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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编辑同志: 我县某村变压器和低压线路都是村集体财产,村电工由村委推荐,电业局发补助费。该村某单位电视接收机因零线断路而烧坏,且该设备接地线不接零线,接地电阻40Ω,要求电业局赔偿,请问该不该赔? (山西省蒲县电业局农电科 戴维光)戴维光同志: 电气设备的侵权赔偿,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既不能无理拒赔,也不能有理也赔。按照民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基本民法原理,谁的电气设施谁受益,谁的电气设施侵权谁赔偿。原电力部颁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第51条明确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随着农村集体电力资产产权的逐步移交,农村低压电力线路、设备(尤其是野外农业排灌设备)被盗及人为破坏问题日趋严重。 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实加强农村低压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正确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电力是供电企业管理的社会性公益事业,产权不管属于谁,都和自身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都应积极参与对供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2 明确责任归属,实现群防群治。可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群众护电组织的权利、义务、责任等。…  相似文献   

3.
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进行正确引导,使群众充分认识到,电力是供电企业管理的社会性公益事业,产权不管属于谁,都是和自身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都应积极参与供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2 明确责任归属,实现群防群治。该局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乡(镇)供电所为单位,按电力资产使用权归属,把行政村组织起来负责看护。因被盗或人为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则由该乡(镇)供电所和所属行政村按比例进行分担。3 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在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护电组织的同时,建…  相似文献   

4.
2013年年初,河南省许昌供电公司所辖县公司部分县域产业集聚区用户划归市公司管理.针对县域产业集聚区划转用户在电力设施故障发生时,市公司协助用户抢修处理时间较县公司时间拉长的问题,笔者深入调查,从协助抢修的反应速度等方面进行了思考. 1 划转用户运维抢修服务存在的问题 1.1资产因素 划转用户大多为专线、专变用户,供用电设施产权归属用户,用户设施故障的抢修处理责任归属用户自身.  相似文献   

5.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乡村电力资源的划拨,产权的转移,将导致县级供电公司对人身伤亡事故的法律责任和索赔增多。电力企业除加强安全方面的管理外,还应掌握有关触电伤亡赔偿方面的法律实务,从而避免或减少供电企业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6.
昭文  昭文 《农电管理》2003,(6):9-10
当前,整个农村供电系统,经过近三年的农电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原属乡(镇)领导的电管站及电工,都已统一归属县供电局下属的供电所管理,原由村委会筹建的变电站设施及低压线路等,也相应划归供电所维护管理。在新的体制下,目前发生在农村的各种触电事件,出现了许多过去未发生的情况:原来在产权属于村委会的电力设施上发生触电事件,其责任属村委会;现在,维护管理权已转给了供电所,而有的尚未正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如若发生触电事件要归责谁应承担主要责任的话,就将发生界定不清的问题。下面,拟结合几年来触电事件受理和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案例的回眸分析,吸取经验教训,探讨如何依据法律,明析归责,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正>2016年4月,张某在帮助邻居更换家用线路时,不幸发生触电事故,导致死亡。事故发生后,县供电公司及县公安局派人到现场查明:电表箱漏电,电表箱内无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受害人亲属要求供电公司赔偿,协商未果,起诉到法院。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县供电公司作为电力的提供者及管理者,应该对用户的安全用电进行督促、监管,该触电设备虽不是供电公司的产权,但供电公司应该为用户或督促用户安装漏电保护设施,从而最大限度防范触  相似文献   

8.
1 线损承担、统计和管理范围的变化 天津市静海县供电有限公司是趸售供电企业。县供电部门承担统计的综合线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输变电网络损; (2)10kV配电线路线损; (3)属于供电公司产权的公用配电变压器的变损及其相应的低压网络的线损(主要在城关营业所)。 近年来,实际统计值前两项为3.2%,后一项为0.3%左右,总损率为3.5%左右。而占绝大多数的用户产权配变的变损及低压网络线损由用户承担,供电部门不作为内部损耗统计。 农村电网管理体制的改变,首先将使综合配电变压器及乡村低压网络,包括接户…  相似文献   

9.
随着农村用电的逐步普及,触电伤亡事故在所难免。触电伤亡事故发生后写出调查报告是供电企业的法定义务,而事故调查报告,又是以后触电伤亡赔偿、事故  相似文献   

10.
在实际的供用电中,居民小区的配电变压器、变电亭等供电设施的产权归属物业公司,而所辖用户是供电企业直供到户,电费直接交到供电企业.这样的情况,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  相似文献   

