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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江西省井冈山市召开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讲话中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刻变革,对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准确把握规律性和本质要求,认真总结,精心谋划,稳步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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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2007,(1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拓展到林地,是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目前,以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试点省(区)为先导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国集体林区轰轰烈烈地展开。"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带来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实践证明,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生态得到改善,农民得到实惠,顺应时代要求,顺乎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发展实际,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大举措。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中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本刊特发表这组报道福建、江西、辽宁等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的文章,为这场伟大改革提供宝贵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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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 《绿色中国(综合版)》2012,(14):67-67
7月11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在京发布了2011年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观察报告。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顾问黄建兴、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张蕾等出席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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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国彪 《绿色中国(A版)》2009,(11):8-11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强大动力,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值此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0号文件)为主旨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四个月之际,本刊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及林业金融创新等问题,专访了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冶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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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 《绿色中国(A版)》2007,(8):10-11
7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集体林权改革是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的社论,详细阐述了我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承包后在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必将推动整个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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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良海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2,(6):98-10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文章通过对福贡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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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副局长张建龙接受中国政府网和国家林业局政府网联合访谈,就“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友提问。贾治邦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不仅在林业内部,而且关乎整个农村和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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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一些试点省区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党中央的充分肯定和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改革的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生动实践.是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突破。这一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必将成为推进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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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树森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3,36(2):103-10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对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所以,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众多问题,研究其解决办法,对推进林西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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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江西等南方省在过去“林业三定”、放权让利等历次改革的基础上.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做法,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林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指出.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林区群众说.这是继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联产承包之后的“第三次土改”.是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因此。研究林改后森林公安应该如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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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7日至31日,国家林业局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建兴、国家林业局林改办副主任江机生等一行人组成的林改调研组,到广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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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对策措施,根据国家林业局领导的指示,防火办对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福建省林权制度改革深受各级政府重视和人民群众拥护,林区到处青山绿水、生机勃勃,呈现出“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良好局面。同时针对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深入研究,积极探索,突破传统和勇于创新群防群治、火源管理、扑救体系、经费投入、设施建设、防火责任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损失大幅度下降,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应集体林区发展的森林防火路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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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大量农民工返乡,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农民增收和返乡就业提供了大有作为的空间,将给广大农民带来实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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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次革命和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林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重,要求标准高,必须理清改革的工作思路,统一和规范改革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