主义、育种家的定义、平等互惠原则、承认优先权、主管机构的强制授权的权利等。重点介绍了作者近年来在花卉产业发展中与国外种苗公司合作,在花卉品种的应用方面积累的经验,涉及植物新品种的权利转移、授权及实施,品种权人、品种繁殖人之间的限制协议。同时也探讨了国外在开发利用新品种方面的习惯作法,例如,支付高额专利费、独享品种使用权、限定品种的授权使用范围、支付由使用人发现和培育的变异品种试验费、受保护品种用于试验及育种的商定等内容。同时讨论了植物新品种对产业发展的作用,提出只有加速中国花卉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新品种选育,才能使中国花卉产业得到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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