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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提高饲料工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保证产品质量 ,规范经营行为 ,维护消费者、劳动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近日联合制定了《饲料工业行业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指出 :根据《农业行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目录》 ,在全国饲料工业行业中 ,对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心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 ,对从事技术复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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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农劳[2001]10号)“关于印发《饲料工业行业饲料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全面落实我省饲料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持证上岗制度,决定在2006年下半年组织饲料检验化验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各饲料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就业准人制度,抓紧安排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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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饲料行业开始实行特有工种持证上岗制度,2001年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饲料工业行业饲料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位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把饲料检验化验员、中控室操作工、机械维修工纳入持证上岗管理范畴,要求对饲料生产企业这三个工种的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进行培训并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十年来,全国共成立饲料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30个,二万八千多人参加了培训与鉴定,其中二万五千多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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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有关《饲料工业行业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山东省畜牧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全省饲料企业检验化验员的职业技能鉴定情况作了通报。全省鉴定饲料企业检验化验员1030人次,合格人员845人,合格率为82%。其中申报鉴定中级饲料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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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倩荣 《养殖与饲料.饲料世界》2004,(12):4-5
湖北省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自1999年成立,2000年开展职业工作以来,坚决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就业准人制度,切实按照《饲料工业行业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人制度方案》和“饲料行业四个工种标准”的要求,在全省饲料行业中开展了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三大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到目前为止,已开展七期鉴定工作,鉴定479人次,其中饲料检验化验员271人、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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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饲料》2005,(2):8-8
根据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农劳[2001]10号)“关于印发《饲料工业行业饲料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全面落实我省饲料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持证上岗制度,决定在2005年4月对饲料检验化验员组织进行一次职业技能鉴定。各类饲料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就业准入制度,抓紧安排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鉴定,确保从事饲料检化验人员如期达到相应职业资格要求,切实符合企业生产条件以及备案审查及换发新证的条件。根据国家对饲料企业生产条件新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类饲料生产企业的检验化验人员需全部持证,特别是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每个企业至少2名检化验员持证(职业资格证)上岗,否则,一票否决。企业相关的从业人员,要积极报名参加培训、鉴定,提高就业能力,提升就业机会。鼓励相应大中专、职高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推定“双证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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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犤2000犦10号文件,关于举办《饲料工业行业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实行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精神,要求饲料生产企业的检验化验员、中控员和设备维修工必须进行培训,经过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将这一内容列入企业审核内容。内蒙古饲料工作办公室和内蒙古畜牧业技术培训中心于2002年12月8日至12日,在赤峰市举办了内蒙古东四盟市饲料行业检验化验员培训班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完成。目前,抓好饲料产品质量和抓畜产品安全,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已成为饲政管理的工作重点。因此,提高饲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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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饲料准产证和准销证制度的必要性1、实行饲料准产证和准销证制度是搞好和发展饲料行业的客观要求.当前,很多地方的饲料工业都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饲料厂和销售网点的盲目发展,布局不合理,宏观失控.如四川省江津县在1990年,有国营、集体、个体饲料加工生产厂50多个,销售网点700多个.无论条件具备与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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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与畜牧》2001,(6)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签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经营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签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处罚的规定。 为了加强对饲料产品质量的管理,我国依法实行饲料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制度和标签制度。 一、关于饲料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制度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不得销售。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的机构必须是法定的,即: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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