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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并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保障新《种子法》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首都种业发展,更好地助力首都农业转型,修改现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势在必行。本文从种子管理体系、品种管理、市场监管、行业管理与服务、质量管理和种业政策等几个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对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必要性进行分析,为启动正式的修改工作提供些许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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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由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国家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国种子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种子行业将进入一个跨越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下如何以《种子法》为依托,做好种子生产、经营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成为摆在种业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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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深刻认识学习《种子法》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结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和种业发展现状,并借鉴国际种业立法理念,对我国种业基本法律制度的全面修订和完善。为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建设种业强国奠定了法律基础,对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学习贯彻《种子法》,要坚持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推进种子管理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坚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科研改革和自主创新,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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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种业》2000,(5):4-4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四章种子生产 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一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三)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有效期限等项目.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 第二十三条商品种子生产应当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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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星4号是山东省德州市良星种子研究所用自选系良12作母本、自选系良11作父本杂交育成的玉米单交种。2005年通过国家审定,审定号为国审玉2005003号。已申请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品种权保护申请公告号为CNA019510E。该品种具有早熟、高产、稳产、优质、耐旱、耐盐碱、高抗倒伏等优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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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在我国种子体制改革、种子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及种子企业的培育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种子市场化不断发展,全球化国际化竞争不断加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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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5年来,在规范种子的生产经营和种子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种子市场运行情况来看,《种子法》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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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和促进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作用。但是我国的种子产业在发展的道路上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假种子和劣质种子的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给农业生产特别是种子使用者带来了严重的损害。为了保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