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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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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来,各地农机同仁纷纷来函来电询问有关情况,由于该《条例》立法时间长,争论问题多,立法难度大,虽几经波折,但终成正果。要说其中观点或由来,一时难道其详。笔者认为:《条例》出台,仅是农机监理前程问题的探索。《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部门管理拖拉机的执法主体地位。但是农机监理机构只有宣传教育、核发牌证、考试发证、检验审验几项职责和权利,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农机监理机构既没有上路检查权、违章处罚权,也没有事故处理权(以下简称″三权″),…  相似文献   

2.
2005年4月1日,广西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广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有效地解决了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主体、行政许可、执法空间、“三权”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当前,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继出台,明确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理顺了拖拉机管理的关系,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得到了认可。然而,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有些问题已影响到农机安全生产,影响到农机安全管理机构的生存和农机监理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理顺了拖拉机管理的关系,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得到了认可。然而,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在徐州市、江苏省乃至全国普遍存在,有些问题已影响到农机安全生产,影响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生存和农机监理事业的发展。一、机车异地入户埋下事故隐患《道交法》颁布至今,国家尚无一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各省拖拉机及变型机注册登记标准不一,一些地区农机监理机构为了增加经济收入,不顾农机安全生产,不计后果,违法行政,导致徐州…  相似文献   

5.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以来,《条例》赋予了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就要求农机监理部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相似文献   

6.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明确赋予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行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和地位第一次由国家法律予以确立,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并列成为对民用机动车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管理主体。这使得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既有法可依,又名正言顺。同时,《道交法》的颁布实施,也给多年来已经形成的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体系带来了很大冲击和影响。一、农机监理机构的职能、职责分析(一)传统的职能、职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过数十…  相似文献   

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农用车、变型拖拉机相关业务移交交警部门管理,农机监理业务急剧下降。同时取消了农机监理人员上道路检查的权利和脱下了作为执法标志的服装,标志着农机监理管理权限的缩小和执法能力的减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高票数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今年7月1日起施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之前,使用的是《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执法地位和执法空间的界定相对模糊,新条例最根本的是明确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在法律责任的条文设置上,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呈现出四大亮点:一是明确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二是对农业机械实行…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我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从而结束了公安委托农机执法的历史,明确了农机部门管理拖拉机的执法主体地位,赋予了农机部门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需要亟待解决以下问题:一、根据国家《立法法》“权责一致”原则,亟待解决农机监理“三权”问题所谓“三权”是指道路检查权、违章处罚权和事故处理权。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应该包括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考试发证、宣传教育、安全检查、违章查纠和处理事故等业务环节,这些…  相似文献   

10.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下称“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之后,一部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广西农机监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5年4月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广西农机监理条例》以贯彻《道交法》和《农机化促进法》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安全第一为理念,是农机监理工作15年具体实践的结晶,是社会发展和进步与依法治国的必然结果。纵观中国地方农机法制历史,《广西农机监理条例》其地方性特色、适用性、权威性、可…  相似文献   

11.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与实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科学界定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赋予了农机监理部门在行政管理中更多的主动性。本文针对当前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及济南  相似文献   

12.
在过去的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法定了农机安全监理职能,确立农机管理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农业部集中出台了一批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农机规范化管理得到加强,我国农机安全生产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在新的一年里,如何更好地适应我国农机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工作重点是什么?近期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站长丁翔文。《中国农机监理》:在刚刚过去的猴年,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农业机械…  相似文献   

13.
监理简讯     
《中国农机监理》2005,(10):46-46
●近日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农机监理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道交法》《农机化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系统地学习,并就如何搞好农机执法等问题进行讨论。极大的增强了农机监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机监理人员的素质和服务“三农”水平。(余丽夏)●2005年8月23、24日,广西港北区农机化管理中心举办了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培训班。广西港北区全体农机监理人员25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大家进一步提高了对农机监理行政执法必要性的认识,加深了对农机依法行政规范的了解和掌握。(杨林周启飞)●四川省…  相似文献   

14.
《中国农机监理》2011,(10):15-16
目前,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执法主体地位已经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已逐步健全,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和机制基本完善。如何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保一方平安,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就显的尤为重要。近几年,我省着眼于队伍建设,重点在人员培训、考核上做了一些有效的工作。一、依法定岗、依规定责为贯彻落实农业部总站关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我省组织人员通过反复研讨,  相似文献   

15.
思考之一:当前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责权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第20条虽然明确了农机部门对农业机械实施安全管理的法律职责,然而,至今一年过去了,尚没有一个配套法规明确具体管什么,如何管,怎么管的问题。是否仅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和国务院412号令的规定,只是对上道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实行牌证管理呢?显然不是。如果真是这样,不是有违《促进法》第20条的立法原意了吗?当前推广使用的大批农机新机具和…  相似文献   

16.
备受世人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已经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拖拉机由农机部门管理,农机部门从此监督管理范围相对减少,面对《道交法》的颁布实施,农机监理部门该怎么办?今后出路何在?这是各级农机监理人员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笔者认为,农机监理部门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要适应形势严执法,抢抓机遇谋发展,努力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  相似文献   

17.
《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道交法》虽然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机监理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明确了该法实施前在农机部门挂牌的农用运输车牌照及核发的驾驶证继续有效,但却没有明确这个“继续有效”由谁来实施。面对《道交法》实施后可能失去对多功能拖拉机管理的现状,广西大新县农机部门认真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强对拖拉机的牌证管理力度,积极贯彻《道交法》。一、以《道交法》的出台、实施为契机,积极宣传农机监理的执法主体地位为了避免《道交法》实施后给广大农民机手产生模糊的认识,广西大新县农机部门领导,积极采取了各种…  相似文献   

18.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关键年。上半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农业部在云南昆明召开了全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座谈会,前不久,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召开这次全国省级农机监理站长会,同时,召开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农机监理分会第  相似文献   

19.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罗山县农机局组织农机系统人员认真学习该《条例》,并就《条例》的背景,面临的主要问题,基本要求和如何依法行政这四点进行了分析和讲解。《条例》的出台,为开展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从而更好地加强了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了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行为,并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创造安全、和谐、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相似文献   

20.
2010年,陕西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着力推进农机安全管理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缺乏有效执法手段的情况下,加强与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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