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农业(农业机械)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行使登记挂牌、培训考核和定期检审等职权,首次以法律的方式赋予农机监理部门行政职权,对农机部门来说可谓是喜讯。可是法律和法规对于如何保障实施这些权利,怎样对拖拉机及其驾驶员进行安全管理,农机部门能否上路纠正违章以及对农机事故能不能处理都没有规定。  相似文献   

2.
上路执法权是指安全检查权、行政处罚权、事故处理权等行政职权,它是农机监理部门履行农机安全管理职责,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职权和手段,也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文件赋予农机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笔者认为,农机监理部门具有上路执法权是不容置疑的,主要理由与依据如下:一、农机监理部门的上路执法权寓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相关条款之中。笔者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是对农机监理部门实施上道路拖拉机管理职责的概述性规定,由于其管理职能的系统性…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三年以来,已从原来的拖拉机管理权由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农机部门管理,改为由法律直接授权农机部门行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职权。这部法律明确赋予农机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拖拉机的行政管理职权,为农机部门流入新的活力。吉林省吉林市农机监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给的资格管理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全市农机化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对原来拖拉机的行政管理权由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农机部门管理,改为由法律直接授权农机部门行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职权。这部法律明确赋予农机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拖拉机的行政管理职权,为农机部门注入新的活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也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好两部法律,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当前存在的几个问题需亟待解决。1.尽快修订农机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有法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打破了部门利益,结合我国的国情,赋予了农机主管部门对行驶的拖拉机相应的管理职权,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在法律上得到了相应的确认,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农机运输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这部法律对于机动车的安全注重的是道路安全,就拖拉机安…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2004年5月1日后相继施行,对农机监理部门来讲,将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道交法》明确了农机监理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职责,《行政许可法》则是限定和规范农机监理的执法行为。两法实施后,农机监理工作将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一、困难和问题1、管理范围变窄,职权变小,对农机安全生产无法全面管理。《道交法》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  相似文献   

7.
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自2004年以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拖拉机登记规定》和《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农机主管部门的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驾驶员、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牌证管理的职能。近几…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建立及完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域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地变化。当前,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了农业(农机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授权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五项职权。同时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都规范和调整了农机监理行政执法行为。这些法律的实施,使农机监理战线工作的人们越…  相似文献   

9.
从2004年5月1日起,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农机主管部门的法律主体地位,拖拉机的牌证管理由过去的“委托”管理,改为由法律授权农机部门负责管理。2004年8、9月农业部以部长令的形式又相继出台了《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  相似文献   

10.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探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路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机监理机关是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执法部门,承担着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继《道交法》)规定:负责办理拖拉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和驾驶员考试、驾驶证核发等重要职责。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以科学发展的思想来指导我们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11.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虽然赋予农机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相应的管理职权,明确了农机监理的法律地位和主体资格,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委托”相比,有了质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诸多突出的问题,对农机安全监理产生了巨大影响,使农机监理部门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发生了变化、其中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行社会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机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用拖拉机及其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规定》、《贵州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省、州、县人大、政府关于农业机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和实施,贵州省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怎样把这些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传达到广大机手中去,使广大机手知法、懂法、主动守法,这就需要农机部门尤其是监理机关精心策划,切实抓好农机安全…  相似文献   

13.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农机监理机构的管理职权发生很大变化,给农机监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情况,势必要求农机监理机构进行体制改革。只有认真思考,切实解决问题,才有利于农机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出台,给农机监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管理量急剧减小,农机监理职能逐渐萎缩,农机监理机构体制改革已成为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迫在眉睫的任务。新形势下农机监理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1.管理权限和管理对象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农机部门只能管理拖拉机和该法施行前已发放牌证车辆,对拖拉…  相似文献   

14.
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是我国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制化的重要成果。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更加重视对人身安全的保护,并对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界定。1.农机监理执法主体地位被依法确立《道交法》明确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该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8条、第9条、第13条、第19条、第23条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年检,驾驶员考证、年审等…  相似文献   

15.
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在管理拖拉机上的法律地位。伴随着《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38号)、《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以及农业部制定的《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相继实施,这在全国农机安全监理发展史上是一个新的起点,必将对促进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的安全生产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以务实开拓保安全作为我们工作主基调,把法律、法…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据此,农机部门依照法律授权行使对拖拉机的管理权。但是拖拉机安全管理中仍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不少。一、关于拖拉机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是关于国家对机动车实行强制登记制度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只有经过农机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国家…  相似文献   

17.
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法》),表明了我国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化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道路交通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九、十三、十九、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年检,驾驶员考证、年审等具有与公安交管同等的法律地位:“本法实施前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在法律效力上,它与《刑法》、《民法通则》是同一等级。…  相似文献   

18.
业内人士相聚谈论,认为做好当前农机监理工作难度较大,归纳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方面的问题国家实施以法治国方略,各项管理工作必须依法施行,但是农机部门管理拖拉机及其他农业机械尚无一部完整的法律可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只就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管理权限作出规定,而且限定农机部门的管理范围是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行使登记、检验,对拖拉机驾驶员行使考  相似文献   

19.
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是农机监理机关核发的对驾车人的驾驶技能、资格和对车辆合法来历作法律认定的一种有效证件。驾驶员(车主)按照《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的规定 ,应随车携带。根据《机动车驾驶员(车辆)管理办法》和《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外 ,其它单位或个人一律不能扣留此证。即使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农机监理机关要扣留 ,也只能按《交通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根据情况按权限扣证。驾驶员(车主)不能把驾驶证、行驶证作抵押 ,被抵押者扣留其证件也是违法的…  相似文献   

20.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要正式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也就是说,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将行使如下管理职权:拖拉机的牌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等。这就给我们农机人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面对这新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