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
<正>4月2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2023年第12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审查,授予217项植物新品种权,并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此次获得授权的包括45个属(种)植物,从种属分布到首次获得授权的种属数量,相比以往均有较大变化。其中, 相似文献
3.
4.
为了保护植物育种者的权利和利益,鼓励继续投资和培育新品种,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植物新品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本文综述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总体概况和现状,并提出新品种保护相应的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5.
6.
7.
8.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称“植物育种者权利”。这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的专利权,也是种植业最重要的知识产权。1998年9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1月27日, 相似文献
9.
10.
11.
为促进农业、林业发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钟保护条例》和《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这些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两种制度的建立,这两种制度的施行对促进我国农业、林业科技创新、品种选育和良种推广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对这些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不到位,许多相关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尤其是从事农业、林业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林木新品种和林木良种的概念分辫不清,有的甚至认为新品种就是良种,良种就是新品种。由于概念上的模糊,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这两种制度全面、准确的贯彻施行,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以帮助人们对这些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贯彻实行。那么,林业新品种与林木良种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相似文献
12.
13.
14.
《新疆林业》200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4月12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进口或者出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遵守本条例。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依照本条例有关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办理。第三条国务院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全国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并做好与履行公约有关的工作。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为了保护植物育种者的权利和利益,使育种者能从新品种的选育、生产和销售中收回投资和获得利润,鼓励继续投资和培育新品种,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薪品种保护条例>,对植物新品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本文综述了我国林业植物保护制度实施后的总体概况、特点,以及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近期的合作与交流.结合桉树在我国的发展利用前景,和近15a来全面系统的引种、改良和良种选育成果,认为桉树是我国南方最具林业产业化的人工林树种,也是林业最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树种之一.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