11.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实施违法行为,造成社会危害后,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农机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指农机事故责任人违反农机法规、规章及安全操作规程,因而造成农机事故,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在农机事故发生后,视违法情节轻重,事故责任人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1)对农机事故责任人刑事责任的追究。按照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追究事故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有以下2种可能情形:①违反农机、交通…  相似文献   

12.
陈美华 《农村电工》2002,10(6):11-11
1"三个责任"增加之必然性 1.1安全责任增加.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已不再是农村安全用电的行政管理部门,而转变成了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参与农村安全供电的全过程,并按产权归属与管理权限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生产关系调整后,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加大了,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也扩大了.  相似文献   

13.
电力企业进入市场后,如何让用户有电用、用好电、喜欢用、用得起,成为每个供电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电力线路的畅通及其配套电力设施的完好,是用好电的前提。因此,对于做为电能输、配、变载体的电力设施保护就显得特别突出而重要。我们局近几年来紧紧围绕(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开展工作,依法治电,依法管电、依法护电,使所辖电力设施没有发生被盗、倒杆、断线和人为破坏事故,保证了电力设施安全正常运行,连续十年被邯郸市保护电力设施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1997年一跃又被河北省保护电力设施委员会评为省级先进单位。我们…  相似文献   

14.
随着农村电气化的发展,农村用电越来越普及.由于各种原因,农村触电伤亡事故经常发生.事故发生后的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麻烦.在不少纠纷中,乡(镇)电管站甚至县电力局被无端牵扯进去,成为被告而承担民事责任,这严重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形象和经济利益.本文就农村触电伤亡事故的民事责任作点探讨.1 农村触电伤亡事故的形式及原因(1)低压用电设施的产权所有者对电力设施管理  相似文献   

15.
1 直抄到户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1 安全管理压力增大,法律纠纷增多 根据目前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农户住宅普遍分散的实际,客观上造成了农村供用电点多、线长、面广。如果供电企业直管到户,村级配电设施日常维护就会成为薄弱点,比起原承担的配电台区以上的安全运行维护及法律责任来,安全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将明显增加,农村发生的与“电”有联系的伤亡事件并由之引起的法律纠纷势必增多。1.2 农村用电秩序治理将面临严峻形势,反窃电和防止窃电的任务将愈来愈重 直抄到户后,供电企业与农民用户的关系属于单纯的企业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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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就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产品质量民事责任主要就是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后,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给予用户、消费者以财产赔偿。它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民事责任,即瑕疵担保责任(合同违约责任);另一方面是因缺陷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即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一)产品瑕疵担保责任  1.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概念  《产品质量法》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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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的机动车被盗,盗贼使用盗取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公安机关追回了被盗车辆,但盗贼在逃,事故中的第三人往往会要求车主承担赔偿责任。遇到此情况时,车主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吗?通常,由车主或经车主授权的其他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事故中车主没有责任,也要对事故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即无过错责任。但对被盗车辆肇事,车主却不必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  相似文献   

18.
案情介绍2007年8月22日上午,家住合肥市蜀山区的范某在当地一条河边钓鱼时,鱼竿不慎碰到河流上空的高压电线,范某当场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范某的家属将事发地电力设施产权人某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万余元。被告某供电公司辩称,范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该具有认识和判断能力。且范某在高压线附近钓鱼属违法行为,供电公司没有任何过失,不应承担范某身亡的赔偿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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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涉电火灾事故引起的法律纠纷案件是长期以来困扰供电企业的难题。火灾事故是否因电气设备故障导致,涉案设施的产权归属,是因电力设施原因起的火,还是因先起火原因烧毁了电力设施,火灾事故发生后相关物证的灭失,或证据没有由第三方及时认定保全等因素,往往成为案件责任认定的关键,引发相关的法律纠纷案件。在广大农村地区,因线路老旧、线路附近堆积易燃物、家庭用电负荷增大等原因,也确实易引发电气火灾事故。  相似文献   

20.
目前,随着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进展,供电企业的资产将由原来的10千伏线路延伸到400伏线路,农村电工全面统管,直接抄表收费到农户。400伏低压电力网面广、点多、线长,加之广大农民安全用电知识少、安全用电意识差,电力事故将会呈上升趋势,所引起的民事纠纷和经济赔偿就会成为供电企业的额外负担。为此,供电企业不仅应切实加强安全用电宣传,强化安全供、用电管理工作,而且也应正确把握电力事故法律责任的划分原则。一旦发生电力事故,对该承担的责任要依法承担,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不属于供电企业责任的应依法申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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