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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弟弟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两个月前的一个下午,他在上班时,接到牌友的电话相邀去打麻将。他想自己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闲着也没什么事,且再过半小时就到下班时间,遂未向领导请示便驾驶摩托车离开公司,去凑牌局。不料途中与一辆小车碰撞,导致我弟弟受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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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瑞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2):74-74
律师:我舅舅到俄罗斯打工,一年后病故,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王伟王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i止,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所以,你舅舅的情况不属于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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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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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这说明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各行各业的临时工、农民工和合同工正式确认为职工的一部分,同样享受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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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于2011年元月1日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早上8:30上班,中午休息2小时,下午5:30下班。一天下午下班时,男友约我绕道到其单位会合,然后一起去吃晚饭。晚饭后8:30左右,我回家途中被高某驾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的全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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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工伤残怎么办?因工伤残后,农民工应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工伤的范围。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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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工伤赔偿纠纷引发的矛盾日趋增多。为保障工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不久前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其主旨是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工伤保险待遇。《条例》定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但可适用于施行前尚未完成的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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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是一家公司新招聘的农民工,当近日发现公司并不想为我们办理工伤保险后,我们即向公司提出了质询。公司答复称,已为我们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就没必要再办理工伤保险,因为无论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是工伤保险,都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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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在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能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在遭受工伤后,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维权也就无从谈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条例》的规定,工伤农民工享有下列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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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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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指工作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应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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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两个月前,我在上班时因出库成品倒塌造成腿部严重骨折,手术进行固定后,医嘱休息3个月复查并适时进行二次手术取出钢板。事后,我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前不久,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