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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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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网园地     
国家对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3月3日下发了财税字[1998]43号通知,对饲料加工企业的所得税问题做了明确规定。通知提出:“对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字[1997]30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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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园地     
2000年底前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5月发出财税字[1998]78号《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对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同时自1998年6月1日起,财税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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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饲料企业恢复征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出《关于对专门生产酱油等产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通知》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0号)中“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已经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对上述企业恢复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九九八:饲料工业新消息1997年,我国饲料总产量达到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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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5月发出财税字[1998]78号《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征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对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同时自1998年6月1日起,财税字(97)001号《关于对若干农业...  相似文献   

5.
政策指南     
政策指南国家对饲料加工企业又一优惠政策减半征收所得税1997年3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财税字(1997)30号《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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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5月发出财税字[1998]78号《关于对著于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对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同时,自1998年6月1日起,财税字(97)001号《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问题的紧急通知》相应废止。2000年底前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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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信息     
行业信息9$$$ie4Ot$A$&forAs4&1996年2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18号文《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该通知还明确:自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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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1998年继续对饲料免征增值税去年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97]财税电字001号)──1998年继续对饲料免征增值税。紧急通知指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96]财税字018号)规定了对化肥、农药等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在1997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有些地方来电询问1998年如何执行。经研究明确,在没有新的政策规定之前,该项政策1998年仍继续执行”。我们饲料工业企业应把国家给予的优惠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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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3月18日发的财税字(1997)30号《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对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对饲料加工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梁晓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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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资可免征增值税据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通知,决定继续免征和恢复征收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一、自1996.1.且至1997.12.31下列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饲料;农膜;化肥企业生产销售碳铰、普钙、钙镁磷肥、复混肥,以及小化肥厂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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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lops年5月发出财税字[lops]78号《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lops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对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同时自1998年6月1日起,财税字(97)001号《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问题的紧急通知》相应废止。2000年底前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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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享受优惠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将对我国农口企事业单位(包括农业、农垦、农牧、渔业、林业、水利、气象、华侨农场等企事业单位)免征企业所...  相似文献   

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43号文规定,原财税字[1997]30号文《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所得税的通知》中关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已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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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今年2月底发的署税[1999]133号文通知明确:按财政部税制税则司函告,进口饲料的进口增值税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规定执行,即自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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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0号)中“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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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海关总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饲料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 二、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或免税政策。  相似文献   

17.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规定,即自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见附件)。请各海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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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3月18日财税字[1997]30号文件《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专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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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海关总署向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发出通知,要求各海关对进口饲料继续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署税[1999]133号)。通知指出:“按财政部税制税则司函告,进口饲料的进口增值税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规定执行,即自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  相似文献   

20.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批准,联合下文[财税字(1997)30号],通知各省、区、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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