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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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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生猪生产和市场形势出现深刻变化。为完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机制,提升调控的前瞻性、有效性,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对2012年初发布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进行了修订。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现将修订后的预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2.
<正>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5年第24号公告),2012年初发布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同时废止。新版预案调整了盈亏平衡点,首次下调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从6∶1到5.5∶1至5.8∶1,采取了区间设置,这反映出了政策根据生产实际及时调  相似文献   

3.
<正>4月20日,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该调控预案对2009年初发布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2009年第1号公告)进行了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4.
《吉林畜牧兽医》2012,33(6):13-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建立完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机制,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对2009年初发布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2009年第1号公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5.
刘国信 《猪业科学》2016,(1):123-124
正最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最新修订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业内人士表示,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完善调控预案,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使波幅不要太陡,尽量调平波幅,既有利于生猪生产平稳发展,也有利于保障市场供应。纵观新的调控预案,国家对猪价的调控范围更加宽泛,对生猪  相似文献   

6.
政府要闻     
<正>四部委联合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10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发布了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5年第24号公告)。新版预案指出,国家加强对生猪等畜禽产品价格监测,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主要目标是促进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5.5∶1~8.5∶1),防止价格出现大幅波动。预案明确,将猪粮比价5.5∶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  相似文献   

7.
《中国动物保健》2012,(6):99-100
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  相似文献   

8.
2012年以来,受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影响,生猪价格持续下降。国家发改委表示,有关部门目前正严格按照新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组织开展冻猪肉收储工作,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维护养殖户利益。分析人士指出,冻猪肉收储将提振生猪价格上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  相似文献   

9.
要闻     
<正>四部门发布缓解生猪价格波动调控新版预案10月30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日前发布了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与现行预案相比,新预案作了三个方面修订:一是调整了全国平均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设置。采取区间设置,根据近几年生产和市场数据测算,确定全国平均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合理区间为(5.5∶1)~(5.8∶1)。二是根据盈亏平衡点  相似文献   

10.
政府要闻     
饲料新条例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惩处力度;两部委联合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  相似文献   

11.
政府要闻     
安徽生猪市场价格调控细则出台 为完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机制,促进生猪生产平稳键康持续发展,近日,安徽省物价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2.
正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对2012年发布的《河北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进行了修订,猪粮比价波动区域有所放宽。经省政府批准,新的方案已正式实施。按照新的《预案》,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核心指标,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情况作为辅助指标,同时参考猪料比价、能繁母猪出场价格等其他指标,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相似文献   

13.
2012年春节后,受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影响,生猪价格持续走低。从4月中旬开始,猪粮比价持续跌破6:1的盈亏平衡点,部分地区养殖户出现亏损。根据《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国家有关部门正组织冻猪肉收储工作,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  相似文献   

14.
<正>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发布了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5年第24号公告)。新版预案指出,国家加强对生猪等畜禽产品价格监测,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主要目标是促进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5.5∶1~8.5∶1),防止价格出现大幅波动。预案明确,将猪粮比价5.5∶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5.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上涨调控区域。  相似文献   

15.
<正>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最新修订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猪粮比从过去的6:1盈亏平衡点调整为5.5∶1~5.8∶1区间,这被业内认为,国家对猪价的调控范围放宽,对生猪市场的干预相对减少,会更多地发挥市场自身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称,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6个部委出台《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  相似文献   

16.
近日,国家发改委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国家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新预案规定,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近期将适时启动政府冻猪肉收储工作,稳定生猪市场价格,防止生猪养殖出现大面积亏损,损害养殖户利益。  相似文献   

17.
《北方牧业》2013,(8):10
<正>受周期性、季节性因素叠加影响,1月份以来,我国生猪价格明显回落。3月6日,猪粮比价跌破6∶1盈亏平衡点,按照《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形势,3月13日发布了预警信息,目前已经在全国20多个省份同时启动冻猪肉收储工作。政府启动预案,开展冻猪肉收储,目的在于稳定生猪市场价格,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损害养殖户利益,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充分发挥收储对稳定市场价格的作用,这次冻猪肉收储将按照"略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收储底价。  相似文献   

18.
《今日养猪业》2014,(6):63-63
国家发改委5月7日发布信息显示,由于猪粮比价仍明显低于《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设定的6:1盈亏平衡点,生猪养殖依然亏损较多,国家将于近期启动第二批中央储备冻猪肉工作,以促进生猪价格合理回升,维护养殖户利益,稳定生猪生产,缓解生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  相似文献   

19.
政府要闻     
《猪业科学》2012,29(9):16
安徽生猪市场价格调控细则出台为完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机制,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近日,安徽省物价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在判断预警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情  相似文献   

20.
2008年下半年以来生猪市场急剧下跌,2009年元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六部门以2009年1号公告,联合发布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这是几十年来,国家多个职能部门首次对生猪产业采取的市场主导、政府调控的重大举措,在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调控,调节市场供求,引导市场预期,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可见生猪产业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和人类生产生活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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